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税务会计总论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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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税务会计总论,在学习财务会计时,总会出现“税金”这个“干扰项”,影响我们的思路、增加我们的烦恼,财务会计能不能摆脱“税收”这个“幽灵”?让我们连贯、系统地掌握财务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当然可以,因为计算应税收入(收益)和计税成本所用的会计方法一般与企业所用的财务会计方法不同,那就有可能、而且有必要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一门课 税务会计。,1.掌握税务会计会计要素及其关系,与财务会计之异同; 2.理解税务会计的的目标和基本前提; 3.了解税务会计的产生及其发展。,第一节 税务会计概述,一、税务会计的产生,国家的产生,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各国的税制也远未走向法制化,随着19世纪末2

2、0世纪初现代所得税的产生,各国税收逐步走上了法制化的轨道,现代所得税法的诞生和不断完善 ,科学先进的增值税的产生和不断完善,对税务会计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现代所得税的产生,税务会计的产生,二、税务会计概念 本书认为:税务会计是以所涉税境的现行税收法规为准绳,运用会计学的理论、方法和程序,对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涉税事项进行计算、调整和税款缴纳、退补等,即对企业涉税会计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申报(报告),以实现企业最大税收利益的一门专业会计。,(随着各国税制的逐步完善、会计的不断发展,以及税收的国际协调、会计的国际趋同,税务会计理论与实务也会不断发展、不断完善 ),三、税务会计模式,(盎格鲁

3、撒克逊模式 、社会公认型),(大陆模式、法治型),(准法治型 ),三、税务会计模式,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关系模式,税务会计一般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因各国的税制结构体系不同) 1.以所得税会计为主体的税务会计 采用这种税制模式的国家(如美国、英国、加拿大、丹麦等),其所得税收入要占税收总收入的50以上。 2.以流转税(商品劳务税)会计为主体的税务会计 一些发展中国家,流转税(商品劳务税)收入是税收收入的主体,其所得税所占比重很小。 3.流转税与所得税并重的税务会计 一些国家,流转税与所得税比重相差不大,共同构成国家的税收收入主体。如德国、荷兰、芬兰、意大利等。 我国的流转税,尤其是增值税、消

4、费税占的比重最大,但从税制体系看,我国也是复合税制体系。,四、税务会计特点,税务会计以国家现行税收法令为准绳,这是它区别于其他专业会计的一个最重要的特点。,通过税务会计的筹划(谋划、对策),正确处理涉税会计事项,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符合税法规定直接采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才进行纳税调整,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具有互调性,按税法规定,所有法人和自然人都可能是纳税权利义务人。法定纳税人的广泛性,决定了税务会计的广泛性。,五、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之异同,(一)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联系 税务会计作为一项实质性工作并不一定独立存在,而是企业会计的一个特殊领域,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的。 税务会计资料大多来源于财务会

5、计 对以税法为导向的小型企业会计,不对外提供会计报告,两者融为一体,其会计可以称之为企业会计或税务会计 (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 两者除目标不同、对象不同外,主要还有以下区别: 1. 核算基础、处理依据不同 2. 计算损益的程序不同,第二节 税务会计对象与目标,一、税务会计对象 定义:税务会计对象是独立于会计系统之外的客体,是运用会计的特定程序和方法对客体进行的分类和表述。在企业中,凡是涉税事项都是税务会计对象。因此,纳税人因纳税而引起的税款的形成、计算、缴纳、补退、罚款等经济活动就是税务会计对象。,企业的税务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计税基础、计税依据 1. 流转额(金额、数

6、额) 2. 成本、费用额 3. 利润额与收益额 4. 财产额(金额、数额) 5. 行为计税额 (二)税款的计算与核算 按税法规定的应缴税种,在正确确认计税依据的基础上,正确计算各种应缴税金,并作相应的会计处理,(三)税款的缴纳、退补与减免 由于各种税的计税依据和征收方法不同,同一种税对不同行业、不同纳税人的会计处理也有所不同,因此,反映各种税款的缴纳方法也不尽一致。 (四)税收滞纳金与罚款、罚金 企业因逾期缴纳税款或违反税法规定而支付的各项税收滞纳金、罚款、罚金,也属税务会计对象,应该如实记录和反映,二、税务会计任务,1反映和监督企业对国家税收法令、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认真履行纳税义务,正确处

7、理企业与国家的关系。 2按照国家现行税法所规定的税种、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税目、税率等,正确计算企业在纳税期内的各种应缴税款,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3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及时、足额地缴纳各种税金,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二、税务会计任务,4正确编制、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认真执行税务机关的审查意见。 5正确进行企业税务活动的财务分析,不断提高企业执行税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涉税核算和税务管理水平,降低纳税成本。 6充分利用现行税法和有关法规、制度赋予企业的权力,积极进行税务筹划,尽可能降低企业的税务风险和税收负担,争取企业税收利益。,三、税务会计目标,目标: 是向税务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

8、有助于税务决策的会计信息。 税务会计信息的使用者首先是各级税务机关,可以凭以进行税款征收、监督、检查,并作为税收立法的主要依据; 其次是企业的经营者、投资人、债权人等,可以据以从中了解企业纳税义务的履行情况和税收负担,并为其进行经营决策、投融资决策等提供涉税因素的会计信息,最大限度地争取企业的税收利益; 再次是社会公众,通过企业提供的税务会计报告,了解企业纳税义务的履行情况,对社会的贡献额、诚信度和社会责任感等。,第三节 税务会计基本前提,一、纳税主体 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并享有纳税人权利的实体,包括单位和个人(法人和自然人)。 二、持续经营 即企业个体将继续存在足够长的时间以实现其现在

9、的承诺,如预期所得税在将来被继续课征。 三、货币时间价值 货币(资金)在其运行过程中具有增值能力 四、纳税会计期间 纳税会计期间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选定的纳税年度期间 五、年度会计核算 这是税务会计中最基本的前提,各国税制都是建立在年度会计核算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某一特定业务的基础上。,第四节 税务会计原则,一、税法导向原则 税法导向原则亦称税法遵从原则。该原则体现“税法至上”,税法优先于会计法规等其他普通法规。 二、以财务会计核算为基础原则 此原则适用于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混合的会计模式。其基本含义是: (1)对于已在财务会计报表中确认的全部交易事项的当期或递延税款,应确认为当期或递延所得

10、税负债或资产; (2)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计量某一交易事项的当期或递延应纳税款,以确定当期或未来年份应付或应退还的所得税金额; (3)为确认和计量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不预期未来年份赚取的收益或发生的费用的应纳税款或已颁布税法、税率变更的未来执行情况。,三、应计制原则与实现制原则 收付实现制被用于税务会计时,与财务会计的应计制还是存在明显差异: 第一,应该考虑税款支付能力原则,使得纳税人在最有能力支付时支付税款。 第二,确定性的需要,要求收入和费用的实际实现具有确定性。 第三,保护政府税收收入。 由此可见,税务会计(实质是税法)是有条件地接受应计制原则,体现的是税收实用主义。 目前,实现制原则一

11、般只适用于小企业、非盈利组织和个人的纳税申报。在税法和税务会计实务中,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实际采用的是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原则。 在美国税制中,有一条著名的定律,即克拉尼斯基定律,它可以充分说明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原则的“真谛”,四、历史(实际)成本计价原则 在税务会计中,除税法另有规定者外,纳税人必须遵循历史成本计价原则,因为它具有确定性与可验证性。 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萨缪尔森所言:“会计人员之所以使用历史成本,是因为它反映的是客观的评价,并且容易证实。” 五、相关性原则 与财务会计的相关性原则的含义不同,税务会计的相关性体现在所得税负债的计算,是指纳税人当期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其取得

12、的收入相关。 六、配比原则 税务会计的配比原则是在所得税负债计算时,应按税法确定收入(法定收入)并界定同期可扣除费用,即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七、确定性原则 确定性原则是指在所得税会计处理过程中,按所得税税法的规定,在应税收入与可扣除费用的实际实现上应具有确定性,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不论何时支付,其金额必须是确定的。 八、合理性原则 合理性原则是指纳税人可扣除费用的计算与分配方法应符合一般的经营常规和会计惯例。该原则属于定性原则而非定量原则,具有较大的弹性空间。 九、划分营业收益与资本收益原则 二者具有不同的来源和担负着不同的纳税责任。 营业收益:是指企业通过

13、其日常性的经营活动而获得的收入,其税额的课征标准一般按正常税率计征。 资本收益:是指在出售或交换税法规定的资本资产时所得的利益,资本收益的课税标准具有许多不同于营业收益的特殊规定。,十、税款支付能力原则 纳税能力是指纳税人应以合理的标准确定计税基数(税基),有同等计税基数的纳税人应负担同一税种的同等税款,体现的是合理负税原则。 税款支付必须全部是现金支出,因此,在考虑纳税能力的同时,也应考虑税款的支付能力。 十一、筹划性原则 税务会计既要保证依法计税、纳税,又要尽可能地争取纳税人的最大税收利益。因此,选择什么样的会计政策、采用何种税务筹划方案,必须事先进行周密地谋划。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14、” “税务会计的目标不是会计,而是收益。”(汉弗莱H.纳什,1997)因此,它还具有财务职能,具有预测性。,第五节 税务会计要素,一、计税依据 它是税法中规定的计算应纳税额的根据。不同税种的计税依据不同,有收入额、销售(营业)额(量)、增值额(率)、所得额等。 二、应税收入 它是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应税行为所取得的收入,即税法所认定的收入,也可称为法定收入。 确认应税收入的原则有两项: 1、与应税行为相联系,即发生应税行为才能产生应税收入; 2、与某一具体税种相关,三、扣除费用 定义:扣除费用即税法所认可的允许在计税时扣除项目的金额,亦称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属于扣除项目的成本、费用、税金、

15、损失是在财务会计确认、计量、记录的基础上,分不同情况确认: 1、按其与应税收入的发生是否为因果关系,如为因果关系,可按比例扣除; 2、在受益期内,按税法允许的会计方法进行折旧、摊销; 3、对财务会计中已经确认、计量、记录的某些项目,凡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一律按税法规定的限额作为“扣除费用”。,四、应税所得与应税亏损 财务会计中的“所得”就是账面利润或会计利润。 税务会计中的“所得”即指应税所得,或称应纳税所得。 它是应税收入与法定扣除项目金额(扣除费用)的差额,也是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如果“应税所得”是负数,则为“应税亏损”。对应税亏损,方可按税法规定进行税前弥补。 对企业有意虚列亏损,则

16、视同逃税行为,五、应纳税额 它是计税依据与其适用税率或(和)单位税额之乘积。 应纳税额是税务会计特有的一个会计要素。 影响应纳税额的因素:计税依据、税率、单位税额和减免税规定。计税依据体现征税的广度,税率体现征税的深度,各个税种一般都有其特定的税率。 此外,免退税、退补税、滞纳金、罚款、罚金也可以作为税务会计的一项会计要素,但不是主要会计因素。,六、税务会计等式 税务会计要素是税制构成要素在税务会计中的具体体现,它们之间的关系构成以下两个会计等式: 应税收入扣除费用应税所得 计税依据适用税率(或单位税额)应纳税额 前者仅适用于所得税,后者适用于包括所得税在内的所有税种。,复习思考题,1.试述税务会计的概念。 2.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有何联系与区别? 3.简述税务会计的目标和对象。 4.简述税务会计的基本前提。 5.简述税务会计的一般原则(质量要求)。 6.简述税务会计要素及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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