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2016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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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财政厅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一、2016年工作总结2016年,省财政厅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维持大局运转、支撑重大战略实施、推动重大改革落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发挥好财政方面的牵头组织和抓落实的作用,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顺利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全省财政运行呈现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态势,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具体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狠抓收支管理,维持大局运转。一是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及时监测分析财政收支运行情况,建立健全抓收入的协作机制,强化收入组织工作,促进依法征收

2、、应征尽收;规范非税收入管理,落实市县财政收入质量考核办法,实施收费基金目录清单管理,加强非税收入监督检查,引导非税收入合规真实增长,提高收入质量。2016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390.33亿元,增长10.9%,剔除营改增、五项政府性基金转列等因素影响后可比增长10.3%。二是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完善厅内抓支出工作机制,召开专项会议5次,层层督促抓支出落实。实施“三挂钩一通报”,开展省直部门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综合支出进度和存量资金考核,按规定收回统筹省直部门预算资金和扣减19个市县上年转移支付资金。落实省政府动员会部署,组织开展全省财政支出专项督查,10月当月支出明显加快。继续清理盘活

3、存量资金,提出压减存量资金一揽子措施,全省各级应收回存量资金均已收回并实际支出,除个别地市外各类存量资金规模均未超出规定规模,收回资金统筹用于社会发展亟需支持的领域。三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充分体现民生优先、区域协调和厉行节约要求,其中省级财政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均衡区域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及帮助市县增强发展后劲的支出占比达81.5%,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二)坚持围绕中心,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一是全力支持经济稳定增长。省级年初预算安排相关资金2600亿元,积极运用财政投入和税费减免等一揽子政策措施,注重发挥好各类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加大筹集社会资本参与经济社会

4、事务建设力度,带动全省财政性资金近万亿元用于稳定经济增长。1-12月全省与GDP核算相关的八类支出同比增长17.9%,拉动GDP增长约1个百分点。二是扎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方面,切实履行好降成本行动计划牵头部门职责。牵头组织研究帮助企业降成本的政策措施,提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人工成本、税负成本、社会保险费成本、财务成本电力等生产要素成本、物流成本等七方面成本的35项政策建议,形成省政府降成本行动计划。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各地各部门细化工作方案,在省级层面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在厅内细化责任分工,并实施专项台账、专项督办等工作制度,全力推动工作落实,顺利实现现行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

5、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社保费用进一步降低等目标任务,全年降成本超过2000亿元。同时,牵头研究贯彻落实国务院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意见,拟定我省实施细则,提出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57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降成本工作力度。另一方面,积极配合做好其他行动计划实施工作。去产能方面,制订实施关于支持国有企业出清重组“僵尸企业”财政政策措施,安排1.37亿元支持处置“僵尸企业”, 落实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省级配套奖补资金8064万元,安排4423万元支持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去库存方面,安排5亿元支持组建省属国企专业化住房租赁平台;去杠杆方面,完善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机制和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做好存量

6、债务置换工作;补短板方面,统筹安排资金超过400亿元,支持补短板重大项目实施。三是着力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一方面,继续落实近三年统筹1000亿元支持创新驱动战略实施计划,投入325亿元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包括: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支持实施企业研究开发事后奖补、创新券补助政策试点、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省市共建面向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风险补偿金等;增强创新驱动内生动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支持省市共建高校及高水平大学、理工科院校建设等;推动科技和经济融合,支持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型科技研发等;推动完善创新链条,支持科技应用基础研究、公益研究与能力建设、协同创新与平台环境建设、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等

7、。另一方面,选取省科技厅、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等部门,通过实施首购活动、确定创新产品清单、预留采购份额等措施开展政府采购支持创新驱动发展试点。印发实施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结转结余管理规定,通过完善项目立项和申报管理、分年度拨付补助资金、优化结余资金使用管理、加强结余资金收回再安排管理等,解决省级科技项目资金在研期间的持续使用问题,切实提高财政科研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大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一方面,支持粤东西北振兴发展和珠三角优化发展。省级统筹1893亿元落实粤东西北振兴发展战略,扎实推进“三大抓手”,全力支持高速公路及普通公路、轨道交通、西江北江航道扩能升级及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粤

8、东西北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和新区加快发展,支持省产业园扩能增效。加大对贫困县域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力度,改进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政策效应切实增强。针对粤东西北财政收入增幅回落的情况,加强统筹平衡,提出支持粤东西北财政平稳运行政策措施,调整完善省以下增值税收入划分比例后省对市县体制类转移支付政策,制订实施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十项财政政策措施,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机制,加大对“老少边穷”地区的支持力度。同时,大力支持珠三角优化发展和一体化发展,统筹67亿元支持横琴新区、南沙新区、中新广州知识城等重大平台发展,统筹20亿元继续支持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并纳入“中国制造2025”区域试点示范,促进广

9、东自贸区、珠三角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支持广州开展地下综合管廊试点、珠海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江门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试点,以及东莞、梅州、韶关开展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另一方面,支持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研究制订产业共建的财政政策措施,统筹约210亿元,对企业实行普惠性事后财政奖补和一次性叠加财政奖补相结合,对转出转入地实行共建项目经济利益共享,调动政府和企业两个积极性,鼓励有技术含量的珠三角企业优先在省内梯度转移,推动珠三角与粤东西北产业共建,实现高水平产业转移。(三)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我厅承担的39项改革任务和9项改革试点,制订

10、改革任务总台帐,分阶段细化目标任务和措施,实施专项督办制度。一方面,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一是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细化预算编制,所有项目支出原则上细化到具体实施项目,年度预算草案达2600多页,做到大帐看得懂、细账看得清;推进零基预算改革,2016年扩大到20个单位,编制2017年预算时覆盖全部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实现预算安排由“基数增长”向“动态标准”转变;全面推进项目库管理改革,除基本支出之外全部省级财政资金纳入项目库管理改革范围,入库项目达2.8万多个,预算管理模式实现由“以资金分配为主线”转变为“以项目管理为主线”,由“先定预算,再定项目”转变为“先定项目,再定预算”;跨年度预算平衡机

11、制基本建立,启动编制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实施项目全周期滚动管理,推动支出确定由“当年安排当年工作”向“当年研究下年工作”转变。二是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调整省以下财税体制,制订实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省以下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将省以下增值税(不含电力增值税)收入划分比例调整为五五,实现省与中央收入划分体制相衔接;研究制定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强制度建设,创新体制机制,拓宽补偿渠道,探索建立有利于调动各方积极性的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促进受益地区与保护地区共同发展;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制定广东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12、,建立省以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完善增值税收入划分体制调整配套政策,研究优化激励性转移支付政策,强化激励效果,增强对粤东西北支持力度,确保粤东西北财政平稳运行;完善“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政策,提出促进我省革命老区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制订我省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呈报省政府审批。三是创新财政投入改革。加快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运用PPP模式,纳入省PPP项目库管理的项目合计147个,总投资额2293亿元;入选财政部示范项目由4个增加到22个,已签约落地17个,落地率达77%,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8百分点;省级经清理规范后整合设立政策性基金15项,投入

13、375.3亿元,已引导各类资金投入超过1000亿元;创新农业资金投入方式,制订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组建方案和产品目录,推动设立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加快发展农业保险,在国内首创巨灾指数保险模式,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四是稳妥推进税收制度改革。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试点行业顺利扩大到建筑、房地产、金融和生活服务业,试点纳税人户数增加到280.79万户,截止11月底累计实现减税672.63亿元,全年预计实现减税750亿元,各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目标基本实现;开展政策调研、分析测算等工作,为逐步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改革作准备;推进资源税改革,印发关于实施资源税改革的通知,将我省28个矿产资源

14、品目纳入资源税改革范围;积极推进其他税收政策改革试点,启动境外旅客离境退税试点。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和支持其他领域改革。支持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建设改革创新,创新财政科技资金投入方式,实现稳定性和竞争性相结合,立项资助和普惠性政策相协调,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结构;支持司法体制改革,完善司法人员工资改革政策,全面推开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改革;支持省以下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出台财务管理配套办法;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规范基础数据采集、补贴资金发放等工作;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教育体制改革等。(四)突出民生为重,切实保障改善民生。贯彻共享发展理念,预算

15、安排更多投向补齐民生社会事业发展短板,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一是完善保障改善民生基本制度。全面总结评估2012年以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开展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专题研究及1300万农业转移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的资金测算,修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明确我省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编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调整细化新一阶段目标任务。二是落实底线民生保障。切实落实底线民生精准扶贫三年攻坚实施意见,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城乡低保补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基础养老金、残疾人保障、孤儿保障等六类底线民生项目,三是抓好十件民生实事工作。牵头遴选强化低收入困难群体住房保障、促进教育资源公

16、平均衡配置、加强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等2016年十件民生实事项目,并牵头做好巩固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两个项目实施,积极配合推进其他民生实事项目实施。四是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年人均380元提高到42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0元,城镇低保补差水平从每月374元提高到每月418元,农村低保补差水平从每月172元提高到190元,农村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水平分别达9600元、7600元,城乡医疗救助人均补助标准从1556元提高到2516元,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标准从人均700元/月提高到800元/月等。五是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求。印发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筹集方案及资金使用监管办法等, 2016-2018年全省财政多渠道筹集391亿元,其中2016年安排130.3亿元,支持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并按照规范资金筹集、规范资金分配、规范资金使用、规范项目管理、规范财务管理、严格监督检查、严格绩效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的“五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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