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章股份公司教学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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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 股份公司,公司的产生及演变 公司的法律特征及分类 股份公司的特点 股份公司的设立 公司的变更 公司的兼并与收购,第一节 公司的产生及演变,一、企业的划分 独资制企业 合伙制企业 公司制企业 二、公司的产生及演变,第二节 公司的法律特征及分类,一、公司的法律特征 大陆法系:由二人以上为共同目的而组成的经济组织 英美法系:为从事某种经济活动依法自愿联合组成的机构 区别 大陆法系: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英美法系: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非盈利性的团体 英美法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只承担有限责任 大陆法系:不仅可以有承担有限责任的股东 也可以有承担无限责任的股东,第二节 公司的法律特征及分类,

2、大陆法系 无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的股东组织的对公司债务负有无限连 带清偿责任的公司。 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 股份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组成的公司。 与两合公司不同,它是将资本总额平均划分为若 干等额股份,可以向社会发行股票。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 资本的法人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出资份 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第三节 股份公司的特点,一、现代公司的特点 1.现代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点: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公司的股东与管理者相分离

3、 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分离,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 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公司自身的财产对其债务负责 股东与董事之间是一种信托关系 股份可以自由转让,股票可以在社会上公开出售,第三节 股份公司的特点,二、股份公司董事会制 董事会制:由公司董事会作为法人机构对公司的资产全面负责,并由董事会聘任的经理负责经营的一种企业领导体制。 股东大会: 名义上的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 股东大会的常设机构 公司重大问题决策权 经理: 由董事会聘任 拥有公司生产经营权 监事会: 监督董事和经理的行为,第三节 股份公司的特点,三、股份公司的股权设置 股权设置,是指对股份公司中股东权利的规定。 按股东的所有制性质: 公有

4、股、私有股 按公司股东享有的权益: 普通股、优先股 按投资主体的所有制性质不同: 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和外资股 注:国家股和法人股为公有股,个人股和外资股为私有股,第三节 股份公司的特点,按投资主体所有制性质的股权设置方式 国家股 (1)现有国有企业改造为公司时其资产净值折成的股份; (2)现阶段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机构向新设的股 份公司投资所形成的股份; (3)经国家授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投资公司、资产经营公司、 经济实体性总公司等向新设公司投资所形成的股份。 法人股: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向股份 公司投资所形成的股份。 按投资主体的不同,又分为集体法人股和国家法人

5、股。 个人股:以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向股份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 一般可分为企业内部职工股和社会个人股两类。 外资股:外国和我国的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以购买人民币特种 股票(B股)形式向股份公司投资所形成的股份。,第三节 股份公司的特点,按投资主体所有制性质的股权设置方式存在的问题 ? 国家股缺乏人格化的代表 国家股、法人股、职工内部股、社会公众股的价格 差距过大 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之间的界定不明确,第三节 股份公司的特点,按股东权益的股权设置方式 普通股:持有者一律同股、同权、同利; 股息不定,随公司业绩而取得资产收益; 股东享有选举董事会,红利分享,优先认股和资产分 配等同等权利,并对企业

6、负有限责任。 优先股: 约定股息率; 先于普通股分得股息和清算时优先分配剩余财产; 优先股没有或只有极有限的表决权,不能参与企业 经营管理; 优先股一般是有收回的。,第四节 股份公司的设立,一、股份公司设立的条件 1.股份公司设立方式: 发起设立: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 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2.股份公司设立的条件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规定的最低 限额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由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有

7、固定的生产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第四节 股份公司的设立,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订立发起人协议 报送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审批 募集股份 验资机构验资 召开创立大会 申请登记设立 核准登记,签发营业执照,第五节 公司的变更 合并、分立和破产,一、公司的合并 1.公司合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律程序 合并为一个公司的行为。 2.种类: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3.程序: 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定。 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书。 提交合并申请书并报政府授权部门批准。 办理合并登记手续。 进行合并公告。,第五节 公司的变更 合并、分立和破产,二、公司的分立 1.公司分立:一个公司依法分

8、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的经济行为。 2.分类: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 3.程序: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份有限公司的分立还必须 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分立各方订出分立协议书 提出申请并报请政府主管部门和国家授权部门批 进行分立登记注册 进行公司分立的公告,第五节 公司的变更 合并、分立和破产,三、公司的破产:解散、破产、清算 (一)公司的解散 1.公司的解散:公司法人资格的消失。 含义:一是公司业务经营活动的停止;二是公司对内对外法律 关系完全结束,所有的资产都清算完毕。 2.解散的条件: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已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解散事由出现时;(2)股东会议决议解散

9、;(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4)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5)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解散。 注:凡因上述原因必须解散的公司,都应当进行财产清算,只有在清算结束时,公司法人地位才彻底丧失,公司才真正解散。,第五节 公司的变更 合并、分立和破产,(二)公司的破产 1.公司的破产:公司解散的一种特殊形式。当公司和解无效和无 重整价值时,只能宣布公司破产。 和解:公司与债权人协商解决公司所面临的困难的过程。 2.公司破产程序 (1)申请破产。 (2)法院裁决。 (3)破产登记。 (4)宣告破产。 注:自破产之日起,由监管会接管公司。破产公司的破产清算按有关法律进行

10、。,第五节 公司的变更 合并、分立和破产,(三)、公司清算 1.公司清算:公司解散时结束公司运营,催收债权、催还债务, 把剩余的财产分配给股东的整个财产清理过程。 2.公司清算的程序: (1)成立清算组负责公司的清算 (2)进行通知或公告。 (3)造具表册。 (4)召开债权人会议。 (5)进行资产评估。 (6)公司财产的处理顺序为:发付清算费用;发放所欠公司的职工的劳动报酬和保险费用;缴纳拖欠国家的税款、银行贷款、公司债券和其它债务;债务清偿后还有剩余财产,按股东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总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7)清算结束。,第六节 公司的兼并与收购,1.企业兼并: 一个企业购买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它

11、企业失去法 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的一种行为。 2.企业兼并分类: 股市外的兼并:购买被兼并企业的资产 股市内的兼并:通过股权收购来实现兼并,第六节 公司的兼并与收购,一、企业兼并的动机、原则和条件 (一)企业兼并的动机 减少投资成本,缩短投入产出的时间差。 减少经营风险,增强对市场的适应能力。 扩大企业的规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资产利用率。 (二)兼并的原则和条件 1.原则:平等自愿、有偿等价、互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 利于社会生产力发展 2.条件:兼并与被兼并双方都必须是企业法人实体; 兼并者必须具备兼并企业所需要的资金和承担相应债 务的能力; 兼并企业应当是经营业绩

12、好,经济效益佳的企业。,第六节 公司的兼并与收购,二、企业兼并形式 购买式兼并:兼并方通过对被兼并企业所有债权债务的清理和 清产核资,协商作价,支付产权转让费,实现企业产权的合理 转移。 接收式兼并:兼并企业以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债务,职工安置以 及退休人员的工资、劳保为代价,全面接收被兼并企业,以此 取得被兼并企业的产权。 收购式兼并:由兼并方购买大量被兼并方的股票。 注:购买式兼并与接收式兼并:股市外兼并,主要通过产权交易 市场进行;收购式兼并:股市内兼并,主要通过股票交易 市场进行。,第六节 公司的兼并与收购,三、股市外企业兼并的程序 股市外的企业兼并是通过一个企业购买另一个企业的资产而实现

13、的。 第一,通过产权交易市场或直接洽谈,确定兼并和被兼 并的企业。 第二,发布兼并信息。 第三,资产评估。 第四,签订兼并协议。 第五,审核批准。 第六,申请公证。 第七,办理登记手续。 第八,企业兼并公告。,第六节 公司的兼并与收购,四、股市内的兼并与收购 1.股市内的兼并:对上市公司的兼并,是在股票交易市场中通过对上市公司的股权收购来实现的。 2.收购:一般应当指股权收购,确切地说,是指投资者公开收 购股份有限公司已经依法上市的股份,以达到对该股 份有限公司控股或者兼并目的的行为。 注:收购不同于控股与兼并:收购是一种行为和过程,也是一种手段。控股与兼并是目的,是结果。通过收购股份有限公司

14、的股份达到第一大股东的地位,掌握了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这叫控股。 收购的分类:按形式划分:要约收购和协议收购 按被收购方的态度划分:善意收购和敌意收购,第六节 公司的兼并与收购,五、兼并与收购的作用及存在的问题 (一)作用 兼并与收购是上市公司间的正常的产权转让的活动。 能促进证券市场的发展,活跃股市,以刺激投资的增长。 可以使上市公司不断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取得较好的公司业绩,以增强公司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和实力。 可以实现股份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充分利用规模经济的优势,降低公司成本并提高公司的利润率。 (二)存在的问题 不正常的联手行为 收购方对被收购方采取突然袭击 假借收购或被收购制

15、造和传播虚假信息,借题炒作的投机行为 六、收购正常化的对策,第六节 公司的兼并与收购,七、我国证券市场上的收购实例分析 “宝延事件”:即宝安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大量购入延中公司股票。1993年9月29日,宝安公司已拥有延中公司股票总额的4.56%,9月30日宝安发布公告宣称已拥有延中5%以上的股权。到1993年的10月8日,宝安上海公司已拥有延中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权的18%左右。延中公司对宝安公司收购其股权,在时间、程序、数量上的合法性问题上提出质疑,想以宝安收购不合法为由来进行反收购。 启示: “宝延事件”是市场经济中证券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 兼并收购的出现也会促使股份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学会在市场中求生存,求发展的硬功夫。 对我国证券立法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附录1: 创业环保资产重组案例分析 附录2: 巴黎百富勤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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