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名词解释、单、多项选题(综合最全考试必备)

上传人:tang****xu2 文档编号:140681391 上传时间:2020-07-31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3.94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合同法名词解释、单、多项选题(综合最全考试必备)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合同法名词解释、单、多项选题(综合最全考试必备)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合同法名词解释、单、多项选题(综合最全考试必备)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合同法名词解释、单、多项选题(综合最全考试必备)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合同法名词解释、单、多项选题(综合最全考试必备)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合同法名词解释、单、多项选题(综合最全考试必备)》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法名词解释、单、多项选题(综合最全考试必备)(1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编号: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合同法名词解释、单、多项选题(综合最全考试必备) 甲 方:_乙 方:_日 期:_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由有赠与人无偿地法规的规定或借款合同并从中优先受偿,抵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多余部分归还抵产或权利凭证移交贷款人占有,证作为借款合同履行的担保,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由贷款人依照法律、规的规定或借款合同的约定对该动产或权利凭证进行处理,并从中优先受偿。租赁合同:就是当事人一方将物提供给对方使用、

2、租赁合同根据我非经出名词解释: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 法人及其他组织 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合同法是指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便告成立的合实践合同:又称为要物合同,指除了当事人双方意 思表示一致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格式合同:是指合同必要条款的内容直接由法律规 定的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合同法基本原则:对合同关系的本质和规律进行集 中抽象和反映、其效力贯穿于合同法始终的根本规 则。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 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撤回:是指

3、在要约发出以后, 尚未到达受要 约人之前,也就是在要约发生效力之前, 要约人使 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承诺迟延:是指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届满后才发出的承诺。承诺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再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而将其撤回。拍卖: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物品或者 财产权利等拍卖标的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 式。拍定:拍卖人在竞买人所有应价中选择最高那一个 予以接受的意思表示,在法律性质上它其实就是承 诺。强制缔约:是指就某一类合同而言, 作为合同一方 当事人的个人或企业负有应对方的请求与其订立 合同的法定义务。这也就是说,此方合同当事人在 对方提出要约的时候,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承

4、 诺。附合缔约:是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有附合该条款表示出来的意思,方能成立合同的缔约方式。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因 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 任。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某种事实状 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不发生作为该合同生效或者 解除依据的合同。附期限的合同:是指以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 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终 止的合同。无效合同:指合同已经具备成立要件, 但欠缺一定 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确定、当然地不发生法律 力。可撤销的合同:是指已经生效但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没有

5、表现其真实意志, 违反自愿原则而可由一方 当事人请求撤销的合同。效力未定合同:是指已成立的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 效要件,其生效与否尚未确定, 须由第三人作出承 诺或者拒绝的意思表示才能确定自身效力的合同。合同的履行:是指合同的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 全面完成各自承担的合同义务, 使合同关系得以全 部终止的整个行为过程。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关于标的、 数 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 行方式等的约定,正确而完整地履行自己的合同义 务。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的履行中不仅要 适当、全面履行合同的约定,还要基于诚实信用原 则,

6、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债务行为给予协助,使之能够更好地、更方便地履行合同。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 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 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不安抗辩权是双务合同中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当事 人,因他方财产显著减少或资力明显减弱有难为对 待给付的情形时,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或提供担保 前,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 中,后履行的一方有权要求应该先履行的一方先行 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应该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或 者履行不符合约定,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应先履 行方的履行请求或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撤销权: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

7、三者的到期债 权、实施无偿处分财产或以非正常低价处分财产的 行为而妨害其债权实现时,依法享有的请求法院撤 销债务人所实施的上述行为的权利。合同的变更:所谓合同的变更,在一般情况下都是 指依法成立的合同于其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 行完毕之前,由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对其内容进行修 改和补充。合同的转让:是指在合同的内容与客体保持不变的 情形下,将合同由原来的主体转移给别的主体的一 种法律行为。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概括移转:是指债权债务一并转 移给第三人,由其完全代替出让人的法律地位,成为合同法律关系的新的当事人。合同承受: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将其在合同中的权 利义务全部转移于第三人,第三人承受其在合同中 的

8、地位,享受权利并负担义务。解除权:解除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依法律规 定或合同约定凭单方意思表示使合同溯及消灭的 权利。清偿:是指为实现债的目的而为给付。提存: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履行或其下落不 明,或数人就同一债权主张权利,债权人一时无法确定,致使债务人难于履行,经公证机关证明,债 务人可将标的物交有关部门保存,以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这种方式即为提存。混同:是指某一具体之债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合为一 体。抵销:又称 充抵”,是指两个以上的债的关系的当互负给付种类相同的债务, 各自得以其对他 方享有的债权充抵自己对他方的债务, 而使各自的 债务在对等的数额内相互消灭的意思表示。免除:是债

9、权人以债消灭为目的而抛弃债权的意思赔偿损失:是指由于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 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的财产责 任。全部违约:是指当事人签订了合同后根本就没有履 行合同(没有履约),或者履行合同的结果完全不 能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错误履约),相对人的合 同权利全部落空,没有履约方或者错误履约方的行 为即构成全部违约。部分违约:是指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和 时间完全履行合同的义务的行为。过错责任原则:就是指确定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不 但要有不履行合同或者不适当履行合同的事实,而且要具备过错,有过错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责任, 无过错则不承担。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 一

10、方 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明确提出自己已经不能履行 合同的义务,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明确表明不履行合 同的义务。违约归责原则:是指在合同违约法律制度中采取的 一种确认违约行为的原则。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生效合 同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可抗力:是指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 的规定,在合同生效后,由于出现了当事人不可预 见、不可避免并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对约定的合同义务如何处理的法律制 度。侵权责任:指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我国法律和行政 法规的规定,损害了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该责任以财产责任为核心 内容,一般以金钱为对价补偿受害方损失的

11、利益。 法律责任竞合:是指行为人的行为触犯了两个或两 个以上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行为人因此要受到两个 或两个以上的法律的管辖,并根据管辖法律的规定 承担具体的法律责任,权利人可选择适用相关的法 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管辖竞合:法律管辖竞合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 上的法律有权管辖某一个具体的法律关系,本着特别法优先适用于普通法的原则,凡出现有其他特别 法规范可以调整合同法律关系时,让其他的法律法规优先进行调整,只有在其他的法律法规调整乏力 时,才适用合同法的总则部分或其基本原则。合同解释:是指在合同生效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 当事人因理解合同条款的涵义发生歧义时应当如 何适用法律的一种法律制度。买卖

12、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 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标的物:是合同的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 对象。样品买卖合同:是指以出卖人交付的货物须与当事 人保留的样品具有同一品质的买卖,而形成的合 同。试用买卖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试验或检验标的物,以买受人认可标的物为条件的买卖,而形成的合同。易货交易:是指当事人约定双方相互交换金钱以外 的财产权的协议,又称以物易物合同、以货换货合同、互易合同等等。供用电合同:指合同当事人中一方提供电力,另一方使用电力并支付价款的合同。其中提供电力的一 方称为供电人,使用电力并支付价款的一方称作用 电人。供用水合同:指合同当事人中一方提供水,另一方使

13、用水并支付相应价款的协议, 其中提供水的一方 称为供水人,使用水并支付价款的为用水人。供用气合同:指供气人向用气人供气, 用气人支付 相应价款的合同。供用热力合同:指一方当事人依约提供热力,另一 方当事人使用热力并支付价款的协议,其中提供热力的一方称供热力人,使用热力的一方称作用热力 人。赠与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将财产无偿 地转移给另一方所有的协议。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指在具备法定事由时, 撤销权的人对赠与合同予以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指赠与合同成立后, 按照自己的意思而撤销赠与。捐赠:是指为了社会公益事业或其他目的, 将财产给予他人的法律行为。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

14、返还借款 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是诺成、双务合同, 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借款合同的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与合同当事人之 间协商达成的,在被保证的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 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时,由保证人代为履行或者承 担连带责任的协议。借款合同的抵押担保:是抵押人以自己所有的财产 或者自己依法经营管理的财产,作为履行借款合同 的担保;当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 务时,由贷款人依照法律、 的约定,对抵押物进行处理, 押物不足以履行合同义务的, 偿,抵押物履行合同义务有余的, 押人所有。借款合同的质押担保: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将其动 将该动产或权利凭 在借款人不能履行或 法收益,对方当事人为此支付租金的协议。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转租:转租是租赁合同中的一个特有问题。国合同法的规定,转租必须经出租方同意。租方同意的转租行为无效, 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是 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立即停止侵害, 并将收取的租金按不当得利返还出租人。出租人还可以依法采取解除合同的补救措施。房屋租赁合同:是以房屋为租赁物的租赁合同, 的是出人和承租人之间关于出租人将房屋交付承 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租用 的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