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筹资管理电子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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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筹资管理,财务管理,筹资管理,筹资管理概述,筹资方式,资金需要量预测,资本成本与股权结构,筹资管理概述,一、企业筹资 企业筹资:是指企业为了满足其经营活动、投资活动、资本结构调整等需要,运用一定的筹资方式,筹措和获得所需资金的一种行为。 筹资的作用: 1、满足经营运转的资金需要 2、满足投资发展的资金需要 二、筹资的分类 1、按权益的特性不同分为股权筹资、债务筹资及衍生金融工具筹资三类;,三、资本金制度 1、资本金制度与资本金 资本金制度是国家就企业资本金的筹集、管理以及所有者的责权利等方面所作的法律规范。 资本金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是投资者用以进行企业生产经营、承担民事

2、责任而投入的资金。股份有限公司称为股本;一般企业称为实收资本。 2、资本金的本质特征 从性质上看,是投资者的启动资金; 从功能上看,是投资者享有权益承担义务的资金,从法律上看,资本金要注册登记,投资者只能投入按资本金的比例享有权益和承担义务; 从时效上看,除清算、减资、转让和回购股权等特殊情况外,企业可以无限期的占用投资者出资。 3、资本金的筹集 (1)资本金的最低限额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如需要高于这些

3、限额的,可由法律、法规另行规定。,(2)资本金的出资方式 我国公司法规定,投资者可以采取货币资产和非货币资产两种形式出资。全体投资者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30%;投资者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3)资本缴纳的期限 实收资本制,成立时一次筹足资金,实收资本和注册资本一致; 授权资本制,不一定一次筹足资本额,只要筹集第一期资本,企业即可成立,其余部分由董事会在企业成立后进行筹集。,折衷资本制,不一定一次交足资本额,但是规定了首期出资的数额或比例及最后一期缴清资本的期限。 我国公司法规定,资本金的缴纳采用

4、折衷资本制,资本金可以分期缴纳,但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比例。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的20%,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对于一人有限公司,股东应当一次性缴足规定的资本额。 (4)资本金的评估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以非货币资产出资或接受非货币性资产出资,必须进行资产评估。,4、资本金的管理原则 资本金管理应当遵循资本保全原则,具体分为: (1)资本确定原则 (2)资本充实原则 (3)资本维持原则 在下列四种情况下,股份公司可以回购本公司股份: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5、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而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奖励职工回购股本的,回购股份不得超过股份总额5%;从税后利润支出;1年内转让给职工。,筹资方式,一、股权筹资 股权筹资包括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和利用留存收益三种形式。 (一)吸收直接投资 吸收直接投资,是指企业按照“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原则,直接吸收国家、法人、个人和外商投入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 1、吸收直接投资的种类 (1)吸收国家投资;(2)吸收法人投资;(3)吸收外商投资;(4)吸收社会公众投资。,2、直接投资的出资方式 (1)以现金出资 (2)以实物出资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4)以工业

6、产权出资 3、吸收直接投资的程序 (1)确定筹资数量;(2)寻找投资单位; (3)协商和签署投资协议;(4)取得筹资资金。 4、吸收直接投资的筹资特点 (1)能够尽快的形成生产能力;(2)容易进行信息的沟通;(3)吸收投资的手续简单,筹资费用较低;(4)资本成本较高;(5)企业控股权集中,不利于公司治理;(6)不利于产权交易。,(二)发行普通股股票 1、股票的特点和分类 (1)股票的特点 永久性;流通性;风险性;参与性。 (2)股东的权利 公司管理权;收益分享权;股份转让权;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要求权。 (3)股票的种类 A、按权利和义务不同,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 普通股,是股份公司依法发行的具

7、有平等权利、义务、股利不固定的股票。,优先股,是股份公司发行的、相对于普通股具有一定优先权的股票。优先权体现在股利分配和分取剩余财产权利上。 B、按是否记名,分为记名股票和不记名股票 我国公司法规定,国家股和法人股应当为记名股票;个人股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不记名股票。 C、按发行对象和上市地区,分为A股、B股、H股、N股和S股等。 2、股份公司的设立、股票的发行与上市 (1)股份公司的设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行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 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全体发起人的

8、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A、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B、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C、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股份公司首次发行股票的一般程序 A、发起人认足股份(不少于发行股份的35%),

9、交付出资;,B、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提出募集股份申请; C、公告招股说明书,制作认股书,签订承销(包销或代销)协议; D、招认股份,缴纳股款; E、召开股东创立大会,选举董事会、监事会; F、办理公司设立登记,交割股票。 (3)股票上市交易 A、上市交易的目的 便于筹集资金;促进股权流通和转让;促进股权分散化;便于确定公司价值。,B、股票上市的条件 我国证券法规定的股份公司上市条件: a、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b、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c、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d、公司

10、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C、股票上市的特别处理、暂停与终止,3、上市公司的股票发行类型 (1)首次上市公开发行股票(IPO) (2)上市公开发行股票,包括增发和配股 (3)非公开发行股票 4、引入战略投资者 (1)战略投资者的概念与要求 战略投资者是指与发行人具有合作关系或有合作意向和潜力,与发行公司业务联系紧密且欲长期持有发行公司股票的法人。 作为战略投资者的基本要求:要与公司的经营业务联系紧密;要出于长期投资的目的而较长期地持有股票;具有相当的资金实力,且持股数量多。,(2)引入战略投资者的作用 A、提升公司形象,提高资本市场认同度 B、优化股权结构,健全公司法

11、人治理 C、提高公司资源整合能力 D、达到阶段性的融资目标,加快实现公司上市融资的进程 5、发行普通股的筹资特点 (1)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分散公司控制权,有利于公司自主管理、自主经营。 (2)没有固定的股息负担,资本成本较低。 (3)能增强公司的社会声誉。,(4)促进股权流通和转让。 (5)筹资费用较高,手续复杂。 (6)不易尽快形成生产能力。 (7)公司控制权分散,容易被经理人控制。 (三)留存收益 1、留存收益的性质 属于所有者 2、留存收益的筹资途径 提取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 3、利用留存收益的筹资特点 不发生筹资费用;维持公司的控制权分布;筹资额有限。,(四)股权筹资的优缺点 (1

12、)优点 A、股权筹资是企业稳定的资本基础 B、股权筹资是企业良好的信誉基础 C、企业财务风险较小 (2)缺点 A、资本成本负担较重 B、容易分散企业的控制权 C、信息沟通与披露成本较大,二、债务筹资 债务筹资主要是企业通过向银行借款、向社会发行公司债券、融资租赁以及赊购商品或劳务等方式筹集和取得的资金。 (一)银行借款 1、银行借款的种类 (1)按提供贷款的机构,分为政策性银行贷款、商业银行贷款和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政策性银行贷款:长期贷款;执行国家政策 商业性银行贷款: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 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期限较长,利率较高,(2)按机构对贷款的有无担保要求,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 信用贷

13、款:无需财产作抵押,风险较高,利率较高 担保贷款:需提供担保,担保包括保证责任、财产抵押、财产质押,由此形成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保证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作为保证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按约定承担一定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而取得的贷款。,抵押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而取得的贷款。 质押贷款是指按担保法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财产权利作为质押物而取得的贷款。 (3)按企业取得贷款的用途,分为基本建设贷款、专项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 2、银行借款的程序与保护性条款 (1)银行借款的程序 A、提出申请 B、银行审批 C

14、、签订合同 D、取得借款,(2)长期借款的保护性条款 A、例行性保护条款:例行常规的保护性条款 B、一般性保护性条款:对企业资产的流动性及偿债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条款。 a、保持企业资产的流动性 b、限制企业非经营支出 c、限制企业资本性出的规模 d、限制企业再举债规模 e、限制企业的长期投资 C、特殊性保护条款:特殊情况下的保护条款,3、银行借款的筹资特点 (1)筹资速度快。 (2)资本成本较低。 (3)筹资弹性较大。 (4)限制条款多。 (5)筹资数额有限。 (二)发行公司债 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1、发行债券的条件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

15、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公司或者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具有发行债券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发行公司债应符合下列条件: A、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B、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C、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D、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E、债券利率不超过国务院规定的利率水平;F、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证券法规定,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A、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B、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C、

16、公司申请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2、公司债券的种类 (1)按是否记名,分为记名债券和不记名债券; (2)按能否转换为公司股票,分为可转换债券和不可转换债券; (3)按有无财产担保,分为信用债券和抵押债券 3、债券的发行程序 (1)作出发行债券的决议; (2)向国务院证券管理机构提出发行债券的申请; (3)公告债券募集办法; (4)委托证券承销机构发售; (5)交付债券,收缴债券款,登记债券存根簿。,4、债券的偿还 (1)提前偿还 (2)分批偿还 (3)一次偿还 5、发行公司债券的筹资特点 (1)一次筹资数额较大; (2)提高公司的声誉; (3)筹集资金的使用限制条件少; (4)能够锁定资本成本的负担; (5)发行资格要求高,手续复杂; (6)资本成本较高。,(三)融资租赁 租赁是指通过签订资产出让合同的方式,使用资产的一方(承租方)通过支付租金,向出让资产的一方(出租方)取得资产使用权的一种交易行为。 1、租赁的特征与分类 (1)租赁的基本特征 A、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 B、融资与融物相结合 C、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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