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税收法律制度讲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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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 法,目 录,一、税法概论 四、财产税法 二、商品税法 房产税 增值税 资源税 消费税 土地税 营业税 车船税 关税 契税 三、所得税法 五、行为税法 个人所得税 印花税 企业所得税 六、税收征管法 七、税收救济法,一 、税法概论,1.税法的概念和特征 2.税法的性质和地位 3.税法的渊源和效力 4.税法原则 5.税收法律关系,1. 税法的概念和特征,税法的特征 1)税法结构的规范性:“一法一税”+税收要素的固定性 2)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的统一性 3)税法规范的技术性:税目、税率、登记制度、发票制度等。 4)税法的经济性:满足财政收入+调节宏观经济 比如,对高新技术行业、新能源行业给予减免税

2、或低税率的优惠;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高污染、高能耗)的不予减免税甚至提高税率等措施。,2.税法的性质和地位,税法的性质 问题:税法是不是纯粹的公法?税法和宪法、行政法、刑法等典型公法相比有什么不同? 公法之债理论 从债务关系的角度考察税法,清除权力关系模式对税法的支配性影响,使税收程序法的功能仅限于服务于税收债权的实现。,2.税法的性质和地位,税法的地位 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法的地位由税收在国家经济中的重要性决定。 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基本来源 税收作用 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 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2.税法的性质和地位,税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 税法与宪法:税收关乎国家基本制

3、度和公民基本权利 税法与行政法:征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税法与经济法:除了经济调节,更侧重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 税法与民商法:税法私法化(税收债务关系说) 税法与社会法:个人所得税、遗产税、赠与税和社会保障税法 税法与刑法:涉税犯罪 税法与国际法:多边和双边税收协定(避免重复征税),3.税法的渊源和效力,3.税法的渊源和效力,税法的效力 1)对人效力:属地原则、属人原则、折中原则 2)空间效力:中央税法、地方税法 3)时间效力:一般而言,税收实体法“从旧兼从轻原则”;税收程序法“从新原则”。,4.税法原则,基本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税收要素法定、税收要素明确、征税合法性 税收公平原则:

4、受益说、负担能力说 税收效率原则:行政效率、经济效率 一般原则 税收社会政策原则 实质课税原则,案例1:县政府的税收减免协议是否有效?,李某与A县政府就招商引资过程中投资收益的税收问题签订了企业所得税减免协议,约定对李某投资设立的企业,三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但是在投资后的第2年,A县水务局对李某下达了限期缴税通知书,要求其补缴两年的企业所得税,并拟处罚款。 李某认为,依据协议,自己享有免税的权利,当地税务机关违反了县政府的承诺,提起了行政复议。,案例1:县政府的税收减免协议是否有效?,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3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

5、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因此,李某的诉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当然,李某可以要求县政府对自己的信赖利益损害进行赔偿。,案例2:房产税改革试点是否有违税法基本原则?,2011年1月28日,上海、重庆开始试点房产税。上海征收对象为本市居民新购房且属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新购房,税率暂定0.6%;重庆征收对象是独栋别墅高档公寓,以及无工作户口无投资人员所购二套房,税率为0.5%-1.2%。 2013年5月24日,房产税试点扩容被证实,将增加

6、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专家称直指一二线高房价城市,征收范围确定为针对增量房屋。 根据1985年全国人大的授权,国务院制定了房产税暂行条例。2000年的立法法规定,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等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尚未制定法律的,可以授权国务院对其中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授权机关不得将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你怎么看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5.税收法律关系,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宪法性法律关系 征税机关和纳税主体之间的税收征纳法律关系 相关国家机关之间的税收权限划分法律关系 国际税收权益分配法律关系

7、 税收救济法律关系,商品税法,1.增值税 2.消费税 3.营业税 4.关税,增值税法,增值税原理,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增值税采用逐环节抵扣的办法: 购进货物时,除了向出售方交纳货物价款外,还要交纳进项税额(进项税额采用购进抵扣的办法,只要应税货物的购进有正规发票,无论货物以后销售还是挪作他用都可以抵扣); 销售货物时,除了向购买方收取货物价格外,还要收取销项税额。 用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就是当期应纳税额。,增值税原理,(销项)收取 支付(进项) 收取(销项) (销项) 收取 支付(进项) 轮胎厂应缴纳的税金300017100017340元,橡胶 厂,轮胎厂,汽车厂,1

8、000100017,3000300017,消费者,增值税法的分类,1.消费型增值税法:允许一次性抵扣固定资产所含已征增值税进项税额。税基相当于社会全部消费品的价值。 2.收入型增值税法:允许随同折旧分歧抵扣固定资产所含已征增值税进项税额。税基相当于国民收入。 3.生产型增值税法:不允许抵扣固定资产所含已征增值税进项税额。税基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 2009年我国新修订增值税暂行条例,允许抵扣购进设备所含进项税,实现了增值税从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销售(进口)货物 加工 修理修配,货物是指 有形动产 包括电力 热力、气 体在内,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受托方加工 收取加工费,征税范围

9、的一般项目,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委托方,委托代销,受托方,购买方,销售代销货物,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视同销售(1)(2),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胜利街,红旗街,百事可乐 中国总公司,长春“百事”,北 京,长 春,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视同销售(3),视同销售,否,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视同销售(4)(8),(4)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10、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增值税纳税人,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单位(行政、事业、企业) 个人(个体经营者、其他人) 承租人和承包人(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 扣缴义务人(境内未设立机构的,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管理方法,税率与征收率,应纳税额的计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及管理,专用发票开具范围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的货物在内)、提供应税劳务,或根据增值税细则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必须向购买方开具增

11、值税专用发票。,消费税法,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价内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 征收消费税的目的: 调节产品结构 引导消费方向 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消费税与增值税的比较,消费税与增值税的比较,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生 产,委托加工,进 口,零售(金银、钻石),消费税的税目,1.烟 8.小汽车 2.酒及酒精 9.摩托车 3.化妆品 10.高尔夫球及球具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1.高档手表 5.鞭炮、焰火 12.游艇 6.成品油 13. 木制一次性筷子 7.汽车轮胎 14.实木地板,消费税的税率,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从价定率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

12、率 销售额的确定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全部价款包含消费税税额,但不包括增值税税额; 价外费用是指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从量定额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的确定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移送使用的数量; 3.委托进口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应税消费品的数

13、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的进口数量,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混合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应税销售额适用税率,营业税法,纳税义务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营业税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体指: 1.提供的劳务发生在境内 2.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货物出境 3.在境内组织旅客出境旅游 4.转让无形资产在境内使用 5.所销售不动产在境内 6.在境内提供保险劳务,营业税的税目、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建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负有缴纳“三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即只要缴纳了“三税

14、”,就必须同时缴纳城建税。 1.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三税”,但不缴纳城建税。 2.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进口货物应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但不缴纳城建税。因为进口货物没有享受到城市公用事业和市政设施的好处。,注意,税率,城建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分三档: 特殊情况: 1.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三税”的纳税人,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计算代扣代缴的城建税。 2.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纳税人,以经营地缴纳“三税”的,按经营地适用税率计征城建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城建税纳税人的纳税额是由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决定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营业税税额适用

15、税率,教育费附加,一、纳税义务人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税。用于扩大地方教育经费。 从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均需缴纳该税。 二、计税依据 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为计税依据,与“三税”同时缴纳。 三、计征比率 现行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 四、计算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 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关税,一、征税对象 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 二、纳税义务人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 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关税税率,(一)进口关税税率 1.税率设置与适用 优惠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 普通税率 2.税率计征办法 从价税、从量税、复合税 (二)出口关税税率 比例税 (三)特别关税 1.报复性关税 2.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 3.保障性关税,财产税法,1.房产税 2.资源税 3.土地税 4.车船税 5.契税,房产税法,1986年国务院房产税暂行条例 纳税义务人 房产税以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纳税义务人。 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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