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知识}五险知识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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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险知识讲座,主 讲: 徐 老 师 微信账号:13366572899 手 机:13366572899 Q Q :303539973,1.概念。 2.缴费比例。 3.缴费基数。 4.养老保险详解。 5.医疗保险详解。 6.工伤保险详解。 7.生育保险详解。 8.失业保险详解。,目 录,社会保险(五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因年老、 失业、患病、工伤、生育而减少劳动收入时给予补偿,使他们能够 享受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有着本质的区别,社会保险属于政府行为,而 商业保险属于商业行为。,概 念,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用人单位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社会保

2、险及公积金, 初次就业和失业后在就业的人员,以本人首月工资收入作为当年 的缴费基数。(2015年社会平均工资为元),缴费上限、下限:每年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公布当年的缴费基数,职 工月工资低于下限的按照下限缴费,高于上限的按照上限缴费, 2015年缴费下限为1273.59元。,社会保险中“工资”是指职工工资总额的概念,即用人单位在一定时 期内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 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养老保险详解,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缴费满15年的, 从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缴费不满15年的,职工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保险待遇,其基 本养老保

3、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97年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再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偿金。 一次性养老补偿金=(1998年1月1日后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 1月1日后实际缴费年限)1997年年底前缴费年限-1997年年底 前个人账户储存额。,基础知识,养老保险详解,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计发办法,1998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满15年,无间断缴费情况) 1.基础养老金: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 2.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储存额1120 (退休10年后继续享受),1998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人员:(满15年,有间断缴费情况) 1.基础养老金:(间断缴费年度的本市上年职工月

4、平均工资+ 退休年度的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20% 2.基本养老金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储存额1120 (退休10年后继续享受),医疗保险详解,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四部分组成: 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的 医疗保险费、其他资金、利息。 .支付项目 1.门(急)诊医疗费 2.门诊特出病医疗费 3.住院医疗费 4.急诊留观转住院前7日内医疗费 5.家庭病床医疗费,医疗保险详解,支付项目 门(急)诊医疗费,门(急)诊医疗费是指参保人员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数额 累计超过起付标准1800以上,至5000元之间的门(急)诊医疗费。,职工门(急)诊医疗费首次申报的,医疗费应达到1500元,

5、以后 每达到500元申报一次,年度最后一次申报不受此金额限制。,职工门(急)诊医疗费发生额在800元以内的医疗费,由职工个人 从医疗卡中支取,超过800元至5000元的门(急)诊医疗费可向社 保中心申请报销。,医疗保险详解,支付项目 门(急)诊医疗费,参保人员门(急)诊就医报销流程,持医疗保险证、卡到定点医院就医,到非联网医院就医的,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到联网医院就医的,与医院结清个人负担的费用,将有效票据交本单位,由单位到社保中心办理结算,起付标准以下和不符合规定的费用,由个人负担,符合规定的费用,由社保中心按规定比例报销,医疗保险详解,支付项目 门(急)诊医疗费,门(急)诊医疗费起付标准及报

6、销标准,医疗保险详解,支付项目 门诊特殊病医疗费,门诊特殊病起付标准及报销标准,参保人员在确诊为“门诊特殊病”后需在20个工作日之内,持二级以 上定点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化验结果、就诊记 录、医保证等到社保中心办理登记。,医疗保险详解,支付项目 住院医疗费,参保人员在本市联网定点医院住院时,需在2日内,持住院证、医保 证、身份证到社保中心办理登记。(联网定点医院见附件),在本市内转诊转院的,需在3日内,持转出医院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 转入医院的住院证、医保证到社保中心办理登记。,参保人员转往外埠医院治疗时,需持本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卫 生行政部门共同指定的本市转诊转院责任医院开具

7、的转院证明, 到社保中心办理登记,经批准后方可转出。,医疗保险详解,支付项目 住院医疗费,住院治疗的结算期一次最长为90天,不足90天的按实际天数结算, 超过90天,应办理一次出院手续,从第91天起,再重新办理一次住 院手续,即视为第二次住院,社保中心则按照第二次住院应起付的 标准报销费用。,参保人员如因出差、探亲及临时外出等在外地急诊住院时,可直接 在当地医院就医,并及时通知公司,委托公司社保经办专人到社保 进行登记,返回后再将相关票据上报。,医疗保险详解,支付项目 住院医疗费,参保人员住院就医、结算流程,持医保证、卡到定点医院开具住院证明,住院2日内办理住院资格确认手续,住院就医治疗,办理

8、出院结算手续,统筹范围以外的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和其他按规定自负的费用由个人与定点医院结算,统筹范围内,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的费用,由医保结算中心与定点医院结算,医疗保险详解,支付项目 急诊留观转住院前7日内医疗费,急诊留观转住院前7日内的费用是指参保人员住院前7天在急诊留观 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未来得及办理住院手续而在留观时 死亡的急诊留观7天内的医疗费用可按急诊 留观审核支付。,急诊留观的时间要有连续性,急诊留观转 住院起付标准、最高限额及报销比例与住 院就医相同。,医疗保险详解,支付项目 家庭病床医疗费,办理家庭病床的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经社保机构同意,定点 社区卫生服务

9、机构可为参保人员建立家庭病床。 (1)70岁以上的,行动不便的 ; (2)患以下疾病,并且病情稳定,但需继续治疗的:糖尿病伴有冠 心病等严重合并症;脑血管意外及其后遗症;慢性肾病;肝硬 化伴腹水或有其他严重合并症。,家庭病床的结算期全年累计不超过90天。,家庭病床的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工伤保险详解,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需在24小时之内向社保中心和劳动局进行备 案。,基础知识,职工经劳动人事局认定为工伤后,方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必须在本市二级以上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就近急救的 应在伤情稳定后及时转往定点医院继续治疗。,工伤职工在申报医疗费时,需出具费用清单、处方、检查化验报告、 就诊

10、病历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 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保险详解,工伤认定,工伤保险详解,工伤认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 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

11、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 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 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 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工伤保险详解,待遇支付标准,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为伤残登记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 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算基础,按照不同等 级予以支付。,生活护理费等级及支付标准:,工伤保险详解,待遇支付标准,伤残补助金及伤残津贴等级与支付标准:,工伤保险详解,待遇支付标准,工伤职工在退休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

12、出解除劳 动合同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被鉴定为五至六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 作,或者经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五至十级伤残人员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享受用人单位 支付的一次性工伤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为本市上年 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至30个月。,工伤保险详解,待遇支付标准,工伤保险详解,待遇支付标准,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 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

13、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 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标准是: 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 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60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生育保险详解,基础知识,已参保女职工应于怀孕后10周内,到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 行妊娠诊断,并于诊断后10日内到社保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参保职工在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院住院后,应在3日内到社保中心办 理住院登记。,参保人员患有计划生育并发症的,经计划生育鉴定机构鉴定,并开 具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断证明或鉴定证明,于当月到社保中心办 理计划生育手术并发

14、症备案登记手续。,如果需要报销,必须在怀孕到生产期间满连续9个月,或产后1年才可以报销生育险。,生育保险详解,支付项目,1.产前检查费 2.生育医疗费 3.生育津贴 4.计划生育手术费,生育保险详解,支付项目 产前检查费,产前检查费的限额支付标准与妊娠周数及实际参保缴费月数有关。,生育保险详解,支付项目 生育医疗费,按定额支付的生育医疗费: (1)自然分娩:1800元; (2)单纯剖腹产:3600元;,按项目支付的生育医疗费: (1)自婴儿出生前2天(含出生当天)至出院的生育医疗费,由生育 保险基金按项目100%支付; (2)此次住院发生的与治疗内科疾病有关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 金按本市基本

15、医疗保险审核支付标准审核,按85%支付比例支付。,生育保险详解,支付项目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按照有关规定,社保经办机构向生育职工发放产假期间 的生活费用,不论妊娠次数,都可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日标准享受天数,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工资数 额30.4,生育职工需持有生育服务证,方可享受生育津贴。,生育保险详解,支付项目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享受天数,失业保险详解,基础知识,失业人员应自终止或解除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社保中心(档案在 保税区)或档案所属街道办理个人申报登记手续。,经审核合格的,自审核确认的次月起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本 人应在每

16、月5日至25日到社保中心(档案在保税区)办理领取失业保 险金手续,并于每月30日后凭存折在全市工商银行储蓄网点支取失 业保险金。,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的不予补发,无任何原因 连续3个月未领取者视为就业,不再发放。,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 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 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保险详解,保险待遇,一、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012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039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066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093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1121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1012元发放。 二、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728元调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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