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MicrosoftPowerPoint演示文稿培训教材

上传人:yulij****0329 文档编号:140834620 上传时间:2020-08-02 格式:PPT 页数:67 大小:1.49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民法MicrosoftPowerPoint演示文稿培训教材_第1页
第1页 / 共67页
民法MicrosoftPowerPoint演示文稿培训教材_第2页
第2页 / 共67页
民法MicrosoftPowerPoint演示文稿培训教材_第3页
第3页 / 共67页
民法MicrosoftPowerPoint演示文稿培训教材_第4页
第4页 / 共67页
民法MicrosoftPowerPoint演示文稿培训教材_第5页
第5页 / 共6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民法MicrosoftPowerPoint演示文稿培训教材》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法MicrosoftPowerPoint演示文稿培训教材(6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一、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一)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调整对象:1、平等主体 2、财产关系、人身关系。,1.下列社会关系属于民法的调整对象有( ) A. 自然人甲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关系B. 中国公民丙与中国公民丁之间缔结的婚姻关系C. 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订立的电脑买卖合同关系D. 甲税务机关与自然人乙之间税款征收关系,(二)民法的原则,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 诚信原则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1. 何某欲买房,张某欲卖房,两人协商过程中,张某坚持房价为一万元,何某坚持八千元,双方未能达成

2、一致。一日,何某见张某患病无力,迫使张某在准备好的合同上签字。何某的行为违背了哪项民法原则( ) A.自愿原则 B.平等原则 C.诚信原则 D.公平原则,2. 何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有一栋大楼将要建设,从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想得到一套可以眺望海景的房屋的张某。何某的行为违背了哪项民法原则( ) A.自愿原则 B.平等原则 C.诚信原则 D.公平原则,3.下列行为中,不违反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有( )。 A、甲将废弃不用的汽车置于马路中央的行为 B、乙拒绝接受丁遗赠给其一台电脑的行为 C、丙于下午在自己的房间里唱卡拉OK直到凌晨影响邻居休息的行为 D、丁在自己承包的耕

3、地上建坟的行为,二、民事主体制度,民事主体: 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1、自然人 定义:在自然条件下诞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自然、宣告),婴儿从出生时起,就有了民事权利能力,这位刚刚离世的老人不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2020/8/2,12,(1)自然人下落不明须达到法定的期间, 满4年的;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 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 (2)须有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3)须由人民法院进行宣告 。普通失 踪 的公告期间为1年,因意外事故失踪的 公告期为3个月。,宣告死亡的条件:,20

4、20/8/2,13,宣告死亡公告 本院受理 何庆如申请宣告曾丽萍死亡一案,经查:曾丽萍,女,1959年9月22日出生,汉族,顺德市人,原住广东省顺德市大良区金山居委会鸿图新村22座楼12号,于2005年离家外出后至今下落不明。现发出寻人公告,希曾丽萍本人或知其下落的有关人员自即日起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为年,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广东省顺德市人民法院 2010-03-08,2020/8/2,14,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产生与生理死亡同样的法律后果,1、被宣告死亡人丧失民事主体资格 2、婚姻关系自然解除。 3、个人合法财产变更为遗产开始发生继承。,2020/8/2,15,田某父母早亡,于199

5、1年外出打工时在途中遇海难失踪,从此杳无音信。1996年其妻钟某向当地法院申请宣告田某死亡,法院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满,法院经审理判决田某死亡。由于年幼的女儿田燕一直身体不好,家中又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给田燕治病,1998年钟某将田燕送给膝下无子的邻村姚某收养,并办理了合法的手续。1999年钟某将田某遗下的房屋三间赠与抚养田某长大的田某兄嫂,并于同年与同乡的王某结婚。2000年失踪多年的田某突然返回。 (1)本案田某宣告死亡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田某与钟某的夫妻关系是否还存在? (3)田某与田燕的父女关系是否还存在? (4)田某的房屋可否请求返还?,2020/8/2,16,死亡宣告的撤销,1

6、、婚姻:死亡宣告被法院撤销后,如果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宣告死亡之日起自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则不得认定其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2、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被宣告死亡的人在死亡撤销后,仅以未经被人同意而主张收养关系无效的,一般不应允许,但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同意的除外。 3、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回财产。,民事行为能力及其分类: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8周岁以上的公民、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

7、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民事行为能力及其分类:,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案例: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法律关系 张某去年只有17岁,在本镇的啤酒厂做临时工,每月有600元的收入。为了上班方便,张某在镇里租了一间房。7月份,张某未经其父母同意,欲花500元钱从李某处买一台旧彩电,此事遭到了其父母的强烈反对,但张某还是买了下来。同年10月,张某因患精神分裂症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随后,其父找到李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拿走彩电。 此买卖是否有效?,2、某甲现年15岁,大学生,智力超常,生活自理能力强。某甲应属于(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

8、力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相对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制度,监护是监护人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的监管和保护。,(1)父母 (2)祖父母、外祖父母 (3)兄、姐 (4) 其他亲属和朋友 (5)其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其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精神病人监护人的顺序是: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 (5) 其他亲属和朋友 (6) 其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监护人的主要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并对其进行教育、监督;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

9、活动;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2020/8/2,24,案例:监护人的顺序 2007年,周某在丈夫去世后经人介绍与丧偶的老刘结婚,但他们的婚事一直遭到刘某儿子小刘的反对。2009年,老刘某患上精神病,并久治无效,生病期间一直由周某悉心照料。2010年5月,小刘提出要担任父亲的监护人,保管父亲的所有财产,并要以其父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周某离婚。 1、刘某的财产应该由谁来保管? 2、小刘提起的诉讼,法院是否应予以受理?,甲是童星(8周岁),片酬很多,他的父亲经他同意,将10万元赠送给他的叔叔乙,问这个赠予行为的效力如何? A.有效 B.无效,2、法人,定义: 法人是指具有民

10、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成立的法律要件 第一、依法成立 第二、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第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种类:,企业法人 机关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合伙 个人独资企业 个体工商户 农村承包经营户,其他组织:,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主要包括:,农村养殖专业户,三、民事行为制度,定义: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行为。,有效条件: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意思表示有瑕疵: 欺诈

11、胁迫 乘人之危 重大误解 显失公平,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推定形式 默示形式 口头形式 书面形式,下列行为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 A合同行为 B甲约乙赴宴的行为 C遗嘱行为 D拾得遗失物归还失主的行为,某电器商行明知电视机有质量问题,但在销售时故意不加说明,顾客甲购买了质量有问题的电视机。该行为属于( ) A、受欺诈的行为 B、显失公平的行为 C、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D、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木工王某因妻子生病急需一笔费用向章某借钱,章某提出王某必须在其妻病治好五天之内为其加工一套家具。王某无奈答应。后王某妻子病愈,但王某根本无法在五天之内加工整套家具。王某与章某之间的口头协

12、议属何民事行为?( ) A显失公平 B胁迫 C乘人之危 D重大误解,甲常为乙制作手工制品,历来由乙按数量支付预付款。这次由于数量大,乙提出签定书面合同。乙给甲讲合同内容与以前做法完全一样,实际上将价格降低了10%。由于甲是文盲,甲遂在合同上签字。乙行为( ) A.可撤消,甲受欺诈 B.无效,甲受欺诈 C.无效,甲意思表示虚假 D.无效,乙乘人之危,无效民事行为: 不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从而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2020/8/2,37,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 ,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

13、况下所为的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 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违反自愿原则,而使行为人的意思表示没有体现其真实意愿的行为。,2020/8/2,39,可撤销民事行为的种类: 重大误解 显失公平,2020/8/2,40,对无效和可撤销民事行为的处理: 返还财产 赔偿损失 追缴财产,2020/8/2,41,案例: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李某的父亲生前是一个集邮爱好者,去世时还留有几本邮票。李某对邮票从不感兴趣,在后来的几次搬家中他都觉得这些邮票不好处理。一日,李某的朋友刘某来吃饭,无意间发现了这几本邮票,刘某也是一集邮爱好者,他随即表示愿意全部

14、购买,最后以5000元的价格将邮票全部拿走,李某对这一价格也比较满意。事过不久,李某从父亲生前的一朋友处得知,他父亲所留的邮票中,有5张相当珍贵,可能每张都值5000元;同时另一同事告诉他,刘某正在寻找买主。李某立即找到刘某,要求退还刘某的5000元钱。取回邮票,但刘某坚决不同意。双方协商不成,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合同,返还邮票。 【问题】1、李某与刘某间买卖邮票的行为的效力如何? 2、法院应如何对待李某的请求,四、民事权利制度,定义: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具体权益。 民事权利可以分为财产权和非财产权两大类。我国民法所规定的民事权利主要有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人

15、身权。,物权分类: 所有权 用益物权:土地使用权 担保物权:抵押权 质权 留置权,1、物权 定义: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完全的物权,不完全的物权,所有权的概念和内容:,定义: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占有,是指对财产的实际控制和管领。 使用,就是按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以满足生产和生活需要。 收益,在财产上所取得的某种经济利益。 如:租金、利息、果实、子畜等。 处分,就是决定财产法律上的命运,或者说是对财物的处置。,导致所有权消灭的法律事实主要有:(1)转让所有权;(2)抛弃所有权;(3)所有权客体的消灭;(4)司法

16、机关根据法律程序,强制所有人转移所有权。,2、债权 定义: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债的发生根据:,(1)合同所生之债,(2)侵权行为所生之债,(3)不当得利所生之债,(4)无因管理所生之债,(1)合同所生之债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它是最普遍的法律事实,是债最主要的发生根据。 (2)侵权行为所生之债侵权行为是指非法侵害他人的人身权或财产权的行为。因侵权行为在侵害人和受害人之间会产生损害赔偿的债权债务关系,所以它也是债的发生根据。,(3)不当得利所生之债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或者合同的根据,使他人受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4)无因管理所生之债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财物的行为。无因管理发生后,管理人与受益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管理人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教学课件 > 高中课件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