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黄荆老林假日酒店建 设项目环评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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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本) 项目名称: 古蔺黄荆老林假日酒店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古蔺天立盛众实业有限公司黄荆假日酒店分公司 编制日期:2020年02月国家生态环境部 制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

2、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古蔺黄荆老林假日酒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一)项目名称古蔺黄荆老林假日酒店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古蔺天立盛众实业有限公司黄荆假日酒店分公司法人代表王洪联系人黄尉通讯地址古蔺县黄荆乡黄荆村三组联系电话18190030200邮政编码6

3、46508建设地点古蔺县黄荆乡黄荆村三组(桃子坝)立项审批部门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文号川投资备【51052511081801】0071号建设性质新建行业类别及代码H6121经济型连锁酒店占地面积(m2)35523绿化面积(m2)21313.8总投资(万元)50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43.1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86%评价经费(万元)/投产日期2012年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背景及评价任务由来黄荆老林景区位于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西北部,地理坐标为东经10539-10552北纬2805-2820,是国家AAAA级风景区。属云贵高原向四川盆地过渡带的赤水河流域,面积433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

4、高达96%以上,平均海拔1300多米。是典型的白垩系红色砂岩中山峡谷丹霞地貌区,也是地球同纬度(北纬28C)保存完好的亚热带原始常绿阔叶林区。为推进黄荆老林景区建设,完善景区基础设施,加快黄荆老林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开发,打造一流休闲度假体验旅游目的地,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古蔺天立盛众实业有限公司黄荆假日酒店分公司投资5000万元开展古蔺黄荆老林假日酒店建设项目,项目共建设一座假日酒店,占地面积35523m2,总建筑面积17550m2,绿地率60%。项目为假日酒店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四川黄荆老林国家森林公园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5、条例的有关要求,实施本项目前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部44号令)和关于修改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其中的“三十六、房地产,106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中“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需自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的”类,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据此,古蔺天立盛众实业有限公司黄荆假日酒店分公司委托泸州尚阳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出具的“关于对宜宾市长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起步广场、滨江路环线A段工程对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影响评价专题报告请示的复函”,根

6、据国家花境保护总局关于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1999177号)、国家10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发201557号)以及关于下放和取消自然保护区有关事前审查事项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1586号)等文件有关要求,涉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的生态影响审查只针对需要建设的项目和工程,不针对已经动工或已建成的项目。对于涉及自然保护区的未批先建项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不在开展生态影响审查。本项目已于2012年建成投运,根据文件要求,无需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开展生态影响审查工作。我公司在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技术力量、安排人员,进行

7、了资料收集、分析和现场踏勘,在对本项目的环境现状和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说明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项目已于2012年建成投运,本次评价为补办环境影响评价。二、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假日酒店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规定,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属允许类建设项目。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会对出具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文号:川投资备【51052511081801】0071号。因此,本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三

8、、项目规划、选址符合性分析1、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本项目选址于古蔺县黄荆乡黄荆村三组(桃子坝),项目已取得古蔺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古国用2012第448号),项目用地属于商服用地,项目建设符合当前土地利用发展规划要求。2、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687号)符合性分析表1-1 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符合性分析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本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十八条:自然保护区可以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自然保护区内保存完好的天然状态的生态系统以及珍稀、濒危动植物的集中分布地,应当划为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除依照本条例

9、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批准外,也不允许进入从事科学研究活动;核心区外围可以划定一定面积的缓冲区,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缓冲区外围划为实验区,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本项目为旅游酒店建设项目,项目范围均已严格限制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不涉及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六条: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 荒、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项目为旅游酒店建设项目,项目不涉及砍伐、放牧、狩猎、捕捞、采药、开垦、烧荒、开矿、采石、挖沙等破坏

10、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的活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九条:在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出方案,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自然保护区组织参观、旅游活动的,必须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并加强管理;进入自然保护区参观、旅游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的管理。项目位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建设符合四川黄荆老林国家森林公园生态能力建设要求。和服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二条: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建设其

11、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造成损害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本项目为酒店建设项目,项目不涉生产设施的建设,景区污水收集后由本项目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后通过罐车运至黄荆乡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污染物排放实现达标排放。符合3、与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表1-2 项目与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本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性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自然保护区按国家规定分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必要时还可划定外围保护地带;第十八条:自然保

12、护区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本项目为旅游酒店建设项目,项目范围均已严格限制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不涉及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符合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本项目为酒店建设项目,项目不涉生产设施的建设,景区污水收集后由本项目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后通过罐车运至黄荆乡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污染物排放实现达标排放。符合4、与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4号)符合性分析根据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禁止违反风景名胜区规划,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

13、、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其他建筑物;已经建设的,应当按照风景名胜区规划,逐步迁出。”。本项目建设位于古蔺县黄荆乡黄荆村三组(桃子坝),位于黄荆老林景区售票处,不在核心景区内,项目建设符合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要求。5、与四川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根据四川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开山采石、围湖造田、开荒等改变地貌和破坏环境、景观的活动。第二十一条风景名胜区内的河溪、湖泊应当按风景名胜区规划要求进行保护整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改变现状或者向水体超标排放污水、倾倒垃圾和其他污染物。第二十四条在风景名胜区及其外围保护地带内;禁止修建污染环

14、境、破坏生态的工厂和其他设施在风景名胜区内严禁设置储存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的仓库。”本项目为酒店建设项目,项目不涉生产设施的建设,景区污水收集后由本项目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后通过罐车运至黄荆乡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污染物排放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建设符合四川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要求。6、与四川黄荆老林国家森林公园生态能力建设规划符合性分析四川黄荆老林国家森林公园生态能力建设规划总体目标为把自然保护区作为构筑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实施西部大开发和生态环境建设为切入点的重要组成成分,认真贯彻、全面保护生物多样性及其赖以存在的自然生态系统,积极开展科学研究,适度地发展生态旅游,为国家和人类造福的总方针,以保

15、护优先为宗旨,建立建全管理体系,加强能力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通过科学研究、产业调整和生态旅游,把自然保护区建设成保护-科研-教育-生态示范-生态旅游基地,并在自然保护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方面做出示范。本项目为假日酒店建设项目,属于四川黄荆老林国家森林公园生态能力建设规划中生态旅游基地建设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符合四川黄荆老林国家森林公园生态能力建设规划。7、项目外环境相容性分析项目位于古蔺县黄荆乡黄荆村三组(桃子坝),位于黄荆老林景区售票处。项目周年环境以农村生态环境为主,项目东北侧约10m处为黄荆河,东北侧紧邻黄荆老林景区游客中心,东北侧34m有4户居民分布,北侧210m为黄荆村3组居民点,评价认为本项目外环境关系较为简单,本项目的选址于周围环境和谐相容,可进一步完善该区域的功能定位。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废水经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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