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专线业务接入服务合同(1).1doc

上传人:tang****xu4 文档编号:140653255 上传时间:2020-07-31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2.6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互联网专线业务接入服务合同(1).1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互联网专线业务接入服务合同(1).1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互联网专线业务接入服务合同(1).1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互联网专线业务接入服务合同(1).1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互联网专线业务接入服务合同(1).1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互联网专线业务接入服务合同(1).1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互联网专线业务接入服务合同(1).1doc(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编号: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互联网专线业务接入服务合同(1).1doc 甲 方:_乙 方:_日 期:_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合同编号: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鉴于:1. 甲方由于业务发展需要租用乙方互联网专线业务。2. 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甲方提供互联网专 线业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相信赖,有偿使用,共同发展的原则, 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第一条定义1.1电路

2、:终端设备之间的连接媒介,是信号和信息的传输通道。1.2 一站式服务:在一点完成相关的电信业务服务,如:业务咨 询,受理,收费以及故障受理、技术支持等。1.3端到端:由本合同乙方提供的经电信网络的骨干层,接入层 到本合同甲方端设备的网络集成。1.4网络割接:因工程施工、网络建设、市政施工建设等原因,对现有的传输干线及系统进行必要的修改, 调整、搬迁和改造等活动。1.5 一次性费用:在接入过程中需要的相关费用,如:手续费, 测试费等。1.6月租费:按月收取的出租电路的租费及网络使用费。第二条租用标的2.1甲方租用乙方【10M】互联网专线业务(下称“租用业务”), 用于甲方接入互联网,具体以盖有甲

3、方公章的甲方业务需求单为准(本合同附件一)。2.2甲方新的业务需求应另行向乙方提出。在甲、乙双方就新的 业务需求的费用达成一致的前提下,甲方根据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 向乙方书面提交新的业务需求单。2.3业务需求单为本合同的附件,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约束。2.4乙方提供【8】个固定IP地址供甲方使用,或由甲方白带【】 个合法的IP地址入网,IP地址是【】。2.5甲方租用互联网专线用途【】,域名【】,备案号【】,甲方保证租用乙方互联网专线用于合法用途。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3.1甲方权利和义务3.1.1甲方作为乙方的客户,享受乙方为客户提供的一站式服务, 甲方业务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业务联系人:联

4、系电话。3.1.2甲方在接入和使用租用业务过程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均可 就近向乙方申告。3.1.3甲方应合理使用租用业务,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租用业务转租或无偿提供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用于本合同第2.1条约定用 途以外的其他用途。3.1.4甲方应保证连接到其有关通信设备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 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并取得进网许可证。否则所产生的后果由甲 方负全部责任。3.1.5依照国家主管部门有关资费标准以及双方达成的合同,按 时向乙方缴纳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3.1.6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供互联网专线开通的通达方 向、速率、数量、技术要求、准确的终端接入地点、用途、要求开通 时间、租期、联系

5、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并派专人负责做好业务开通 的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1) 租用业务开通前期的组织、协调工作;(2) 接入设备及安装场地的准备;(3) 相关机构、人员、物业等租用业务各方配合乙方的业务开通调测工作;(4) 根据接入服务的需要,调配和预留各接入场所内配线室至安 装地点的通信线路。3.1.7承担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租用业务迟延开通的责任,该情况 将视为租用业务已经按时开通。3.1.8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互联网接入业务,必须遵守国家相关 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如甲方在使用租用业务时存在违反国家法 律或相关规定的行为,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3.1.9如果甲方白带【】个合法的IP地

6、址入网,甲方应提供此 IP地址的合法性证明,并就该白带IP地址与乙方签订安全合同作为 本合同附件。3.1.10甲方不得利用租用的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 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查阅、制作、复制、发布和传播淫秽色情和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3.1.11甲方有保障通信设施的安全的义务,因甲方原因导致通信 设施损坏,影响住户的正常通信业务,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及时修 复通讯设备及线路,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如甲方不能及时修复, 乙方可以给与积极配合,维修及损坏设备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或由甲 方负责追偿。3.2 乙方权利和义务3.2.1乙方视甲方为全国集团客户,提供端到端的综合服务, 并为甲方提供

7、租用业务的咨询、组网建议等服务。3.2.2在资源具备的条件下,在甲方交付了本合同约定的一次性 费用后,根据双方协商的开通时间要求为甲方开通租用业务。3.2.3由于乙方端口、设备资源暂未具备等原因而未及时开通业 务,乙方有责任协调其相关部门尽快开通业务,以保证向甲方提供租用业务。3.2.4负责租用业务的全程连接、调通、测试。3.2.5负责全程处理在接入和使用租用业务过程中出现的技术故 障,乙方和乙方当地的分、子公司有义务接受甲方申告并负责处理。3.2.6乙方发现或接到第三方举报乙方将租用的专线用于非本合 同约定用途或其他非法用途,乙方有权立即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由 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第四条

8、租用业务的开通4.1租用业务开通是指甲乙双方商定的接口点外侧间的电路全程 测通,并以最晚一端开通为准。乙方不负责甲方用户端网络设备的调 测。4.2租用业务开通后,乙方或委托乙方所属的下属公司向甲方提 供业务竣工单。4.2.1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业务竣工单后的五 (5)日内验收核实,租用业务确已根据本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电信业务规定开通的,甲方应签字或盖章确认;租用业务实际开通日,以乙方或乙方代表与开通 地点的甲方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的日期为准。 若甲方在收到乙方业务 竣工单后五(5)日内未签字或盖章确认,也未书面提出异议的,视 为乙方已按照甲方要求和国家有关电信业务规定开通,业务竣工单载明的实际开通

9、时间为租用业务的实际开通日。4.2.2乙方白实际开通日起开始对租用业务计收月租费。双方约 定租用期限为从起始日计算3年4.3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租用业务迟延开通,该情况将视为租用业 务已经按时开通。第五条 租用业务的退租5.1甲方退租租用业务,应提前三十(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 方。退租时间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退租通知载明的时间为准,但最短不少于乙方收到甲方退租通知后的三十(30)日。如果甲方的退租通 知中载明的时间少于三十(30)日,则退租时间为乙方收到甲方退租 通知的第三一(31)日。5.2甲方退租时应按照本合同第6.3.3条结算并支付相应的费用。5.3若甲方在租期未满之前退租业务,且甲方不再

10、使用乙方其他 业务,应按实际租用业务的期限,补齐正常资费与甲方享受的优惠资 费之间的差额。5.4若甲方提出百兆互联网需求,乙方免收一次性工装费。第六条租用业务租费及付费6.1租用业务的相关费用包括一次性费用和月租费。6.2 一次性费用:甲方根据乙方的一次性费用预收费通知单向乙 方缴纳一次性费用。(免收)6.3月租费:甲方租用 10Mbps服务的月租费为 6000元人民币。 甲方须在每月20日之前(或由双方协商采用按季支付,甲方在每季 的20日之前付费),根据乙方的月租费收费通知单向乙方缴纳当月(或当季)月租费,汇到乙方指定的账号上。6.3.1租用业务开通首月月租费:对于当月15日之前开通的新业

11、 务,甲方向乙方支付全月月租费;对于在当月 15日后(含15日)开 通的业务,甲方按照应付月租费的 50响乙方付费。6.3.2甲方如对费用有异议,经双方确认核对后,确有错误的, 在下个付费期调整。6.3.3在当月15日之前(含15日)退租的业务,甲方按照应付 月租费的50响乙方付费;在当月15日之后退租的,甲方缴纳全月 租费。6.4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国家颁布新的电路资费标准,白新的资 费标准生效时起按新的资费标准执行。第七条通信和服务质量7.1双方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履行本合同,维护双方权益。7.2乙方按国家主管部门颁布的电信服务标准的电路质量要求提 供服务,

12、保证甲方租用业务畅通。7.3故障申告采取“就近申告、首问负责”的原则。甲方向乙方各地市分公司就近申告,乙方各地市分公司实行“首问负责制”,向甲方提供及时的服务,负责故障的全程处理。7.4双方建立协商制度,加强日常沟通,及时处理影响通信质量 的问题。7.5由于甲方白备设备故障或甲方操作不当造成的故障,甲方白 行承担责任7.6因乙方施工、网络割接等原因影响租用业务的正常使用的, 乙方应当提前通知甲方,并且尽快消除故障、恢复业务。7.7关于黑客攻击的特殊说明7.7.1如因甲方遭受黑客攻击可能影响公众(或第三人)通信网 络,或导致网络瘫痪的情况下,为维护公众网络安全,乙方有权暂时 中断网络服务,但应当

13、在中断服务后12小时内向通知甲方。乙方对暂时中断服务的行为不承担责任。7.7.2如甲方多次(3次以上)遭受黑客攻击,均可能导致公网 通信障碍,或网络瘫痪的情况下,视为第三方蓄意攻击甲方,甲方应 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为维护公众网络安全,双方均有权向对方提 出提前解除服务协议,退还剩余费用。第八条保密8.1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与对 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九条违约责任9.1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 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9.2 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3.1.3条将租用业务转租或将租用业 务用于本合同第2.1条以外的其

14、他用途,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 除收取正常的租费外并向甲方加收月租费2倍的违约金。9.3如甲方逾期付费,除向乙方补交欠费外,每逾期一(1)日应 向乙方支付所欠金额千分之三(3%)的滞纳金。逾期付费累计超过 30日,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但不免除甲方支付欠费以及违约金 的义务。9.4在乙方电信资源具备的情况下,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在本合同 规定的开通时限内开通租用业务,则每逾期一(1)个工作日乙方应 向甲方赔付所收取的一次性费用的百分之一(1%作为违约金,该违 约金将在首月月租费中扣除,赔付金额最多不超过首月月租费。如逾 期日仍不能开通,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9.5无论本合同其他条款是否有相反约定,乙方对甲方因本合同项下行为而导致的收益或利润损失、未实现预期的节约、商业信誉损 失以及数据丢失等其他损失不承担责任。第十条争议解决10.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0.2双方因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依据 其提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在,仲裁应用 中文进行。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的费用由败 诉方承担。10.3当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