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海事的法律冲突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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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8章 海事的法律冲突法,第一节 海事合同的法律适用 一、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一)定义 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 (二)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主体 卖方 买方 EXW FCA、FAS、FOB、 CFR、CIF、CPT、CIP、 DAF、DES、DEQ、DDU、DDP 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 注:我国出口商选择FOB术语的优缺点。 1.托运人(Shipper) 与承运人签订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第一种托运人) 将货物实际交给承运人的人(第二种托运人,发货人),2. 收货人(Consignee) 有权提取货物的人 3. 承运人(carrier) 承运人是指提供运输服务的人,

2、包括: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船舶承租人或无船承运人。 法律上的分类: (1)承运人(Contractual ) Carrier 与托运人订立运输合同的人(直接订立、委托订立) (2)实际承运人(Actual carrier) 接受承运人的委托,从事全部或部分运输的人 注:中国最大船公司(承运人):COSCO-中远集团 世界最大船公司(承运人): MEARSK-马士基 台湾Evergreen (长荣集团):位居全球领先地位。,()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对非集装箱货物的责任期间(装卸) 装前卸后可以协议 若没有约定,适用: 钩至钩 (Tackle to tackle) (用船上吊装设备装卸) 舷到舷

3、 (Rail to Rail)(用港口吊装设备装卸) 对集装箱货物的责任期间:收货交货(承运人掌管下的期间) 港到港(Port to Port) 门到门(Door to Door)(堆场,货运站),甲公司委托乙海运公司运送一批食品和一台大型设备(非集装箱运输)到欧洲,并约定设备可装载于舱面,但对货物的装卸风险没有约定。甲公司要求乙海运公司即日启航,乙海运公司告知:可以启航,但来不及进行适航检查。随即便启航出海。乙海运公司应对本次航行中产生的哪一项损失承担责任? 问题: 1、若用船舶的吊杆或吊车卸货时,海运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卸载货物时因操作不慎,使两箱食品落水,乙海运公司是否承担责任,为什么? 2

4、、若用港口的吊杆或吊车卸货时,港口装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卸载货物时因操作不慎,使两箱食品落水,乙海运公司是否承担责任,为什么? 3、因船舱螺丝在开航前已松动,在航行途中遭遇暴风雨使货舱进水淹没了2/3的食品,乙海运公司是否承担责任,为什么?,()承运人的主要义务 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 适航的时间:开航前和开航当时,而非开航后 船舶适航是承运人的法定义务,不能约定免除 妥善而谨慎地管理(照料)货物 船员管船过失免责,管货过失不免责 不得进行不合理绕航 法律并不禁止所有的船舶绕航,例如海上救助 在约定的时间内和在卸货港交付货物,(三)提单 1、提单的概念和性质 (1)概念: 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

5、货物已经由承人接收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海商法第71条)。即“两证明一收据” (2)性质: 运输合同的证明 提单是运输合同的证明,而不是运输合同本身 货物收据 承运人受到货物给托运人出具的凭证 物权凭证 提单作为贸易和质押单证时具有物权性,在运输领域不具物权性,2、提单的作用 卖方凭提单结汇 买方凭提单提货 船方凭提单交付货物和收取运费 注: 提单在信用证支付过程中起到“交款赎单”的作用,即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买方在L/C中,只有在支付货款后才能收到正本提单,提取货物。 目前,信用证在国际结算量中的比例已降到20%左右,因其流转的效率过低,必然促使贸易主体寻求具有一定风险但效率

6、高的电汇(T/T)。 示例图:国际货物买卖双方选择CIF术语,提单在 信用证支付中的流转程序,买方 付款人 收货人,卖方 收款人 托运人,开证行,通知行 议付行,承运人,10,2,1,5,14,12,11,9,8,3,7,6,4,13,、提单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实签提单(根据实际装船日期签发的提单) 倒签提单 ( Anti Date B/L) 顺签提单 预借提单 ( Advanced B/L) 总结:承运人接受托运人的保函,签发清洁提单、倒签提单、顺签提单和预借提单: (学习重点) (1)承运人有违民法诚信原则,需承担赔偿责任 (2)若不构成对收货人的欺诈,有权凭保函追偿; (3)若构成对

7、收货人的欺诈,无权凭保函追偿;,4、提单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实签提单(根据实际装船日期签发的提单) 倒签提单 ( Anti Date B/L) 顺签提单 预借提单 ( Advanced B/L) 总结:承运人接受托运人的保函,签发清洁提单、倒签提单、顺签提单和预借提单: (学习重点) (1)承运人有违民法诚信原则,需承担赔偿责任 (2)若不构成对收货人的欺诈,有权凭保函追偿; (3)若构成对收货人的欺诈,无权凭保函追偿;,、提单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实签提单(根据实际装船日期签发的提单) 倒签提单 ( Anti Date B/L) 顺签提单 预借提单 ( Advanced B/L) 总结

8、:承运人接受托运人的保函,签发清洁提单、倒签提单、顺签提单和预借提单: (学习重点) (1)承运人有违民法诚信原则,需承担赔偿责任 (2)若不构成对收货人的欺诈,有权凭保函追偿; (3)若构成对收货人的欺诈,无权凭保函追偿;,4、无单放货的问题 2009年3月5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共15条,很简单明了!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正本提单包括记名提单、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 第三条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造成正本提单持有人损失的,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条承运人因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承担民事责任的,不适用海

9、商法第五十六条关于限制赔偿责任的规定。,第十条承运人签发一式数份正本提单,向最先提交正本提单的人交付货物后,其他持有相同正本提单的人要求承运人承担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一条正本提单持有人可以要求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的承运人与无正本提单提取货物的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正本提单持有人以承运人无正本提单交付货物为由提起的诉讼,适用海商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四)调整海上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 1.关于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 约1924年海牙规则 2.修正1924年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的1968年议定

10、书1968年维斯比规则 标志:喜马拉雅条款 案例:Alder诉Dickson 3.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1978年汉堡规则 4.联合国全程或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2008年鹿特丹规则,二、其他海事合同 (一)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二)船舶租用合同 (三)拖航合同 (四)海上保险合同 海上保险合同的四项基本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 ()可保利益原则 ()近因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三、海事合同的适用规则 (一)1992年海商法第269条规定 “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二)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

11、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41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第2条规定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确定。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和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没有规定的,适用与该涉外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第二节 船舶碰撞,在大海上航行的船没有不带伤的。,一、船舶碰撞的实体法 (一)定义 船舶在海上或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发生接触并造成损害的事故 (二)特征 1. 碰撞双方均为船舶 海船和海上移动式装置 2. 船舶之

12、间有实质性接触(直接碰撞) 间接碰撞类推适用船舶碰撞规定 3. 碰撞发生在海上或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 4. 碰撞造成了损害,(三)碰撞损害赔偿的原则与方法 1.碰撞损害赔偿三原则: 恢复原状原则完全赔偿权 直接损失赔偿原则 受损方尽力减少损失原则 特殊责任: 沉船所有人对沉船引发的事故的赔偿 是否妥善、及时地加以标记 拖船与被拖船的碰撞赔偿 救助人对碰撞事故的赔偿责任 减少救助报酬 引航员过失引起的碰撞赔偿责任 被引领船舶所有人承担,(三)赔偿方法 1.原因不明碰撞受害船自行承担损失 2.单方过失碰撞加害船赔偿受害船 3.双方过失碰撞按过失比例赔偿对方 4.财产损害赔偿过失方承担 5.人身伤亡连

13、带责任,(四)具体计算方法: 甲乙两船相撞: 甲船的船舶损失80万,甲船上货物损失20万 乙船的船舶损失40万,甲船上货物损失10万 甲船负1/4的过失责任,乙船负3/4 的过失责任 根据我国海商法计算: 船舶损失计算: 甲船船舶损失乙船船舶损失 80万 40万 1/4 3/4 甲赔乙船舶损失10万乙赔甲船舶损失60万 结论:抵消后,乙赔甲船舶损失:60万 10万50万,货物损失计算 甲船货物损失乙船货物损失 20万 10万 1/4 3/4 甲赔乙船货主2.5万乙赔甲船货主15万 结论:因为赔付主体不同,货损不能相抵 甲乙船主对本船上的货损,不承担责任 问题:1.船碰后,人身伤亡如何赔付? 2

14、.鹿特丹规则下如何界定碰责?,二、船舶碰撞的适用法 (一)1992年海商法第273条规定: 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 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 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 (二)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规定: 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第三节其他海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一、海难救助的法律适用 意思自治船旗国法行为地法法院地法 二、共同海损的法律适用 第274条 共同海损理算,适用理算地法律 三、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法律适用 第275条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承运人赔偿责任限制 每件或每货运单位 666.67 计算单位/毛重每公斤 2计算单位 计算单位=特别提款权=SDR1011元人民币 世界货币基金组织网站定期公布兑换比例: 世界货币基金组织网址:www.imf.org 作业:课下查找最近五日SDR与人民币的比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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