第二章 企业法(合伙企业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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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1,第二章 企业法,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2,第二章 企业法,教学目的与要求掌握合伙企业的概念、特征、设立程序、合伙企业的财产及事务管理,能初步运用合伙企业法有关基础知识进行案例分析 教学内容,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3,第三节 合伙企业法概述,一、合伙企业概念 (一)概念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

2、务承担责任。,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4,(二)法律特征 1、两个以上合伙人组成; 2、合伙企业以书面合伙协议为基础; 3、普通合伙人以个人全部财产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4、合伙企业是营利性组织; 5、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5,二、合伙企业与独资企业异同 (一)共同点 1、都不具备法人资格; 2、均以营利为目的; 3、设立条件灵活,程序简单。 (二)区别 1、人数;(多) 2、财产性质;(共有) 3、经营方式和决策权行使复杂程度不同。(复杂),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6,三、合伙企业的设立

3、 (一)普通合伙企业设立条件(P27) 1、有两人以上合伙人 自然人和法人、其他组织均可成为合伙人。 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Question:公司是否可以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7,2、有书面的合伙协议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合伙事务的执行; 入伙与退伙; 争议解决办法;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违约责任。 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

4、人签名、盖章后生效。,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8,3、有合伙人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 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劳务均可。 非货币性资产(除劳务外)出资,可协商或评估作价;劳务,协商作价。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9,课堂练习,1、甲乙丙订立一份合伙协议。该协议的内容哪一项不符合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A、甲出资为现金12万和劳务作价5000元 B、乙的出资为现金8000元,于合伙企业成立后交付 C、丙的出资为9万元的一辆汽车,不办理过户,丙保留处分权 D、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在企业成立后满半年再协

5、商确定,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10,课堂练习,2、甲乙丙成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合同约定企业事务由甲负责,乙丙不得过问也不承担企业亏损,该约定的效力 A、有效,应由甲一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B、无效,三人共同承担 C、部分有效,甲一人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D、部分无效,应由甲乙丙共同承担,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11,课堂练习,3、甲、乙、丙准备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在其拟定的合伙协议中的下列内容,不符合规定的有( )。 A.以劳务出资的甲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B.企业名称中只标明“合伙”字样 C.由乙执行企业事务 D.出资最多的丙有权修改合伙协议,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12,

6、(二)有限合伙企业设立的特殊之处(P35) 1、关于合伙人 (1)250个合伙人; (2)至少一个普通合伙人; 2、关于合伙协议,应载明: 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及选择程序;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与违约处理方法;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及更换程序; 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条件、程序及相关责任; 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换程序。,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13,课堂练习,甲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甲转为普通合伙人。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甲承担责任的正确表述是( )。 A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

7、担责任 B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C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不承担责任,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14,3、关于出资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能以劳务出资。 4、关于名称 需标明“有限合伙”字样。,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15,(三)合伙企业设立的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 设立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合伙人身份证明、出资权属证明、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2、登记发证 应在收到上述文件20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 3、设立分支机构应当登记 分支机构所在地登记机关 4、登记变更,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8、 经济管理系,16,课堂练习,下列对普通合伙企业设立的论述,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公民张某与自己年仅13周岁的儿子成立一个合伙企业 B.合伙人必须一次全部缴付出资,不可以约定分期出资 C.公民甲乙丙丁出资设立一个普通合伙企业,甲可以以劳务出资 D.合伙企业名称中没有标明普通或是有限字样的话,就视为是普通合伙企业,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17,Case:有限合伙企业案例 2008年3月,甲、乙、丙、丁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共同投资设立一从事商品流通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了以下事项: (1)甲以现金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另外以商标权作价5万

9、元出资,丁以现金10万元出资; (2)丁为普通合伙人,甲、乙、丙均为有限合伙人; (3)各合伙人按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 (4)合伙企业的事务由丙和丁执行,甲和乙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5)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的,不需要经过其他合伙人同意; (6)合伙企业名称为“稳信物流合伙企业”。 根据以上事实,回答下列问题并分别说明理由: (1)合伙人丙以劳务作价出资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 (2)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3)关于合伙人转让出资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合伙企业名称是否符合规定? (5)各合伙人按照相同比例分配盈利、分担亏损的约

10、定是否符合规定?,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18,四、合伙企业的财产 (一)概念 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及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 (二)构成 合伙人的出资(设立出资、增加出资) 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 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19,(三)合伙企业财产的性质及分配 1、性质 全体合伙人共有;共管;共用;共益。 2、分配,协议,协商,实缴比例,平均,不清,不成,不定,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20,课堂练习,甲、乙、丙拟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出资比例为442。合伙协议约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下列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

11、是( )。A.按442的比例分配损益B.在合伙人之间平均分配损益C.按334的比例分配损益D.利润按334的比例分配,亏损由丙承担,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21,(四)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财产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 共有权或共同用益权; 普通合伙人共同支配权,有限合伙人知情、监督权; 利益分配权。,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22,2、义务 按约足额及时出资义务; 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财产;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23,3、转让 外部转让(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人) 普通合伙未经合伙人一致

12、同意,不得转让出资额给合伙人之外的人,有限合伙人可以转让,但须提前30天通知,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内部转让(合伙人间的转让) 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24,课堂练习,甲、乙、丙三位合伙人设立普通合伙企业,企业经营一段时间后,丙合伙人决定将自己持有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丁。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则丙( )。 A转让财产份额后通知其他合伙人 B只需要在转让前通知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人 C转让前须经半数以上的合伙人同意 D转让前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25,以合伙份额出质 普通合伙,合伙人以其份额出质,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否

13、则无效,行为人对善意第三人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人可以其份额出质。,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26,五、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一)普通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1、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权利; 2、合伙企业的事务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也可以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权、异议权; 3、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事务作出决议,按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未约定的,一人一票,过半数通过;,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27,4、以下事务须全体通过: 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

14、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28,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在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独自决定实施了下列决定,其中哪一项违法 A、为企业购置房产 B、为购房向银行贷款 C、以企业的设备为其他公司提供抵押 D、聘请律师,课堂练习,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29,5、忠实义务 竞业禁止: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自我交易禁止:除非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不得同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禁止从事其他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

15、30,(二)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特殊之处 1、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可在协议中确定报酬; 2、有限合伙人不执行事务,不代表企业,但关于知情权、监督权、建议权、入伙退伙等方面行为不视为执行事务; 3、若协议不禁止,有限合伙人可以本企业进行交易,也可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31,(三)合伙企业对外关系 1、合伙人的对外代表权: 普通合伙人可以,有限合伙人不行 2、合伙企业的债务 (1)应先以合伙企业的全部财产清偿,不足部分,普通合伙人以各自财产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只承担有限责任; (2)若某普通合伙人因承担连带责任,所偿数额超过约

16、定或法定比例时,可依协议或法律向其他普通合伙人追偿; (3)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因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执行事务出现重大过失致损,执行事务者承担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32,合伙人甲乙丙以合伙企业名义向丁借款12万,甲乙丙约定该借款由甲乙丙各自负责偿还4万元。下列关于这笔债务清偿的判断中,那些是错误的? A、丁有权直接向甲要求12万 B、丁只能在乙丙无力清偿的情况下要求甲偿还12万 C、甲有权依据已约定的清偿份额,主张自己只承担4万元 D、如果丁根据合伙人的财产的实际情况请求甲偿还8万元,乙丙各偿还2万元,法院应予支持,课堂练习,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33,3、合伙人的债权人与合伙企业的关系 (1)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消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2)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3)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其个人负债的,债权人可依法请求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其他合伙人可优先受让。,湖北大学知行学院 经济管理系,34,合伙人甲因个人炒股,负债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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