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交通事故的基本概念及驾驶员基本特性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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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2章 交通事故的基本概念及驾驶员基本特性,关于交通事故基本概念部分的主要内容: 1、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概念; 2、道路交通事故的分类; 3、交通事故的形式; 4、交通事故的特点、危害与最易受伤 害群体;,2.1 道路交通事故的基本概念,中国定义: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此定义主要强调: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比较适合当今中国道路、车辆和人员参与交通活动的现状。 美国定义: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所发生的意料不到的有害的或危险的事件。 此定义主要强调结果: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所发生的妨碍着交通行为完成的意料不到

2、的有害的或危险的事件。 日本定义:由于车辆在交通中所引起的人的死伤或物的损坏,在道路交通中称为交通事故。 此定义同样强调结果: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交通中发生的人的死伤或物的损坏。,构成一起交通事故应具有以下6个缺一不可的基本要素:,1)车辆; 车辆是构成交通事故的前提条件。指各种机动车辆与非机动车辆。 2)在道路上; 道路是构成交通事故的基础条件。指供公众使用的道路。 3)在运动中(运行中); 交通事故涉及的各当事方中至少有一方的车辆处于运动状态。 4)有交通事态(发生); 发生了碰撞、刮擦、碾压、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现象中的一种或几种。 5)人为原因; 造成事故的原因是人为的,主要有违法行

3、为与过失行为两类。 6)有后果(损害后果)。 交通事故必定有损害后果存在,即有人员、牲畜伤亡或车辆、物质损坏发生 。,2.2 道路交通事故的分类,对交通事故进行分类的目的主要为: 从探寻交通事故形成原因方面讲,对交通事故进行细分有利于发现各类交通事故形成、发生、发展的内在规律; 从探寻交通事故的预防对策方面讲,对交通事故进行细分有利于专项统计分析并在此基础上便于从不同角度探寻针对性更强的交通事故预防对策。,几种常采用的分类方法,1.按事故责任分 即按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对象车辆种类和人员的不同,交通事故通常分为4类。 1)机动车事故: 机动车事故是指事故的当事方中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机动

4、车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及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的事故中,机动车负同等责任的,也视为机动车事故。 概念:交通强者和交通弱者 是个比较概念,在道路交通系统中,当一起交通事故涉及到两方或两方以上的更多方时,交通弱者是指在道路交通活动过程中当交通事故发生时容易造成交通伤害的一方,而交通强者则是相对而言在交通事故发生时不容易造成交通伤害或交通伤害相对较轻的一方。如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的事故中,机动车就属于交通强者,非机动车或行人属于交通弱者;而当非机动车与行人相撞时,非机动车则属于交通强者,而行人属于交通弱者。,2)非机动车事故: 非机动车事故是指自行车、人力车、三轮车、畜力车、残废人专用

5、车及按非机动车管理的车辆(如电动自行车)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 3)行人事故: 行人事故是指在事故当事人中行人负主要责任以上的事故。 4)其它事故: 其它事故是指其它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事故有关活动的人员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如因违章占道作业造成的事故。,2.按事故原因分 按动因的不同可分为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两大类。,1)主观原因造成的事故 主观原因是指由交通事故当事人本身内在的因素,如主观过失或有意违章。当事人因主观原因引起的事故在行为上的表现主要为:违反规定、疏忽大意和操作不当。 违反规定是指当事人由于思想意识方面的原因,驾驶车辆过程中不按交通法规的规定行驶或行走,致使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被破

6、坏诱发交通事故。 疏忽大意是指当事人由于心理或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正确地观察和判断外界事物而造成的失误。 操作不当是指驾驶车辆的人员技术生疏、经验不足,对车辆、道路情况不熟悉,遇到突然情况惊慌失措,引起操作错误。,目前,对酒后驾车的、吸毒后驾车的;无证驾驶的;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机构失灵而驾驶的;明知是无牌证车辆或已报废车辆而驾驶的;严重超载的;肇事后逃逸的等7种违法行为不是认定为一般的疏忽大意,而是认定为有主观上的故意违法,故对这7种违法行为从严处罚。,2)客观原因造成的事故,客观原因是指道路交通系统中如车辆、道路及环境等客观要件引发交通事故的不利因素。 实际中因客观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在统

7、计资料中所占比率较低。对于道路及环境方面的因素由于目前还没有很好的调查和测试手段,所以在事故分析中往往会忽视这些因素,这也是导致客观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所占比率偏低的重要原因之一。 任何一起交通事故都有其促成事故发生的主要情节和造成事故损害后果的主要原因。绝大多数交通事故都是因为当事人的主观原因造成的,客观原因所占比率比较少。,3.按事故后果分 按损害后果的不同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等不同事故级别。,1)轻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12人轻伤或财产损失折款对于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对于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12人重伤或3人以上轻伤,或财产损

8、失折款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12人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财产损失折款为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的事故。 4)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或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财产损失折款6万元以上的事故。,各国对交通事故中人员死亡事故的时间规定不尽相同.,有1天、3天、7天、30天(1个月)或不限制天数之别。不同的事故死亡时间导致死亡人数统计上的差异。 交通事故除了造成人的死亡外,对人体造成的伤害可分为重伤与轻伤。 交通事故造成人体的重伤主要指下列情况: 使人肢体残废或者毁人容貌的; 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它器官功能

9、的; 其它对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交通事故造成人体的轻伤是指表皮挫裂、皮下溢血、轻度脑震荡等情况。,4.按事故的对象分分为5种,1)车辆间的交通事故: 是指运动的车辆间或运动与静止的车辆间发生碰撞、刮擦而引起的事故。碰擦进一步又分为:正面碰撞、追尾碰撞、侧面碰撞、转弯碰撞等;刮擦进一步又分为:超车刮擦、会车刮擦等。 2)车辆与行人间的交通事故: 是指由运动的机动车对行人的碰撞、碾压和刮擦等引起的事故。如:机动车行驶过程中突然冲上人行道压伤、压死行人,行人在人行横道内横过马路时被机动车压伤、压死等。 3)机动车对非机动车的交通事故 : 主要表现为机动车碾压骑自行车人的事故。这类事故最容易发生于

10、人、车混行的混合交通状况下。 4)机动车自身事故: 是指因机动车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行驶速度太快、或车辆左右向转弯或掉头时所发生的翻车事故;发生自燃造成的损坏;或因大雾天气、或因机械装置失灵而产生的机动车翻车、坠落江河的事故等。 5)车辆撞固定物的事故: 主要是指机动车与道路两侧固定物相撞的事故。道路两侧固定物包括道路上的作业结构物、建筑物、护栏、路肩上的水泥杆(柱)、绿化树木等。,5.按事故第一当事人或主要责任人的内在原因分 分为3种,1)观察错误约占55% 观察错误也称感知错误。是指当事人由于心理或生理方面的原因,导致对道路环境客观景况的观察出现失误或遗漏,具体表现为:观察错误、观察速度

11、迟缓 、观察遗漏。 2)判断错误约占35% 是指当事人在对从道路环境客观景况中观察、感知的信息进行分析判断时出现的错误。如对对方车辆的速度及与自驾车辆的距离的判断不对。 3)操作错误约占10% 是指当事人在完成观察判断两步骤后在对驾驶车辆实施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如在紧急情况下少数驾驶者误将“制动” 当“油门” 。,6.按事故发生地点分,一般是指在公路分类中的具体某种类型公路。 在我国,道路类别按分类方法的不同而不同。公路按交通量、任务及性质的不同分为高速公路、一、二、三、四级公路等5个级别;城市道路按功能的不同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种类型;公路按所在城乡地区的不同分为城市道路、郊

12、区道路、乡村道路。在上述这些具体类型公路上发生的事故称为相应道路性质的事故。 在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实际统计中,根据统计目的的不同还有多种其他分类方法: 如按肇事者的驾龄、年龄、工作职业性质进行分类;按伤亡人员的年龄、性别、职业类型、受教育程度进行分类;按事故发生的气候条件进行分类;按事故发生的路面类型、道路类型、线型、路面状况进行分类等。,2.3 交通事故的形式,也称交通事故现象,是指在由交通事故参与者、车辆、道路三要素构成的道路交通系统中因要素失控或不同要素间发生冲突所表现出来的具体形态。 总体上可分为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7种形式。,1)碰撞,碰撞的物理意义:是指原本呈分

13、离状态的两个或多个对象在极短的时间内其中至少有一方以比较高的速度撞向对方使相互间发生直接接触的现象。 对于道路交通系统,碰撞主要指以一定的速度发生在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行人之间、非机动车之间、非机动车与行人之间以及车辆与其它物体之间的直接接触。根据机动车碰撞时接触部位的不同,机动车之间的碰撞分为正面碰撞、侧面碰撞、追尾碰撞等。 2)碾压 碾压是指作为交通强者的机动车对交通弱者(如骑车人或行人等)的推碾或压过的现象。,3)刮擦,刮擦是指相对而言的交通强者的侧面部分与他方接触,造成自身或他方损坏的现象。 按刮擦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车刮车、车刮物、车刮人等。对汽车乘员而言,发生

14、刮擦事故时的最大危险来自于破碎的玻璃,但也有车门被刮开,导致车内乘员摔出车外的现象。 4)翻车 翻车通常是指因车辆的部分或全部车轮悬空而使车身落地的现象。翻车一般分为侧翻和滚翻两种。车辆的一侧车轮离开地面称为侧翻;车辆的全部车轮离开地面称为滚翻。 5)坠车 坠车是指车辆跌落到与道路路面有一定高度差的道路以外区域的现象。如车辆坠落桥下,坠入山涧等,从高架桥下坠落,坠车事故一旦发生,造成的后果通常比较严重。,6)爆炸,爆炸主要指由于有爆炸物品带入车内,在行驶过程中由于振动等原因引起爆炸物品突爆造成的事故。若无违章行为,则不算为交通事故。 7)失火 失火是指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未发生违章行为,而是由于某

15、种人为的或技术上的原因而引起的火灾。常见的原因有乘员使用明火,违章直流供油,发动机回火,电路系统短路,漏电等。 实际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形式,其现象有的是单一的,有的是两种及两种以上现象并存的。对于有两种及两种以上并存事故形式的现象,一般按现象发生的先后顺序进行确定,如碰撞后失火可认定为碰撞形式;有时也可按主体现象进行确定,如碰撞后碾压可认定为碾压形式。,2.4 交通事故的特点、危害与最易受 伤害群体,1.交通事故的五大特点: 1)突发性 表现为当驾驶员或其它交通参与者以及周围人群尚未“反应过来”时,交通事故已经发生了,给人的感觉就是“一瞬间” 。 即交通事故发生过程中驾驶员从感知到危险到交通事故

16、的发生经历的时间往往短于驾驶员的反应时间与采取相应措施所需时间之和。 2)随机性 在目前科技条件下,交通事故尚不能准确预测。 3)频发性 道路交通事故已被称为“永无休止的战争”,随时、随地都会发生。 4)社会性 道路交通事故时刻会给全社会成员带来伤害的危险。 5)不可复制性 表现为实际中不可能使得任意两起道路交通事故具有完全相同性。,2.道路交通事故的危害,交通事故对人(家庭)的危害是: 受害人致伤;随着危害程度的加重,受害人变残,直至丧失工作能力和生活能力;严重者导致死亡;在给受害人个体带来痛苦的同时也给其家庭带来麻烦与痛苦,使家庭医疗费用支出额外增加、家庭日常开支增大,使受害人的家庭失去劳动力、失去经济收入来源;使受害人的家庭变得残缺不全等等。 交通事故对物的危害: 物质受到损害后,轻者部分程度丧失原有的作用与功能;重者完全报废,失去原有的全部作用与功能。 交通事故对社会的危害: 无论是引起人的伤亡还是物的损坏,都将会对社会资源造成浪费。,3.易受伤的道路使用者和最易受到交通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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