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营中小企业劳动合同书(电销经理版)

上传人:52****88 文档编号:140573602 上传时间:2020-07-30 格式:PDF 页数:12 大小:626.4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最新-民营中小企业劳动合同书(电销经理版)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最新-民营中小企业劳动合同书(电销经理版)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亲,该文档总共12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最新-民营中小企业劳动合同书(电销经理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民营中小企业劳动合同书(电销经理版)(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 编号 民营中小企业劳动合同书(电销经理版)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性质: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XXXX 省省(市(市/ /区)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局)印制印制 Confidential Page 2 7/30/2020 前 言 版本特点:在保证完整制式劳动合同规范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法律赋予企业拟定企业 管理制度的相关权益,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并将电销经理的责权业绩评价嵌入,将公 司电销经理的职责,任职资格、关键 KPI 绩效考评与合同的续签变更程序有效结合, 更加符合公司对市场销

2、售管理类关键人才选用留和管控需求的痛点。 签 约 须 知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 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 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4、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

3、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 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 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 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Confidential Page 3 7/30/2020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 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 合同所列条款。

4、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 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 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 电销经理 岗位(工种)工作,职责与 任职资格等如下: 岗位职责 1负责电话营销管理规章制度服务规范的建立工作 2负责组织电话营销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工作 3负责目标客户群

5、营销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工作 4负责外呼性呼叫中心的运营与管理工作 5负责电话营销渠道的建立与规范工作 6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电话营销与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负责组织客户的电话回访工作 8负责做好对下属人员的管理工作 9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工作 任职资格 1学历 大学本科以上,具有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通信管理、企业管理等专业知识 2专业经验 三年以上电话营销管理工作经验 3个人能力要求 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等 Confidential Page 4 7/30/2020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甲方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和表现,经双方协商,可以变

6、 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接受服务机构对其岗位的绩效评价,其主要形式为:绩效考评指标量化表,具体如下: 公司公司电销经理电销经理绩效考核指标量表绩效考核指标量表 指标 维度 量化指标 权重 绩效目标值 考核频率 数据来源 考核得分 财务 销售回款率 15% 达到_% 季度/年度 财务部、销 售部 电话销售费用控 制率 10% 达到_% 季度/年度 财务部、销 售部 内部 运营 销售量 15% 达到_台/ 件 月度/季度/ 年度 电话销售部 销售计划完成率 20% 达到_% 月度/季度/ 年度 电话销售部 客

7、户 新客户开发数量 10% 达到_个 月度/季度/ 年度 电话销售部 客户满意度评分 10% 达到_分 以上 年度 行政部 客户有效投诉次 数 10% 不超过_ 次 年度 行政部 学习 发展 关键员工保有率 10% 达到_% 年度 人力资源部 量化考核得分合计 Confidential Page 5 7/30/2020 被考核人签字: 日期: 考核人签字: 日期: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第四条 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为 (不超过八小时),每周 (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

8、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 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如属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延长时间的情 形,则不受前述限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8 小时,平均每周 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40 小时。 (三)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时制的,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在保 障乙方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乙方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流调休、弹性工 作时间等工作和休息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第五条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

9、时间补休,没有安排补休的,应 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电话销售费用控制率=, 这是衡量电话销售成本的 常用指标之一 %100 电话销售预算费用 费用考核期内实际电话销售 仅仅用量化指标显然无法全面考核电话销售部经理的全部工作绩效,定性考核包括市 场调研情况、客户资料库建设及部门人员管理等,其权重约占考核总权重的 30% 电话销售部经理的考核重点在业绩考核,因此对销售计划、销售量及销售回款率三项 设置较高的比重 由于影响销售回款率的因素很多,因此在考核实施中,除关注考核结果外,还应对销 售回款率低的原因进行有效分析,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避免,以不断提高电话销售部 经理的绩效 指标说明 权重说明 考

10、核结果 核算说明 考核关键 问题说明 Confidential Page 6 7/30/2020 第六条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 休假的权利, 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 少休息一天。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七条第七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 法规和规章, 为乙方提供必要 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 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第八条 乙方所在岗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为 第九条第九条 甲方将采取以下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第十条第十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 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

11、上岗前和离岗 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 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 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一)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标准为 元/月,由以下几部分组 成: 、 、 、 ; 其标准分别为 元/月、 元/月、 元/月、

12、 元 /月。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二)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约定为 (三)年薪。乙方的年薪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薪酬制度确定,甲方每月预付乙方薪酬 元。 (四)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 条中明确。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不得克扣 或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Confidential Page 7 7/30/2020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日工作时间的, 应支付不低于 乙方工资 150%的

13、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 资 200%的工资报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 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在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报酬。 乙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资 300%的工资报酬。 第第十七条十七条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按本合同 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 险标准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费。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 22 时到次日 6 时期间工作的,每个工作日夜班补贴为 元。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 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 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 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劳务/用工合同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