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合同制定方法}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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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一、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法适用范围 (二)合同的分类 (三)合同法的原则 (四)合同法的内容 二、合同的订立与成立 (一)合同主体资格 (二)合同的一般条款和格式条款 (三)订立合同的程序(要约、承诺) (四)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五)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法大纲,三、合同的效力 (一)成立与效力 (二)效力待定合同 (三)可撤销合同 (四)无效合同 四、合同的履行 (提问) (一)合同履行的原则 (二)合同规定不明确时的履行规则 (三)涉及第三人的履行(向第三人给付,第三人为给付) (四)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五)合同保全 1、代位权 2、撤销权 五、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六、合同

2、的终止 七、违约责任,合同法概述-适用范围,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 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合同法,1、下列协议中哪个适用合同法?A、甲与乙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B、乙与丙签订的监护责任协议C、丙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联产在包协议 D、丁与戊企业签订的企业承包协议,(ACD),合同法,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 ) A保管合同 B委托合同 C借款合同 D互易合同,( ABC ),合同法,下列哪些合同既属于双务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 ) A买卖合同 B借贷合同 C租

3、赁合同 D付有保管费的保管合同,( ACD ),合同法的内容,订立,成立,效力,缔 约 过 失 责 任,履行,转让变更,终止,效力待定,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有效合同,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承担违约责任,(一)合同主体资格,1、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注意的问题 1、主体范畴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2、签约人与合同主体不同 3、当事人不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并非当然无效 问:公司的分支机构能否以自己名义签订合同?,合同法,甲公司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乙公司,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丙电话联系并委托某汽车

4、运输公司运输。汽车运输公司安排本公司司机刘某驾驶。在运输过程中,因刘某的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乙公司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问:乙公司应向谁要求承担损失?( ) A甲公司 B丙 C刘某 D汽车运输公司,( A ),格式条款,1、概念: 2、制订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的义务: 3、格式条款的无效: 1、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无效的情形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指免除其法定责任 3、加重对方责任 4、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根据合同的性质本身确定主要权利 4、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则: 1、理解上发生争议的,应当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2、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5、3、格式条款和非格条式款不一致的,应采用非格式条款。,原告李某诉称,一天晚上,其家中的电话突然不能通话,十分着急,便立刻与被告(该市电信局)联系,经查询得知因其逾期交费而被停机。李某认为电信局停机不合理,电信局提出,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用户不按时交纳电话费,电信局有权停机,在用户安装电话时,电信局曾给每个用户开出一个收据,收据的反面都印有“用户须知”,其中便有“用户不按时交纳电话费,电信局有权停机”。李某提出自己从没注意到收据的反面印有“用户须知”,即使知道这一规定,停机也是不合理的。因为在停机前未通知李某,也没有催促其交费。由于突然停机使其遭受巨大损失,要求电信局赔偿损失,电信局拒绝赔偿

6、,李某便起诉到法院。 本案在审理中;对于电信局制订的“用户须知”是否属于格式条款且是否有效的问题,存在不同看法: 一种观点认为,“用户须知”中的规定是电信局的上级主管部门制订的,属于行政规章,而不是格式条款,法院也无权审查该条款的效力。因此李某未按期交费,电信局有权停机。 另一种观点认为,用户须知的规定,属于典型的格式条款,李某在安装电话时已经接受该条款,因此电信局停机是有合同上的依据的。 第三种种观点认为,用户须知的规定虽然是格式条款,但这一规定是不公平不合理的,应当被宣告无效。,被告开设一家实弹射击娱乐场所,原告带领第三人前往被 告处练习射击,原告正欲举枪射击时,不巧第三人操作有误, 将子

7、弹射向离原告不远处的水泥地面,弹壳反弹击伤原告的 脸部,因第三人无力承担赔偿责任,原告请求被告赔偿其医 疗费、住院费、精神损失费,共计15万元。被告提出,射击 操作规程有“违反操作规则,责任自负”。该操作规程公开张 贴于射击场内,因此被告不应承担责任。,根据合同法第39的规定,该射击场在其操作规程中规 定的注意事项,属于免除或者限制射击场责任的条款,并且 已经以公开张贴这种合理方法提起相对人的注意,故应认为 该注意事项即格式化免责条款已经订入了合同.但该条款是无 效的。 理由是: 第一,该条款违反了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实弹射击 娱乐场所本身是一个风险很大的行业,经营者应当预见练 习者会因为操

8、作失误而造成自身或他人的人身伤害,而保 护练习者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是这种服务合同应有的内容也 是被告应承担的主要责任。同时依据诚信原则,被告也应当 负有保护他人人身安全的附随义务。 但被告却利用张贴注意事项这种方式,免除了其对练习者 因操作失误造成人身伤害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其实也就等于 免除了其应承担的主要责任,故违反了合同法第40条的 规定,应宣告无效。,第二,合同法第53条第1 款明确规定,免除人身伤害 的免责条款无效。而射击场并非医院等特殊行业,故其预 先免除练习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责任的条款,应被宣告 无效。必须指出,在本案中免责条款无效不应当影响到涉 及练习服务合同的效力。而由于该合同

9、是有效的,所以 原告可以请求被告因没有尽到安全保护的义务而违反合 同所应当承担的责任,习题,1、在一份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就合同所规定的“意外伤害”条款的含义产生了不同理解,投保人认为其所受伤害应属于赔付范围,保险公司则认为投保人所受伤害不属于赔付范围,两种理解各有其理。在此情形下,法官应当如何解释条款的含义?A、按照通常含义进行解释B、按照公平原则进行解释C、按照法理进行解释D、按照对保险公司不利的原则进行解释 2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下列关于格式条款的解释中,不正确的是A、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方式提醒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

10、责任的条款 B、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C、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D、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格式条款,(三)合同订立的程序-要约,1、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要约生效的时间: 1、了解主义。2、到达主义。3、发信主义。 我国合同法统一采用到达主义,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3、要约要约的撤回与撤销 4、要约的消灭:,案例,习题,区别要约与要约邀请案例(一),例如,甲向某编辑部乙去函,询问该编辑部是否出版了

11、有关律师考试的教材和参考资料,乙立即向甲邮寄了律师考试资料5本,共120元,甲认为该书不符合其需要,拒绝接受,双方为此发生争议。,区别要约与要约邀请案例(二),被告(某市食品公司)因建造一栋大楼,其急需水泥,基建处遂向本省的青锋水泥厂、新华水泥厂及原告建设水泥厂发出函电,函电中称:我公司急需标号为150型号的水泥10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函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买。三家水泥厂在收到函电以后,都先后向原告回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它们备有现货,且告知了水泥的价格。而原告建设水泥厂在发出函电的同时,亦派车给被告送去了50吨水泥。在该批水泥送达被告之前,被告得知新华水泥厂所生产的水泥质量较好,且价格

12、合理,因此,向新华水泥厂发去函电,称:我公司愿购买贵厂100吨150型号水泥,盼速送货,运费由我公司负担。在发出函电后第二天上午,新华水泥厂发函称已准备发货。下午,原告将50吨水泥送到,被告告知原告,他们已决定购买新华水泥厂的水泥,因此不能接受原告送来的水泥。原告认为,被告拒收货物已构成违约,双方因协商不成,原告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习题,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100辆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15万元,广告有效期10天。乙公司看到该则广告后于第3天自带金额为300万元的汇票去甲公司买车,但甲公司的车此时已全部售完。无货可供。依照法律规定,有关本案的正确表述是: A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乙

13、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应承担违约责任 B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乙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应补偿乙实际支出的费用损失 C甲发布广告的行为构成要约,但乙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不承担民事责任 D甲发布广告的行为不构成要约,乙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不承担民事责任,B,习题,乙公司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旋即又发出一份“要约作废”的函件。此函件与要约同时到达。甲公司的董事长助理收到乙公司“要约作废”的函件后,忘记交给董事长。第三天,甲公司董事长发函给乙公司,提出只要将交货日期推迟2个星期,其他条件都可以接受。后甲、乙公司未能缔约,双方缔约没能成功的原因是什么?( ) A要约已被撤回 B要约已被撤销 C甲公司对要约作了实

14、质性改变 D甲公司承诺超过了有效期间,A,习题,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要约,欲向其出售一批货物。要约发出后,甲公司因进货渠道发生困难而欲撤回要约。甲公司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 ) A在要约到达乙公司之前到达乙公司 B在乙公司发出承诺之前到达乙公司 C与要约同时到达乙公司 D在乙公司发出承诺的同时到达乙公司,AC,习题,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已经撤销。在甲公司可以提出的以下理由中,哪些可以被法院认定为乙公司撤销要约不能成立的根据?( ) A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 B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司接到要约后即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15、C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复 D甲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销要约的通知,ABCD,承诺,1、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承诺的期限:,3、承诺的生效到达主义 4、撤回 5、逾期承诺和承诺迟延 5、承诺内容与要约内容的变更的结果: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习 题,案例,合同的成立,1、合同的成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2、合同成立的时间:原则上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另有约定的除外。须签字的签字后成立 3、合同成立的地点:承诺生效的地点。但另有约定除外。 4、合同成立的特殊情况: (不具备法定条件,而合同成

16、立)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案例,如中国某公司向荷兰某公司发出要约: 荷兰XX公司:本公司有初级农产2000公吨,CIF鹿特丹1900人民币元,立即装船。请在(15日内回复;或1999年6月16日前回复;或15日内回复,从1999年6月8日开始计算;15日内回复,从发信之日开始计算;15日内回复,从收到信之日开始计算;等等) 中国XX公司,案例,荷兰XX公司:本公司有初级农产2000公吨,CIF鹿特丹1900人民币元,立即装船。请回复。 中国XX公司 1999年6月8日,案例,中国XX公司: 贵公司1999年6月8日第XX号电传收悉。我公司愿意接受,但货物包装应适合海运。 荷兰XX公司 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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