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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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宁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起草说明一、背景与必要性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创造良好营商环境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有关工作。近年来,南宁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多、耗时长等问题。根据现有流程,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中涉及到自然资源、住建、人防、消防、市政园林等多个部门的多项测绘工作。在办理审批的过程中,建设单位在不同阶段委托不同测绘服务机构实施测绘,存在多次委托、成果不能共享、前后成果不一致等问题。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

2、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工作,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9年9月印发了南宁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工作方案(南府办函2019190号),明确由市自然资源局牵头编制南宁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规程(以下简称技术规程)。为加快落实国家、自治区、南宁市关于“多测合一”改革工作的安排部署,全面推进南宁市建设工程项目多测合一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起草了技术规程。二、起草依据与参考标准(一)依据文件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

3、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2.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9190号)(二)主要参考的规范标准技术规程以解决建设项目测绘业务多、耗时长、成果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实现数据共享为导向,从坐标系统、高程基准、精度要求、技术要求、测绘深度、成果内容等方面统一了多测合一综合技术要求。编制过程中主要参考的技术规范标准有:1.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2.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3.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

4、定4.南宁市建筑工程规划指引5.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2013)6.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7.南宁市不动产权籍调查实施细则细则8.南宁市房产面积测算细则9.南宁市城市绿化工程绿地面积计算若干规定10.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17)11.城市地下管线探测工程监理导则(RISN-TG011-2010)12.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13.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三、起草过程(一)2019年10月,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

5、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9190号)工作任务安排,成立技术规程编制工作小组,在参阅相关标准规范和多次集中讨论基础上,拟定调研的内容和问题。(二)2019年11月,编制组赴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市政园林局,实地调研相关测绘业务需求和技术要求,形成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文本。(三)2019年12月,发函征求市住建局、市人防办、市市政园林局、市行政审批局的意见,并按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技术规程(试行)文本。四、主要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立项与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行政审批阶段进行测绘业务整合,按照各审批阶段的测绘业务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原则,组织编排技术

6、规程文本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控制测量、勘测定界、规划定点与不动产权籍调查、规划验线、不动产规划核实及实测、消防工程规划核实、人防工程规划核实、园林绿化工程规划核实几个部分。(一)关于总则、基本规定和控制测量从总体上明确了建设项目政审批所涉及测绘业务的坐标系统、高程基准、测量精度以及平面与高程控制测量的统一技术要求。(第一节、第二节、第三节)(二)关于勘测定界和规划定点及不动产权籍调查明确了在项目立项与用地许可阶段的测绘业务要求,其中勘测定界规定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新增建设用地农转用批复两个行政审批环节涉及的测绘技术要求,规划定点及不动产权籍调查规定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国有建设用

7、地首次登记两个行政审批环节涉及的测绘技术要求。(第四节、第五节)(三)关于规划验线明确了在施工许可阶段中规划验线和商品房预售许可涉及的不动产预测绘整合后的测绘业务要求。对规划验线测量的坐标系统、高程基准、精度要求以及外业测量技术要求做了统一规定;对不动产预测绘的基础资料、面积计算和成果要求做了统一规定。(第六节)(四)关于不动产规划核实及实测明确了在竣工验收阶段中规划核实和不动产实测绘整合后的测绘业务要求。内容编排上分建筑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地下管线工程规划核实以及不动产权籍调查测量三个部分,从采用的坐标系统、高程基准、精度要求、技术要求、测量内容与深度、面积计算依据、成果内容与格式等方面的做了统一规定。(第七节)(五)关于消防、人防和园林绿化工程规划核实测量明确了在不动产规划核实及实测基础上,开展消防工程规划核实、人防工程规划核实、园林绿化工程规划核实三个专项测绘业务要求。(第八节、第九节、第十节)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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