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公司企业管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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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子商业汇票 业务操作,赵老师 2017.1.15 杭州,2,目 录,一、电子商业汇票介绍,3,4,纸质银行承兑汇票,5,纸质商业承兑汇票,8,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样式,6,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样式,7,电子商业汇票号码含义,分为5个部分,共30位,由阿拉伯数字组成。,举例 1 313290020034 20091028 00019875 8 票据种类按银票或商票分为1或2; 大额支付行号为出票人开户行的大额支付号; 当天流水号和校验号为系统自行生成。,8,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面,9,10,10,11,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操作,1、介质电子化 杜绝假票和克隆票, 规避遗失、损坏的风险,3、流通范围广 可

2、在全国范围流通, 不受地域限制。,4、业务品种多 增加保证、回购式 贴现等业务品种,特点,2、使用期限长 付款期限自出票日 起最长为1年。,12,电子商业汇票将推进利率市场化,票据期限最长可为一年,使票据期限具有多点连续性,在以贴现利率下限为再贴现利率,上限为一年期贷款利率所形成的宽幅区间内,在shibor和短融券利率影响下,能够形成价格发现机制,生成票据融资的利率曲线。,13,14,多点连续的电票市场利率,15,多点连续的电票市场利率,16,转让背书应当基于真实、合法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或以税收、继承、捐赠、股利分配等合法行为为基础。,银行保证可促进电子商票流通,为支持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3、的流通,电票系统设置了银行保证的票据行为,当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转让过程中遇后手因对前手和承兑人的资信状况不了解而拒收时,前手可请其授信银行为该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提供“保证”,使该项商业票据增级为银行信用。 出票人运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可以扩大其信用价值的影响,节约其在银行的授信额度和承兑费用;银行为票据关系人提供“保证”,其授信风险等同于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或商业承兑汇票的“保贴”,并可增加“担保费”的中间业务收入。,17,电子商业汇票特点,电子票据存储在人行ECDS系统中,通过安全认证机制,保证其唯一性、完整性、安全性;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可办理出票、承兑、转让背书、保证、质押、提示付款和追索等

4、业务。 电子商业汇票的期限可为一年; 财务公司可以承兑银行承兑汇票; 人行ECDS系统的工作时限为7天12小时(8002000)。,18,出票操作,19,背书、贴现、转贴现、保证、质押的操作,20,电票行为日期的设定,出票日出票人记载的出票日期; 提示付款日提示付款的申请指令进入电票系统的日期; 拒绝付款日驳回提示付款申请的指令进入电票系统的日期; 追索行为发生日追索通知的指令进入电票系统的日期; 承兑、背书、保证、质押解除、付款和追索清偿等发生日相应的签收指令进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日期。,21,每笔电票交易均由四方参与,ECDS承担对电子商业汇票要式性审核及托管责任, CFCA中国金融认证中

5、心承担对交易各方电子签名的认证责任。,22,电票交易实行电子签名,电子商业汇票交易中引入了电子签名,每个系统参与者绑定数字证书,每位操作人员具有独立的电子签名,数字证书电子签名是交易双方判断对方操作指令的唯一依据,也是判断对方身份真实性和权限的确认标识。,23,电票业务操作中的注意点,签收方对“不得转让”的签收需谨慎; 贴现、转贴现、提示付款的发起方与签收方为同一银行系统,只可选择“非票款对付”或“线下清算”; 贴现银行须对“票款对付”的实付利息进行核对; 凡“票款对付”交易必须在17:00前完成签收; 持票人或承兑人的开户机构有一方为财务公司的,则不得选择线上清算方式,须选择“非票款对付”;

6、 质押解除日期票据到期日; 保证人不得为票据上的其他债务人; 对电子票据的司法保全须向持票人所在银行办理。,24,非票款对付的备注填写格式,采用线下清算方式的电票提示付款、贴现等业务,发送报文的接入机构应在备注栏中填写入账信息入账行行号和账号、联系人电话 须以“#”开始,以“#”结束,入账行行号和账号之间以“”分割,以半角方式填写 备注:#1021000123451234567890# 电话58881234,25,26,公 示 催 告 不 适 用 电 票,电票不存在公示催告的法律要件,民诉法规定,法院受理票据公示催告仅限于“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这三种情形。 电子商业汇票为电子介质,由央行电

7、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所负责托管,每日日终与票据行为人开户银行并进行交易核对,确保其具有唯一性、完整性、安全性,绝不可能发生“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这三种情形,因此,电子商业汇票不存在申请公示催告的法律实质要件。,27,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法新解释,公告期间不得少于六十日,且公示催告期间届满日不得早于票据付款日后十五日。 在申报权利的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或者申报被驳回的,申请人应当自公示催告期间届满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作出判决。逾期不申请判决的,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判决公告之日起,公示催告申请人有权依据判决向付款人请求付款。,28,电票业务降低操作风险,1.票据真伪无须辨析; 2.瑕疵票据不复存在

8、; 3.票据保管与交接安全毋需担心; 4.票据交付不受空间和非工作日的约束; 5.出票人或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的,电子商业汇票不得继续背书; 6.票据持有人不会被恶意公示催告,不会产生票据纠纷案; 7.为防范冒名银行同业账户,对代理接入行承兑的银票,可通过大额支付系统查询查复,确认其真实性。,29,30,电票的四种承兑方式,债务人出票并承兑; 收款人出票,交债务人承兑; (仅限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第三人出票,交债务人承兑; 债务人出票,交第三人承兑。,电票互联网全国交易对手,对于银行、财务公司而言,接入ECDS面对的是全国市场上的接入方。 交易对手不局限于本行的客户。 接入ECDS的任何两个

9、业务参与者之间均可发生交易。 任何业务参与者的交易对手都成倍扩展.,31,央行224号通知规定,对于电票前手被背书人与后手背书人的账号、开户行行号、组织机构代码和身份类别均相同但名称有所不同的,不影响票据背书连续性的认定,承兑人应及时给付票据款项。 如确需相关当事人说明的,承兑人应及时通过大额支付系统查询查复报文或其他方式联系相关当事人或当事人开户行予以证实。,32,被代理接入电票账户的显示,若承兑银行或财务公司为被代理接入电票账户时,其承兑人信息栏应显示, 户名:XXXX(被代理接入银行名称) 账号:XXXX(被代理接入银行开立在代理接入银行的同业账户账号) 开户行行号:XXXX(代理接入银

10、行的大额支付行号) 开户行名称:XXXX(代理接入银行在大额支付系统中的名称)。,33,电票系统可体现企业信用价值,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具有记载承兑人或出票人、前手的电子商业汇票支付信用信息,亦即承兑人或行为发起方,每次按期兑付后,系统即产生“好评”的信息记载;每发生一次违约兑付,系统即产生“差评”的信息记载,并保留历史记录;因此在电子商业汇票项下的违约人将承担较高的违约成本。 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引导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电子商业汇票在中小企业客户中的使用率。”,34,可查询承兑人和行为发起方的信用信息,电子商业汇票所有票据行为中,处于

11、待签收状态的接收方可向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查询该(1)票据承兑人、(2)行为发起方的电子商业汇票支付信用信息。 收款人、被背书人和保证人可查询自身作出的行为信息及之前的票据信息。持票人可查询所有票据信息。,35,提示付款的规定,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不要提前申请提示付款。 持票人在票据到期日前提示付款的,承兑人可(1)付款;(2)拒绝付款;(3)于到期日付款。 电子银票承付期限:T1。 电子商票承付期限:T3。,36,央行224号通知规定,持票人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提示付款期内提示付款的,如提示付款指令于中午12:00前发出,承兑人应在收到提示付款请求的当日(遇法定休假日、大额支付

12、系统非营业日、电票系统非营业日顺延,下同)付款或拒绝付款。 如提示付款指令于中午12:00后发出,承兑人应在收到提示付款请求的当日至迟次日付款或拒绝付款。,37,电子商票未到期请勿提示付款,电子商票承兑人在票据到期后收到提示付款请求,且在收到该请求次日起第3日仍未应答的,接入机构应进行如下处理: (一)承兑人账户余额足够支付票款的,则视同承兑人同意付款,接入机构应扣划承兑人账户资金支付票款,并在下一日代承兑人作出付款应答,并代理签章; (二)承兑人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票款的,则视同承兑人拒绝付款,接入机构应在下一日代承兑人作出拒付应答,并代理签章。,38,电票贴现、转贴现和提示付款可选择票款对付

13、(DVP)或非票款对付的资金清算方式。 票款对付是指票据交付和资金交割同时完成,并互为条件的交易方式。保障持票人的安全。 对异地承兑人的票据贴现,计息不再加收3天在途利息。 持票人在提示付款期内被拒付的,可向所有前手拒付追索。 若未在提示付款期内发出过提示付款(逾期提示付款),则只可向出票人、承兑人拒付追索。,电票资金清算的规定,39,电票与纸票的政策差异,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的商业汇票,应以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 第十八条 向金融机构申请票据贴现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与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40,电

14、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应向承兑金融机构提交真实、有效、用以证实真实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的交易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并在电子商业汇票上作相应纪录,承兑金融机构应负责审核。 第四十六条 持票人申请贴现时,应向贴入人提供用以证明与其直接前手间真实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发票等其他材料,并在电子商业汇票上作相应纪录,贴入人应负责审查。 第四十条 转让背书应当基于真实、合法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或以税收、继承、捐赠、股利分配等合法行为为基础。,41,42,电票业务趋势图,43,承兑业务机构排名,44,承兑业务省市排名,45,贴现业务机构排名,46,电子商票

15、占比21%,电子银票占比79%,电子商票提升占比,47,电子票据拒绝无理退票,针对现行纸质票据中存在的承兑人随意杜撰退票理由的状况,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设定了承兑人拒付理由的格式化,把承兑人的退票拒付行为严格限定在票据法明文规定的范围之内,杜绝了承兑人以任意理由退票的行为,体现了承兑人必须无条件付款的严肃性。,48,电子票据退票理由格式化,(1)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未履行约定义务; (2)持票人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 (3)持票人明知有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情形,出于恶意 取得票据; (4)持票人明知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 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 (5)持票人

16、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 (6)商业承兑汇票承兑人账户余额不足; (7)超过提示付款期; (8)票据未到期; (9)被法院冻结或收到法院止付通知书; (10)其他。,49,银行承兑与接入的注意事项,承兑人应及时足额支付电子商业汇票票款。承兑人故意压票、拖延支付,影响持票人资金使用的,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付赔偿金。 接入机构为客户提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未对客户基本信息尽审核义务,影响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或造成其他票据当事人资金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50,企业申请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条件,(1)在银行或财务公司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 (3)具有数字证书,能够作出电子签名; (4)与银行或财务公司签订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协议。,51,某些银行电票系统存在的功能障碍,不能向被代理机构发起申请交易,只能接受签收交易; 不支持线下清算,只能线上清算; 不支持向他行申请承兑、贴现、质押业务; 不允许客户在入账信息字段填写贴出人开户行行号或贴入人开户行行号;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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