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第6辑)2016年高考语文作文备考素材集锦“新京评论” (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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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高考作文备考新作文素材:“新京评论”2016年1月号第6辑1. 一周语文2. 快播案:法治和舆情当以正义为交点3. “黑老大成人大代表”是黑恶基层渗透4. 婚检验出艾滋,医院岂能向配偶隐瞒5. 甘阳被打,没有理由叫好6. 微言大义7. 民意调查怎会有“标准答案”8. 王欣是互联网“混沌年代”的代表9. 大国政治退潮后的中东乱局10. 摇滚变色龙人生已足够传奇11. 鲍伊用什么影响中国?2016-01-12 来源:新京报12. 化解医保支出压力,别先打民众主意13. 转“卖”疾病类贴吧,给医托钻营之机14. “直播造人”:二次元也不能挑战法律15. 一个大学院长的权力有多大16.任性斑马

2、线17.必须有病1. 一周语文2016-01-11 来源:新京报黄集伟专栏(1月4日-1月10日)聊天时我脑内的弹幕已厚到看不见人了释义:语出知乎,讨论“跟没常识的人聊天是一种怎样的体验”时,知友卜生发言:“1、这个世界上比憋屎憋尿更难受的是憋住不翻白眼;2、聊天时我脑内的弹幕已厚到看不见人了”。“脑内弹幕”一词实新鲜别致像“腹黑”的视觉版?像“吐槽”的加强版?手癌释义:网路熟词,特指那种在用手机或PC打字时经常手误,不是打错字,就是表错情,不是发错言,就是说错话、办错事情急是原因?事儿多是原因?多任务是原因?又或者,食指半径过大也是原因之一?绿色泡泡释义:“所谓的绿色泡泡其实指的是苹果的短信

3、处理方式。当iPhone通过苹果的iMessage服务成功把短信发送到另一台iPhone上时,文本框所显示的背景颜色是蓝色当iPhone向非iPhone用户发出短信时,文本框的背景色就会变成绿色但有些人却十分厌恶这种绿色”。“绿色泡泡”与“蓝色泡泡”间这种由手机设定引发现实歧视,反证出技术本身也隐含人文基因?愿快递最快到达你手中释义:语出饭友王金牙儿:“据说辞旧迎新之际必须要感性,必须要逼格,必须有淡淡的唏嘘与温情。好吧,2016年,愿快递最快到达你手中,愿承诺与爱不再被辜负,愿所有初心坚定依旧,愿树和云层摇曳生长,愿目光与街角洒满温柔,愿你的旅途上,有山川、大海、歌赋,而爱的人,就在你的身旁

4、”这类年末祝福多半应景应时而来,多半会虚虚虚成鸡汤,而这一则务实到有“快递”,务虚到有“歌赋”,虚实兼备,喜欢。我一直在找借口喜欢这个世界释义:语出编剧史航微博,岁末年初,心绪繁复多端,史航这则戏言般的“找借口”,让人更多唏嘘喟叹。整个句子将“喜欢+世界”这个动宾词组框定于“借口”的限定之中,其勉强、为难直至勉为其难缓慢洇出,打湿我们心里趋向无限辽阔的不甘和不屑,搅拌在一起,滋味繁复难言。2. 快播案:法治和舆情当以正义为交点2016-01-11来源:新京报快播案上舆情、技术与司法交织的局面,对网络时代的司法践行提出要求:要秉持司法独立公正审判,也要主动向公众释疑。 社论连日来,作为2016年

5、“互联网开年第一案”的快播案庭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庭审控辩双方表现的社会评价、技术中立能否成为有效抗辩事由,及由本案衍生出来的网络实名制、未成年人保护和制定技术标准的讨论等等,都汇聚成强烈司法民意不断激荡于网络舆情之中。快播案进入公共空间后引发巨大社会反响,既跟快播的用户基数有关,也跟司法公开程度和网络传播技术的发达休戚相关:正是“长镜头”全方位的庭审直播,为公众围观这场总时长达20多小时的“司法大剧”提供了窗口,互联网+法治传播的技术让庭审变为法治的讲堂。自从该案跨越“公开”门槛,就无可避免伴随着多元化解读。就现在而言,庭审上的有些“语录”在网上被编成了段子,也有人就问题分析问题;有人基

6、于生活体验和身份立场去说事,也有人从网络技术伦理层面探讨技术便利性的“正确用途”与网络技术产品道德这也折射出了人们特别是网民的法治认知地貌的坑洼不平。毫无疑问,讨论与争议也是促使司法个案实现“看得见的正义”的动力。但也要看到,凝结在该案上的技术与法律因素,有些有着专业知识的门槛,这些既无法完全跟现实舆论环境隔绝,也不可能被舆情左右,抑或是把法律问题道德化。像被告人是否有罪、罪轻罪重,这些在司法范畴内的事宜交给司法裁决。而庭审网络直播的本质意图,也是通过舆论监督确保“司法归司法”、不受干扰,而不是呼吁偏离法治理念的“网络审判”。像该案中,公众对网络技术的理解,成了影响其是非判断的重要因素。很多网

7、民轻易会接受“快播只是个播放器”的判断。技术本身的工具性,使其天生就拥有在法律上的“中立性”,近年来国内外的很多判例中,都将技术中立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豁免责任的主要抗辩事由。但技术中立也存在法律、道德上的界限。现在很多网络技术领域专业人士倾向于认为,快播主要是利用P2P技术的播放平台,按照点击量把“热门视频”的缓存,存储于自己两千个服务器之中,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推荐和搜索向用户加以展示。这让快播从中立的播放器变为了实际上的传播者。从法律层面看,一旦相关资源涉嫌违法,快播很难规避法律责任。事实上,快播的技术构成与云盘、即时通讯工具、邮箱等传播方式不同,后者的服务器不会主动抓取用户上传的资源,也不

8、会将用户的资源以“缓存”方式存储提供给第三人,而快播会。而此案的最终走向,也终究要依托于技术本身判断,置于法律视野中考量,以确保公平正义。审判公开,其实也是确保公平正义的方式,但其公开目的不止于此,还在于面向社会的普法教育。对公众而言,既然像快播这类案件有很强的专业性,超出一般人的知识范围,司法机关在秉承公开、独立审判的同时,就应借助互联网+的传播手段,用专业知识主动、及时给公众释疑解惑,让其判决被信服。说到底,快播案上技术与法律、舆情与司法交织的局面,是对网络时代的司法践行提出的要求:既要在接受舆论监督中,秉持司法独立公正审判,也要及时回应舆论关切,多向公众释疑,这样,才能让正义成为法治和舆

9、情的交汇点,也能让公众观念跟法治理念间得到更多磨合。3. “黑老大成人大代表”是黑恶基层渗透2016-01-11 02:30:15来源:新京报宪法确认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变成黑老大的“一言堂”,个中暗含的黑恶势力基层渗透路径,必须斩断。 观察家据新华社报道,山西吕梁市方山县张志雄黑恶势力团伙案日前提起公诉。从该案披露的情况看,黑恶势力首脑张志雄的行为让人触目惊心:他在银行工作期间,打跑央行方山县支行行长,并当众侮辱、戏弄新行长致其任命未能进行;抢夺矿山企业,逼迁本地村民;还公开操纵民主选举,强行掌控村务公章而这位长期组织黑恶势力团伙、操纵基层政权、四处横行霸道的黑老大,却还是经选民选举产生的县

10、人大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应当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这就说明,代表必须是守法模范,不管是在履职过程中,还是在日常活动中,都应是守法模范。可当选县人大代表前,张志雄就已成为当地有名的黑恶势力。对这样一个动辄蓄意滋事、还曾暴力抗法、有多次重大违法行为的人,能被提名为候选人,且能够顺利当选,确实让人难以理解。按照选举法的规定,县级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而要想当选为一名县级人大代表,必须要经过选民提名、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甚至预选方式确定候选人、正式投票差额选举等多个程序。如果选举过程真能完全尊重选民

11、意愿,依法进行,根据张志雄当时的所为,他想冲破这几道“关口”当选,恐怕不可能。这意味着,至少在张志雄所在的选区,选举工作是存在严重问题的。由于初步候选人门槛不高,张志雄被提名为初步候选人还是有可能的。但早已劣迹昭著的他,最终能在选举委员会的主持下经过反复讨论、协商和酝酿成为正式候选人,进而当选,仍给人诸多疑问:一者,主持选举工作的选举委员会究竟有无尽职尽责,选举过程中了解到真正的民意,有无真正去听取选民意见,受理选民投诉?第二,确定正式候选人和投票选举的程序是否够科学和民主,为何给黑老大当选留下了空间?第三,代表资格审查是否流于形式?从张志雄代表资格被最终确认的结果看,这一系列程序应该是层层失

12、守的。所以更深层次的追问是:是否有人顶住各种压力甚至不惜违法,协助黑老大当选;是否主持选举的机构本身就阻挠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等等。这也需要深入调查,才能得出结论。应看到,早些年吕梁就曾被曝出举国闻名“燕子帮”。当时还有媒体总结出县域黑社会向基层政治渗透的路径:违法犯罪称霸一方、招人壮大疯狂敛财钱色开路,找“保护伞”安排人打入政府部门,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避免人大代表选举等环节成为黑恶势力渗透的切口,这需要以更强效的选举监督机制和违法追究机制结合,去打击违规操控乱象。而从眼下看,报道中就提及一个细节,2014年底的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张志雄还指使手下在选举现场贴上其代言人名字职务,派手下监督

13、村民填写;在另一个村,未经选举直接指定了村委会委员。宪法确认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这里竟变成黑老大的“一言堂”,选举法、村委会组织法等基层治理的法规在其控制区域同时失效,这显然需要深思和深究。朱恒顺(人大工作者)4. 婚检验出艾滋,医院岂能向配偶隐瞒分类:评论2016-01-11 02:30:19来源:新京报有一种观点认为,是否感染艾滋属于个人隐私,但当个人隐私威胁到他人生命健康时,隐私权保护必须让位于生命健康权的保护。第三只眼据河南电视台报道,河南小伙小新和女友小叶婚姻登记当天,曾前往永城市妇幼保健院进行婚检。当时检验报告显示,小叶疑似感染艾滋病毒。但在小新向医院询问情况时,得到的答复却是一

14、切正常。永城市疾控中心说,其实小叶在很久以前就已经感染了艾滋病毒,并且有备案。如今小新也感染了艾滋,他一怒之下将医院告上了法庭。虽然现在结婚已经不要求强制体检,但我国婚姻法仍明文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对于艾滋病这类可以通过性生活传播并且会导致死亡的疾病,任何感染的一方都应当如实向对方披露。因为这不仅关涉到对方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而且关涉到对方的生命健康权。如果小叶故意隐瞒病情,那她就涉嫌故意杀人犯罪。如果不出意外,小叶将会面临非常严肃的法律责任追究。另一个需要讨论的问题是,如果医院也故意隐瞒,那将涉嫌何种责任?有一种观点认为,是否感染艾滋属于个人隐私,从保护隐私的角度,医院即便故意

15、向小新隐瞒了小叶的病情,也并无不妥。这种说法看似有理,实则经不起推敲。法律要保护的权利往往不止一种,而数种权利之间往往也会发生冲突。此时,只能按照权利的重要性去平衡、决定应当优先保护的权利。而隐私权和生命健康权孰轻孰重,似不应有任何含糊地带。当个人隐私威胁到他人生命健康时,隐私权保护必须让位于生命健康权的保护。还有人援引艾滋病防治条例为医院喊冤。不错,条例第三十九条确有规定:“未经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不过,对这个条文的理解不能机械地拘泥于字面意思。这条立法的本意是禁止将艾滋病人的身份信息向社会不特定人公开、从而防止产生社会隔离或歧视,而非撬夺病人配偶等特定关系人的知情权。小新不幸感染已是无法更改的事实,社会可能无法完全杜绝下一个“小叶”,但却有可能杜绝医院的隐瞒行为。事实上,一旦法院认定医院故意隐瞒成立,那么,即便小新对医院提起的诉讼能弥补其部分经济损失,医院的责任也并不仅限于此。民事赔偿责任之外,医院相关人员是否应当接受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的追究?邓学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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