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讲营业税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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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四章 营业税,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 第二节 应纳营业税额的计算 第三节 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第四节 营业税的纳税申报,第四章 营业税,本章重点: 1、营业税计税依据的确定; 2、征税范围; 3、纳税地点; 4、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本章难点: 1、营业税计税依据的确定; 2、营业税与增值税的交叉征税问题; 3、几种特殊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一、营业税的概念 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三、营业税的特点 1、征收面广,税源普遍; 2、按行业设置税目税率; 3、税率较低,设有起征点; 4、价内税,税

2、收稳定; 5、计征简便。,第二节 基本征收制度,一、纳税人 (一)纳税人的一般规定 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对“境内”的理解: (1)提供或者接受劳务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个人在境内;(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4)所销售或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简直,(二)纳税人的几个具体规定(P67) 1、铁路运输企业的纳税人: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铁道部,合资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合资铁路公

3、司,地方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地方铁路管理机构,基建临管线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基建临管线管理机构。 2、从事运输业并计算盈亏的单位:,3、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除上述规定外,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但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三)扣缴义务人: 1、 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4、第二节 基本征收制度,二、征税对象(9个税目)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 3% 1、提供应税劳务 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3% (7个) 金融保险业、服务业: 5% 娱乐业: 5%20% 2、转让无形资产: 5% 3、销售不动产: 5%,第二节 基本征收制度,三、税率 行业差别比例税率:3%、5%、20%三档(P69)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 3%,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营业税=营业额税率 计税依据 注意: 营业额一般指全部营业额 (税法规定差额计税的除外),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营业额的涵义 营业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包括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

5、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代收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不包括符合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09年新规定: 因发生退款而减除营业额的,应退还已缴营业税。 将价款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营业额;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营业额中扣除。,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二、营业额的具体规定 1、运输业 部分路程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的: 营业额=全程运费-付给承运企业的运费 从事联运业务的: 营业额=各自实际收取的运费,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案例1】某运输公司某月运营售票收入总额为600万元,从中支付联运

6、业务的金额为100万元。计算该运输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15万元) 【案例2】某公司运送一批货物出境收取全程运费70000元,出境时付给境外承运公司20000元,其营业额为: (5万元),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2、建筑业: 建筑工程实行分包/转包的: 营业额=总承包款-付给分包/转包人的价款 新规定: 建筑业(不含装饰劳务),其营业额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价款。,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案例3】甲建筑公司先以16 000万元的总承包额中标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承建一幢写字楼,之后又将该写字楼工程的装饰工程以7000万元分包给乙建筑公司。问:

7、工程竣工交付时甲、乙建筑公司应如何履行各自的营业税纳税义务? 甲应纳营业税=(16000-7000)3%=270(万元) 乙应纳营业税=70003%=210(万元),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自建自用房屋:免征营业税 自建房屋对外销售:按“建筑业”税目征税 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税 应纳营业税=计税价格3%销售额5% 计税价格= 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 (13%),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案例4】某公司2009年9月自建2栋写字楼,建筑安装总成本4000万元/栋,月底均已竣工。将其中1栋售给另一单位使用,售价7000万元;另一栋自用。该公司当月应纳营业税多少?(当地税务机关确定的成本利润率为

8、10%),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3、金融保险业 营业额=贷款利息收入 注意: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价减去买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即: 营业额=卖价买价 金融商品买卖业务 是指纳税人从事的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货物期货不缴纳营业税。,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案例5】某商业银行自有资金1000万元,又分别以8%的年利率借入资金3000万元和9%的年利率借入资金1000万元,共5000万元资金以12%的年利率全部贷出。则该商业银行应纳多少营业税?,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4、服务业: 从事旅游业,由其他旅游企业接团的: 营业额=全程旅游费-支付给其他单位的代付费用-付给

9、承接团企业的费用,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案例6】某旅行社本月组织团体旅游,收取旅游费共计35万元;其中组团境内旅游收入15万元,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餐费、住宿费、交通费、门票共计8万元;组团境外旅游收入20万元,付给境外接团企业费用12万元,计算该旅行社本月应纳营业税税额。 应纳营业税=(15-8)5%+(20-12)5%=0.75(万元) ( 注意:四个差额计税的规定! ),5、邮电通信业: 6、文化体育业: 【案例8】某歌舞团与演出公司签订合同,由演出公司承办一场演出,演出租用体育馆的场地,合同规定由体育馆代售门票,按门票收入的20%支付给演出公司,按门票收入的10%支付给体育馆,本

10、次演出取得门票收入90万元。问:三方如何纳税? 歌舞团:(90-9020%-9010%)3%= 演出公司:9020%5%= 体育馆: 9010%5%=,7、娱乐业 营业额为经营娱乐业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饮料、茶水、鲜花、小吃等收费及经营娱乐业的其他各项收费。 【案例9】某歌舞厅某月门票收入60万元,台位费收入30万元,相关的烟酒和饮料收入20万元,适用税率20%。计算该歌舞厅应缴纳的营业税。 营业税=(60+30+20)*20%=22,第三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8、转让无形资产 9、销售不动产 下列情形,视同发生应税行为:(1)单位或个人将不动产或土地使

11、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2)单位或个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个人销售房屋的纳税新规定!,纳税人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视同发生应税行为而无营业额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其营业额: (1)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行为的平均价格核定;(3)按下列公式核定: 营业额=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注: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营业额的,其营业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营业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

12、币汇率中间价。 纳税人应当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确定后1年内不得变更。,第四节 几种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一、兼营不同税目应税劳务的税务处理 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目的营业额; 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二、兼营非应税行为的税务处理 应分别计征(即:应税行为的营业额纳营业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销售额,纳增值税) 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三、混合销售行为税务处理 按主业纳税: 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为主的纳增值税; 其他的单位和个人纳营业税 。 注意: 提供建筑业劳务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

13、,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案例12】某饭店2009年3月取得以下收入: (1)客房收入80万元,保龄球馆收入5万元; (2)餐厅餐饮收入50万元,另收取服务费2万; (3)附设小卖部零售收入1万元; (4)出租柜台销售字画,本月取得租金5000元, 字画销售收入8万元。 要求:计算该饭店本月应纳流转税(附加税费不 考虑),第四节 几种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四、营业税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划分 1、邮电通信业的两税划分问题 征收营业税的范围: 邮政部门销售集邮商品、发行报刊; 电信单位销售电信产品并提供有关电信劳务服务。 征增值税的范围: 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单位

14、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发行报刊; 电信单位单纯销售电信商品但不提供电信劳务服务。,第四节 几种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2、代购货物行为的两税划分问题 具备条件的代购货物行为,受托方收取的手续费属于代理劳务收入,征营业税。,条件:委托方 支付周转金 受托方 开票 付款 销售方,第四节 几种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不具备条件则不视为代购货物行为,受托方收取的手续费属于销售货物收取的价外费用,征增值税。,委托方 支付周转金 受托方 结算 付款 开票 销售方,第四节 几种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案例13】某贸易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09年2月与甲企业签订代购协议,为甲企业代购一批货物并收取周转金380000元,约

15、定按实际结算价格的4%收取手续费。销售方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给甲企业,注明价款300000元,增值税51000元。该贸易公司应纳税额是多少?,第四节 几种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3、代销货物行为的两税划分问题 代销货物应具备的条件: 代销货物的所有权属于委托方; 受托方按规定的条件与委托方结算货款; 货物的销售收入归委托方所有,受托方只收取手续费。 销售代销货物,征增值税。 受托方收取的手续费,征营业税。,第四节 几种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案例14】某贸易公司为乙企业代销一种家电产品,代销协议规定,结算价格为不含税单价1000元/件,并据此收取5%的手续费。该贸易公司当月以结算价格对外销售,售出代

16、销商品200件,并与乙企业结算了款项,取得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贸易公司当月应纳营业税多少?,第五节 税收优惠与申报缴纳,一、起征点 适用范围:仅限于个人 两个适用标准:月营业额10005000元 次营业额100元 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二、减免税规定,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1)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3)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4)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教育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劳务;(5)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6)纪念馆、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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