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合同法课件

上传人:我*** 文档编号:141047443 上传时间:2020-08-03 格式:PPT 页数:82 大小:64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九章合同法课件_第1页
第1页 / 共82页
第九章合同法课件_第2页
第2页 / 共82页
第九章合同法课件_第3页
第3页 / 共82页
第九章合同法课件_第4页
第4页 / 共82页
第九章合同法课件_第5页
第5页 / 共8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九章合同法课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九章合同法课件(8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九章 合同法,ELEMENTS PAGE,合同法概述,合同的订立和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转让及终止,违约责任,第一节合同法概述,一、合同与合同法,(一)合同的概念1概念合同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包括债权合同、物权合同、身份合同。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也属于广义的合同。,举例:婚姻属于广义的合同,啊!你是世界上最美的女人,是吗?,嫁给我吧,恋爱阶段属于合同的要约阶段,结婚属于合同的订立阶段,婚姻存续期间属于合同的履行阶段。,每天,为工作辛辛苦苦的劳累,回到家里还有干不完的家务事,很容易产生审美疲劳,似乎外面的世界更精彩,但那不过是镜中花,水中月。,送君一句话:,满目

2、山河空念远,落花风雨更伤春,不如怜取眼前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合同的定义,2法律特征,其一,合同的主体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其二,合同的主体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其三,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其四,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一种协议。,案例:威尼斯商人,威尼斯商人安东尼欧是个宽厚为怀的富商,与另外一位犹太人夏洛克的高利贷政策恰恰相反。他的一位好朋友因要向一位继承了万贯家财的美丽女郎波西亚求婚

3、,而向他借三千块金币,而安东尼欧身边已无余钱,只有向夏洛克以他那尚未回港的商船为抵押品,借三千块金币。,没想到夏洛克对安东尼欧往日与自己作对耿耿于怀,于是借此机会报复,如果商船不能如期返港的话,将割掉安东尼欧身上的一磅肉代替商船。在一番口舌之后,安东尼欧答应了,与他定了合同。,糟糕的情况出现了,安东尼欧的商船行踪不明,他立刻就要遭到夏洛克索取一磅肉的噩运, 此时,那位富有的美丽女郎波西亚化装成律师,赶去救安东尼欧。 在法庭上,律师波西亚聪明地答应夏洛克可以剥取安东尼欧的任何一磅肉,只是,如果流下一滴血的话(合约上只写了一磅肉,却没有答应给夏洛克任何一滴血),就用他的性命及财产来补赎,因此,安东

4、尼欧获救,并且,庭上宣布以谋害威尼斯市民的罪名,没收其财产的三分之一,另外二分之一则给安东尼欧。,(二)合同法概述,合同法,即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基本法。,二、合同法的原则,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案例:从一起案件谈旅游服务合同中的责任承担,原告:高祥云。 被告:宜昌车溪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05年4月14日,原告高祥云带其生意上的伙伴到车溪风景区旅游,因踩踏风景区设置的水车时从水车上摔下水沟,致其受伤。 2005年8月12日,原告伤情经宜昌市公安局夷陵区公安分局法医鉴定所鉴定为拾级伤残。原告治疗期间共花去医疗费 41150元。,被告车溪旅

5、游公司辩称,1、原告在我处游玩受伤属实,但他没有看到有关的警示标志,53岁的年纪去踩水车,从水车上掉下来受伤,其自己存在严重过失,我们已经履行了义务,原告应自己承担责任。2、原告在我处旅游时,我们已经为其购买了保险,原告可以找保险公司索赔。,审判,被告安放在风景区的脚踏水车本身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又没有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看护及现场指导,致使原告在踩踏水车过程中摔伤,被告对原告因此造成的各项合理损失应负赔偿责任。原告在踩踏水车过程中没有尽到安全谨慎的义务,本身亦有一定过错。 此事件发生过程中共发生费用52280元,其中由被告宜昌车溪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30080元,其余的损失由原告高祥云自己

6、承担。,第二节合同的订立,一、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订立主要包括两个阶段 要约 承诺 一般情况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一)要约,1要约的概念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为受要约人。,2 要约邀请,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合同法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要约邀请举例:漫天飞舞的广告,宝宝用好 您用也好,重复一次 加倍亮泽,脑白金,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见下表,3、要约生效的时间,我国合同法采取到达主义,即要约送达到受要约人能够控制的地方时开始生效。要约的送达方式不同,其到

7、达时间的确定也不同。具体见表,4 要约的撤回和撤销,要约的撤回。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的撤销。要约人在要约生效以后,将该项要约取消,使要约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要约可以撤销,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5 要约的失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即要约丧失法律约束力: 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二)承诺,1. 承诺的概念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我愿意,你愿意嫁给我么?,2.

8、承诺的构成要件,承诺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承诺原则上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承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作出。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3. 承诺的撤回,承诺在未生效之前可以撤回,但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二、合同的内容与形式,(一)合同的内容1合同一般应具备的条款合同的内容即合同的条款,是合同权利义务的具体规定。合同法对合同的内容采用了“一般包括以下条款”的提法,只起到示范性的作用,并不将其作为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成立条件。,当事人名称 标的 数量 质量 价款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

9、约责任,案例:箍牙箍出病 赔偿四万难拾笑容,美牙成为一种时尚,上钢丝箍牙也不鲜见。 2004 年4月10日,倩倩在母亲和老师陪同下,到某洗牙美牙中心做了牙列不齐全校正治疗,当天就与院方签订了医疗协议,但协议中未就发生意外的等级与赔偿额度做出明确规定。当天,倩倩就做了口腔牙膜。2005年9月,倩倩依约定期到该美牙中心调整钢丝松紧、上钢丝诊疗,回家后感觉疼痛难忍,多次打电话寻问该美牙中心,该中心置之不理,还指责倩倩怕痛。几天后,倩倩到该中心复诊,医生说用错了钢丝,让倩倩停用。医生一周后又继续为倩倩的牙齿上钢丝诊疗。至2006年3月,该中心发现倩倩牙齿松动,濒临脱落,赶紧把倩倩口腔上的钢丝取下停用,

10、手术失败。,该美牙中心的错误诊疗行为给倩倩的人身造成了极大损害,几颗门牙随时就有脱落危险,连吃细软食物就感到疼痛难忍,给倩倩的精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2006年12月,倩倩将该美牙中心诉之法院。 但由于当时签订的协议,未就医疗事故作出明确的赔偿界定,致使审判过程中双方争执不下。 2007年1月,经当地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由洗牙美牙中心赔偿倩倩4万元的协议。,医疗事故在合同法诉讼中屡见不鲜,一般患者就诊时并不与医院签订治疗合同,一旦出现医疗事故,就赔偿问题,很容易出现纠纷,(二)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合同内容的外部表现。见表,常识:签订合同是切勿惧怕麻烦,尤其是

11、责任条款,中国人的合同大多言简意赅,千万美金的外贸合同也不过寥寥数语,一两页纸就搞定了,但美国人的合同则非常详尽,事无巨细,必要言明,上百页的合同都是常事。中国看到美国人的合同草案,常常是惶恐不已,美国人写了那么多,尤其是处罚条款,莫非日后想坑我?美国人看到中国人的合同草案,更是惊讶不已,如此大的合同竟如此简单,岂非儿戏? 美国人不知道那时的中国企业大多数是国营企业,即使有了纠纷,政府也会出面调节。而中国人不知道美国是法制社会,且有打官司的爱好,动则告上法庭,何况外贸合同这种大事,自然要详细说明细节以免日后吃亏。,第二节合同的效力,一、合同效力概述,合同的效力,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具有的法律约束力

12、。合同成立之后,既可能因符合法律规定而生效,也可能因违反法律规定或意思表示不完全而无效。,二、合同生效,合同的生效分为三种情形,具体见表,举例,“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如果甲买到房屋,就由乙公司装修”。 “甲将支付乙的生活费,直到乙年满18岁”,三、合同无效,(一)合同无效概述合同无效是指欠缺合同的生效要件,自始、绝对、当然不发生法律效力。,(二)合同无效的情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案例:违反法律合同无效,一建筑公司与聂某签订了一份企业承

13、包经营合同。合同约定:此建筑公司将含厂房、设备及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有关证件交给承包方聂某承包经营;承包期自5年;聂某向发包方上交承包费年均100000元,如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上交承包费,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聂某承包建筑公司后,利用建筑公司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向外多次承揽建筑工程,且只向原告上交了承包费300000元。建筑公司多次要求聂某给付拖欠的承包费200000元未果,故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建筑公司与聂某签订的承包合同,违反了建筑法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不得出借资质证书或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合同内容违法,属无效合同。建筑公司要求聂某给付拖欠的承包费,于法

14、无据,不予支持,已上交的300000元承包费,应予追缴。据此,法院判决:一、解除建筑公司与聂某签订的企业承包经营合同;二、已上交的300000元承包费应依法予以追缴。,四、可撤销的合同,(一)可撤销合同概述1. 可撤销的合同实质是指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指合同欠缺生效要件,但一方当事人可依照自己的意思使合同的内容变更或者使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的合同。,2. 导致合同可撤销的原因有:,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具有

15、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案例二:丈夫私自卖房遭妻子起诉,谢先生夫妇在北京市西城区黄城根南街有一套68.6平方米的住房,产权登记在谢先生名下。 2006年4月,谢先生通过一家房屋中介,以63万元的价格与买主张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同时,买卖双方又与房产中介签订了居间中保合同。第二天,谢先生又向房产中介提交了一份妻子陈女士签名的“同意出售证明”。 同年6月2日,陈女士向房产中介发出告知函,声明作为房屋的共有人,她从未同意出售该房屋,请房产中介尽快退还房产证,撤销合同。此举遭到买主张先生和房产中介的共同反对。,随后,陈女士将丈夫、张先生及房产中介一并诉至法院

16、,称自己是在合同签订4天后才获知此事,她不同意出售该房屋,是丈夫伪造了自己的签名。 庭审中,谢先生承认签约前确实没有跟妻子商量,也承认“同意出售证明”上妻子的签名实际上是他写的,名章也是他盖上去的,未经过妻子同意。 买主张先生对此感到冤枉,他说当初谢先生反复强调自己有决定权,并出具了妻子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证明。他认为自己作为善意第三人,已签订的协议受法律保护,不可撤销。,法院认为,谢先生未征得妻子同意,伪造妻子签字出具相关证明,其签约行为应认定为欺诈。房产中介未认真审查买卖双方特别是出卖方的相关资格即促使双方签约,具有一定过错。据此作出撤销合同的判决。,第四节合同的履行,一、合同履行的基本规则,(一) 合同履行的范围合同当事人除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在合同中所作的承诺,即约定义务,同时还应履行必要的法定义务,即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案例2:悬赏二万为儿缉凶 反悔父母毁约败诉,2004年1月,宋某、王某之子在威海某夜总会被林某杀害身亡。为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库 > PPT素材/模板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