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报材料]民政部保增解困半年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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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民政部保增解困半年工作汇报来源 课件 w w 5 Kj.o M 2 半年以来,我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中心工作,按照县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中心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牢记宗旨、为民解困,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成效,维护了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保障了全县改革发展的大局。一、城乡社会救助工作(一)按规定、严要求,进一步加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一是坚持动态管理,适时调整低保对象。定期和不定期抽查2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情况,确

2、保对象准确,1-6 月共深入澧江镇大路新寨、糖业公司、供销社等单位共 56 户低保家庭家中,开展抽查检查工作,及时了解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变化情况,对收入超标的43 户 58 人作了停发处理,共停发资金 2.26 万元,对收入增加的22 户 42 人原在保家庭的保障标准进行了调减,共调减资金 1.65 万元,16 月,共保障 2783 户 4447 人,支出保障金 300.4 万元。二是坚持审批程序,及时新增低保对象。紧紧围绕“保民生、保稳定”的中心任务,积极关注新产生的生活困难家庭,对新申请享受低保待遇的家庭严格审核,按程序从严把关,及时将符合保障条件的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1-6 共对符合保

3、障条件 75 户 81 人进行了审批,共新增保障金 4.53 万元。确实保障新产生的生活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二)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努力实现农村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目前,全县农村低保由户主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调查核实、乡(镇)审核、县民政局审批的四级管理网络已经形成。尤其是在核定申请对象的过程中,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对符合上报条件的家庭名单都在其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实现了申请、审批程序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目前,全县有农村低保对象8458 户 11812 人,占全县农业人口比率的 6.8%,1-6 月共发放保障金 354.5 万元,月人均补差达 50.02 元。半

4、年以来,严格按照玉溪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暂3行办法第四章第十五条“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审核一次”的要求,采取以年终审核和平常抽查、接访审核相结合的方法开展动态管理工作。通过公示,暂缓批准或取消公示期间群众反映强烈的低保对象 23 户 37 人;取消群众反映在保期间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在保对象 135 户 197 人;同时新增低保对象 128 户 197 人;对 15 户 18 人实施了分类施保,保障工作真正做到了保障对象有进有出、保障标准有高有低。(三)认真贯彻落实五保供养条例 ,努力提高老人生活水平和居住生活环境。目前,全县共有五保供养对象 799 人,其中集中供养 133 人,

5、分散供养 666 人。为认真贯彻落实五保供养条例 ,切实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和农村敬老院建设及管理,各乡镇敬老院通过养猪、养鸡、种菜等方式积极开展农副业生产,1-6 月全县敬老院农副业产值达 2 万元,在院五保老人的生活水平有了明显改善,生活质量得到了有效提高。同时,为改善在院五保老人的居住生活环境,1-6月,共投入资金 47 万元,对青龙厂镇敬老院、因远镇老年活动中心和澧江镇福利院进行了修缮、改造,现三所敬老院修缮改造工程已竣工验收。(四)创新救助方式,进一步提升医疗救助实效。一是扩大救助范围。随着救助资金的宽裕,逐步扩大了救助范围,除对城乡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重点救助外,还对低保边缘的

6、大病困难群众进行救助,让患有重大疾病的困难群体都4能享受到政府的关怀。二是提高救助标准。对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对他们自付部分给予相应救助,并逐步提高救助比例。三是区别情况重点照顾。对患有白血病、重型肝炎、重度尿毒症的特困医疗救助对象给予医前、医中救助。对特殊困难的救助对象实施年度二次医疗救助。通过创新救助方式,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得到有效开展。1-6 月,共对 42 户 153 人因病困难的农村家庭进行医疗救助,支出农村医疗救助资金 3.93 万元;对 72 户 257 人医疗困难城镇家庭进行救助,支出 7.31 万元。(五)积极开

7、展临时救济工作,对一时生活困难家庭进行及时救助。临时救济是指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生活存在诸多困难、自救能力较弱的群体实施救助的一项工作,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可缺少的辅助措施。为确保一时生活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我们积极开展临时救济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临时救济力度。1、积极对民政困难对象进行节日慰问。1-6 月,为 4268 人的城市低保对象,11814 人的农村低保对象分别按每人 150 元和100 元的标准发放春节慰问金,共支出春节慰问金 182.16 万元。对灾民贫困户、城市低保户、老乡干部、60 年代精减退职人员、五保对象等 726 户困难家庭进行春节慰问,支出慰问金 12.64 万元。2

8、、努力做好困难群众的临时救济工作。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5非定量的临时救助,着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1-6 月,支出资金 0.2 万元,帮助 1 户困难家庭解决子女上学困难问题;对 35 户因灾、因残、因病致生活困难的家庭实施救助,支出临时救济金 2.57 万元;对 106 户因灾房屋倒塌户进行临时救助,支出资金 12.09 万元。二、救灾救济工作(一)建立完善灾情快报机制,努力做好查灾、计灾、报灾工作。为及时、客观、准确掌握自然灾害情况,进一步提高救灾工作应急反应能力,我们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乡镇民政助理员为报灾员,具体

9、负责灾情的核实和统计上报工作,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召开灾情统计、上报知识培训会,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的要求,努力做好查灾、计灾、核灾、报灾工作。1-6 月,由于前期降水特少,气温偏高,全县大部分地区出现了初夏干旱。进入 6 月份以来,雨水比去年同期增多,各乡镇不同程度地遭受了洪涝灾害的侵袭。羊岔街乡、东峨镇在 4 月初还遭受了大风、冰雹的袭击,民房受损严重。截止六月底,全县 54600人不同程度受灾,因灾伤病 1 人,紧急转移安置 35 人;农作物受灾面积 9407 公顷,成灾面积 4624 公顷,绝收面积 1860 公顷;倒损房屋 295 户 322 间,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

10、失 1259 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 1185 万元。(二)修改完善灾害预案体系,积极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6和预案演练工作。1、按照“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统筹兼顾、综合减灾,强化基础、应急有备,落实责任、严肃纪律”的防灾减灾工作原则,今年上半年,修改完善了*县抗灾救灾应急预案 ,及时制定了汛期值班制度。细化责任,将任务都落实到人头,使发生灾害时,每人都知道自己的岗位,能够及时主动的开展工作。2、为普及提高群众的灾害常识、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全面提高全社会风险防范意识、知识水平和避险自救能力。一是通过广播、发放宣传册、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向公众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在“5.12”防灾减灾日

11、宣传活动中,共展出展板 22块,发放宣画 240 张,宣传册子 1000 份,前来咨询的群众达 500余人,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积极配合防震减灾局、消防大队在学校开展灾害应急演练活动,通过演练,及时发现问题、寻找不足、积累经验,进一步补充完善预案内容,增强预案的实用性和操作性,真正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燃。(三)农村居民房屋保险工作1、成立机构,明确职责。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胜为组长,政府办副主任曾睿辉、民政局局长段玉才、县人民财产保险公司经理张家明为副组长,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农村房屋保险工作领导下组;2、下发通知,出台操作方法。为使下一步开展房屋保险缴费投保工作能够有章可循

12、,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居民7房屋保险的通知 ,对投保人、投保方式、保险房屋范围、保险责任、补助政策等具体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三、优抚安置工作(一)严格执行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切实兑现优抚政策。1-6 月,按政策为 50 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发放定期抚恤金 11.88 万元;为 52 人伤残人员发放定期补助 17.64 万元;为 156 人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发放定期抚恤金18.63 万元;发放 30 人的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定期补助金 3.26 万元;对 473 人“ 两参”人员和 135 人出国参战民兵民工进行定期补助,共发放资金 63.49 万元。春节前,为

13、761 人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 12.92 万元;发放军休人员工资和各种补贴 12 万元。(二)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解除军人后顾之忧。按政策安置 10 人回农村发展生产,先后推荐 48 人到玉溪市中医院,玉溪市维和制药厂、*县路政大队、* 县交警大队等单位工作;除1 名城镇退役士兵主动要求自谋职业外,组织报名参加“双考”安置的 6 名城镇退役士兵到玉溪参加全省统一的文化考试。目前,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正有序开展。(三)积极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春节期间,为切实增强军政军民团结,体现党和政府对优抚对象的关怀,支出资金 5.87 万元,为全县优抚对象发放慰问挂历 10000 张,对 5

14、 个驻元军警部队和全县109 人困难优抚对象进行节日慰问;为宣传军政军民团结在维护政治社会稳定,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春节前召开8座谈会和举办军民联谊会,支出资金 1.02 万元。(四)积极开展双拥模范县争创工作。今年是*省和玉溪市第四届双拥模范县的评选之年,县双拥领导小组高度重视,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及时成立争创工作组,扎实开展争创工作,通过多方努力,在 5 月 6 日顺利通过了市双拥工作考核组的验收,目前,正积极整理双拥汇报材料并协同县广电局制作双拥专题片。(五)继续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 ,积极为优抚对象解“三难” 。年初全县有“三难”优抚对象 275 人,为

15、切实解决优抚对象在生活、治病、住房三个方面的困难,我们积极筹措资金,想方设法为优抚对象排优解难。1-6 月,对 2 人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实施救助,支出资金 0.28 万元;对 11 人治病困难优抚对象进行救助,支出资金 0.98 万元;帮助 11 户住房困难的优抚对象修建住房,支出资金 0.95 万元。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我县在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中坚持科学管理、规范建设的原则,积极开展民间组织管理、区划地名认定、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等工作,为全县的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一)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正常开展。按照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对*年 7 月 1 日前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

16、位进行了年检,1-6 月共注销社团 2 家,成立登记社团组织2 家,截止目前,全县共有 23 家社团组织和 7 家民办非企业单位。9(二)殡葬管理工作得到加强。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殡葬管理条例和玉溪市殡葬管理办法 ,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民政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草拟了*县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修改完善了*县殡葬改革发展规划和* 县殡葬管理实施细则 。目前,殡仪馆建设工程进展顺利,支砌挡墙、火化房和太平间等建设工程已完成 80%,沙夹石回填工程完成 70%,现已累计完成投资 65.99万元。1-6 月共火化尸体 32 具。(三)婚姻、收养登记工作依法进行。1-6 月,退回违反婚姻法 、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 35 份结婚申请和 15 份离婚申请,依法办理结婚登记 931 对,离婚登记 104 对,办理弃婴收养登记证11 例。(四)勘界和区划地名工作。在充分听取各级干部、群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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