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担保合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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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编号: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留置担保合同 甲 方:_乙 方:_日 期:_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留置担保合同甲方(债务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址:电子邮箱:乙方(债权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 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主债权情况主债权种类:主债权数额:主债权质量规格: 主债权履行期限: 。主合同有变

2、化的,以变化后的数额为据。第二条 行使留置权的情形当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 债权人有权留置债务人同等价值的货物,直至出现合同约定的留置权消灭的情形为止。标的物不可分的,债权人有权就全部的标的物行使留置权。第三条留置担保的范围留置担保的责任范围包括: (1 )主债务及利息;(2)债务人未履行债务而造成的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3)留置物的保管费用;(4)实现留置权的费用;第四条留置通知债权人留置标的物的,应当在 内通知债务人,并要求债务人在 内日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双方当事人在主合同中对债权人享有留置权及留置权期限作出约定的,留置期限届满后,债权人可以直接处置留置物,无需再行通知债务人留置期限。

3、第五条留置物的处置债务人应当积极履行债务。 若在规定期限内债务人仍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处置留置物。债权人处置留置物的办法为: (1 )双方当事人协商折价;(2)拍卖;(3)变卖。第六条留置物处置价款处置留置物所得价款超过留置担保责任范围的,债权人应在扣除全部债务后,将剩余费用于日内退还债务人;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债务人应于日内偿还剩 余债务。第七条债权人的权利义务1、主合同期限届满债务人尚未完全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因主合同已合法占有的标 的物;2、留置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履行主合同义务的,债权人有权选择以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方 式处置留置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3、债权人留置标的物的,对标的物负有保管义务,因债权人未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而致使留置物毁损灭失的,由债权人赔偿因此而给债务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第八条债务人的权利义务1、债务人应当认真、全面的履行主合同规定的义务;2、债权人处置留置物时,债务人应积极配合,不得故意设置障碍;3、留置物处置价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债务人对超出部分仍负有清偿责任;4、因债权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致使留置物毁损灭失的,债务人享有请求债权人就该损失承担 赔偿责任的权利。第九条留置权的消灭1、债务人于留置期限内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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