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一品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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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编号: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东城一品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甲 方:_乙 方:_日 期:_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单位名称:四I建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企业名称:遂宁佳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前期物业管理是指:白房屋出售之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定的 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

2、止的物业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白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东城一品电梯公寓住宅小区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第二条物业基本状况物业名称:东城一品电梯公寓物业类型:_座落位置:遂宁 市 路(街道)号占地面积:84939.42平方米建筑面积:332564.50平方米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 书面交接手续;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 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承担。第二章委托管理服务事项第四条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

3、盖、 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 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站、共用照明、天线、水泵房、配电房、楼内消 防设施设备、电梯、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第六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 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白行车棚、停车场。第七条 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铺、文化体 育娱乐场所。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 圾的收集、清运。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

4、、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场地停 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第十一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含业主、使用人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 乙方与业主、使用人另行签订合同的除外。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第十三条协助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第十四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白用部位、白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 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但收费由当事人双 方协商。第十五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的 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米取报告、规劝、制止、上报政府主 管

5、部门处理等措施。第十六条其它委托事项:1、在本物业保修期内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2、向业主提供对房屋白用部位、白用设施及设备的有偿维修、养护;3、向业主和使用人提供各类特约有偿服务;4、根据本物业内的情况和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有偿社区服务及商务 服务;5、法律政策及协议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章委托管理服务期限第十七条 委托管理期限暂定为 3年。白2007年 6 月10日 0 时起至 2010 年 6 月 10 日 24 时止。合同期满或业主委 员会成立与业主大会所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生效时, 本合同白然终止。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1、 在业主委员会成立

6、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让购房人订 立物业买卖合同时,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在与购房人订立的 买卖合同中有包含本合同的内容;或负责让购房人与乙方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其附件物业使用守则和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将其作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人提 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每年进行一次考 核评定;并将管理情况报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4、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要求;在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以下第1种方式处理:1 甲方负责返修;2 委托

7、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费用;3 其他方式。5、在接管验收之日起 10日内向乙方提供不低于100平方米建筑 面积的经营性商业用房,其经营收入用于弥补物业管理费的不足;6、 在接管验收之前30日内向乙方提供 3891 平方米建筑面积 的管理用房(产权属甲方),由乙方无偿使用;7、在物业管理交接验收时,负责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二)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8、为实现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要求而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用,

8、除由业主、使用人按规定缴纳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担。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11、及时缴纳空置房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依法提供物业维修专项 资金;12、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 费收支状况进行审计;13、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分两次向乙方支付前期开办费共计 5万元(明 细见附件)。第一次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以内支付2.5万元,第二次于 接管验收之日前30日支付2.5万元。14、在乙方接管验收之前,所产生的前期物业管理介入服务费用由甲 方每月按实际支出支付乙方(主要是人员工资),随着工程的进展,

9、物管人 员的增加必须由甲方确认。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白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2、制定年度开支预算,测算物业管理公共服务收费标准;3、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4、 配备工作人员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调试、 验收和交接,并制定合理的工程保修、维养计划;5、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6、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7、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

10、三方;8、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 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经双方议 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9、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 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 督;10、 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并于每年 12 月以 书面 方式向甲方提出这些计划和报告;11、每 6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物业管理公共服务 费用收支帐目;并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 内公示;12、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白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

11、 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 准方可实施;不得擅白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13、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 有关变更情况。14、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 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全部档案资料;15、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 善管理服务,定期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16、在接管后两年内争创“市级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 成功。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第二十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1、房屋外观;2、设备运行;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4、 公共环境;

12、5、绿化;6、交通秩序;7、公共秩序维护与协助消防;8、房 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急修、小修;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 满意率达到:98%。上述18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不低于物业管理服务的行业指导标准。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费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 相关规定;2、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 米0.9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纳,具体是商铺每月每平方米1.5 元向乙方交 纳; 。3、 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每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为每月30日前 。4、 空置

13、、空关房屋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分别由甲方和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9元向乙方交纳。5、本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 市场价格 调整。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由业主交 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 并负连带缴纳责任。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公共服 务费;8、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 该幢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 天应交管理服务费的千分之 3交纳滞纳金;第二十二条 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

14、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 由车 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1、露天车位:每月: 80元/个;2、车库车位:每月:150元/个;3、摩托车/电动车:每月: 15 元/个;4、白行车:每月:5元/个;5、甲方未出售的地下车位,每月向乙方支付50元/个管理费和清洁费。6、临时停车,按市物价部门批准的停车场(库)车辆收费标准收 取。第二十三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白用部位、白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它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白行约定。第二十四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务项目和收费标 准见有偿服务价目表。第二十五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 护费用,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 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维修、养护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的权属份 额或 承担。3、保修期满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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