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资产管理}资产损失培训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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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 税前扣除管理办法,25号公告专项解读,第一章 主要变化及操作衔接,1、自行申报扣除 审批扣除 2、扣除范围进一步明确; 3、申报时间有所调整; 4、资产的定义强调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 5、资产按损失发生的实际情况分为实际资产损失和法定资产损失; 6、资产损失的税前扣除需要履行申报义务 ; 7、对一些损失的认定条件进一步放宽 ; 8、对存货、固定资产、生物资产原金额较小的损失由企业内部出具技术鉴定证明,现对金额较大进行定义,且不要求一定要出具外部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意见 。,一、“25号公告”与“88号文件”相比,有哪些变化?,申报制;,第一章 主要变化及操作衔接,二、25

2、号公告与“88号”、“123号”文件如何衔接?,原须审批,原自行申报,未申报,已申报,未审批,已审批,按审批结果扣除,按25号公告规定扣除,按25号公告清单申报,按原规定执行,2010年度损失,第一章 主要变化及操作衔接,25号公告没有涉及的资产损失事项,可遵循以下四个原则在税前扣除:,三、对25号公告没有涉及的资产损失认定时应如何把握?,第一章 主要变化及操作衔接,(一)税务机关: 1、审批风险转移,纳税人自主承担申报风险; 2、受理时,仅对纳税人的申报材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同时保留后续管理的权力。 (二)纳税人: 1、应承担真实申报的责任,承担申报扣除后被查处的风险; 2

3、、应当建立健全资产损失内部核销管理制度,保存证据材料,方便税务机关检查。,四、资产损失取消审批后,税务机关、纳税人的责任 将有什么变化?,第一章 主要变化及操作衔接,(一)对于专项申报资产损失: 1、组织专业化评审。对损失金额较大或经评估后发现不符合资产损失税前扣除规定、或存有疑点、异常情况的资产损失,应及时进行核查; 2、各地于6月底前,将损失清单上报省局。省局每年将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抽取风险较大的损失,组织专家评审。 (二)对于清单申报资产损失: 汇缴结束后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重点审核当年的损失金额是否异常,尤其是税负不同年度损失金额是否变化异常等。,五、资产损失取消审批后,税务机关如何

4、加强后续管理?,第二章 资产损失的相关定义和总体规定,现金 银行存款,七、资产的定义,资产,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权益性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在建工程 生产性生物资产,债权性投资 股权性投资,应收票据 各类垫款 企业之间往来款项,第二章 资产损失的相关定义和总体规定,与原“88号文件”的区别: (一)不再强调与应税收入相关,免税收入相应资产损失也可税前扣除; (二)在预付款项中增加列举了各类垫款、企业之间往来款项。但在实务操作中应谨慎,对此类损失应作为核查的重点; (三)增加了一类无形资产。,七、资产的定义,第二章 资产损失的相关定义和总体规定,八、准予在企业所得

5、税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包括哪些损失?,资产 损失,法定 资产损失,企业在实际处置、转让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失,企业虽未实际处置、转让,但符合通知财税(2009)57号文和本办法规定条件计算确认的损失。,在其实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不论哪种资产损失,均强调在会计上作为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实际 资产损失,第二章 资产损失的相关定义和总体规定,(一)属于实际资产损失: 1、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准予

6、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因计划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遗留的资产损失、企业重组上市过程中因权属不清出现争议而未能及时扣除的资产损失、因承担国家政策性任务而形成的资产损失以及政策定性不明确而形成资产损失等特殊原因形成的资产损失,其追补确认期限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2、企业因以前年度实际资产损失未在税前扣除而多缴的税款,可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予以抵扣,不足抵扣的,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九、企业发生的以前年度资产损失,如何处理?,第二章 资产损失的相关定义和总体规定,九、企业发生的以前年度资产损失,如何处理?,3、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发生年度扣除追

7、补确认的损失后出现亏损的,应先调整资产损失发生年度的亏损额,再按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并按前款办法进行税务处理。,(二)属于法定资产损失: 1、进行专项申报扣除。 2、在申报年度扣除,没有追补确认的问题。,第三章 申报管理,十、资产损失如何申报?,1、申报方法: 将资产损失申报材料和纳税资料作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件一并向税务机关报送。,2、申报方式,清单申报,专项申报,1、按会计核算一级科目进行归类、汇总 2、再将汇总清单报送税务机关 3、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资料留存备查 4、发生额为损失的均应申报,1、逐项(或逐笔)报送申请报告 2、同时附送会计核算资料

8、及其他相关的纳税资料。,第三章 申报管理,(1)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2)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3)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4)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5)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十、资产损失如何申报?,3、申报范围的划分:,上述以外的,及无法准确判别是否属于清单申报的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清单申报,第三章 申报管理,十一、中国境内跨地区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怎样申报扣除

9、?,一般情况:,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专项或清单申报,分支机构 资产损失,上报,总机构,清单申报,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特殊情况:,总机构将跨地区分支机构所属资产捆绑打包转让所发生的资产损失,专项申报,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第三章 申报管理,属于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报送相关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适当延期申报,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十三、专项申报的资产损失,企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报送相关资料的,可以延期吗?,第四章 资产损失确认证据,(1)司法机关的判决或者裁定; (2)公安机关的立案结案证明、回复; (3)工商部门出

10、具的注销、吊销及停业证明; (4)企业的破产清算公告或清偿文件; (5)行政机关的公文; (6)专业技术部门的鉴定报告; (7)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定证明; (8)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 (9)保险公司对投保资产出具的出险调查单、理赔计算单等保险单据; (10)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据。,十四、企业资产损失外部证据包括哪些?,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件,第四章 资产损失确认证据,(1)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 (2)资产盘点表; (3)相关经济行为的业务合同; (4)企业内部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文件或资料; (5)企业内部核批文件及有关情况说明; (6)对责任人由于经营管理责任造成损失的责

11、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 (7)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财务负责人对特定事项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十五、企业资产损失内部证据包括哪些?,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第五章 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十六、货币资产损失应依据哪些证据材料确认?,货币资产损失,1、现金保管人确认的现金盘点表(包括倒推至基准日的记录)2、现金保管人对于短缺的说明及相关核准文件3、对责任人由于管理责任造成损失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的说明 4、涉及刑事犯罪的,应有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材料5、金融机构出具的假币收缴证明。,1、企业存款类资产的原始凭据;2、金融机构破产、清算的法律文件;3、金融机构清算后剩余资产分配情况资料。,现

12、金损失,银行存款损失,(金融机构应清算而未清算超过三年的,企业可将该款项确认为资产损失,但应有法院或破产清算管理人出具的未完成清算证明。“三年”按36个月掌握执行。),1、,2、,第五章 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十六、货币资产损失应依据哪些证据材料确认?,货币资产损失,1、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2、债务人破产清算,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3、诉讼案件,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4、债务人停止营业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5、债务人死亡、失踪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6、债务重组应有债务重组

13、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7、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应收及预付款项损失,3、,第五章 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十七、特殊规定,1、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三年”按36个月掌握执行)。 2、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第六章 非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一)损失金额=盘亏金额-责任人赔偿金额 (二)证据材料: 1、存货计税成本确定

14、依据; 2、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3、存货盘点表; 4、存货保管人对于盘亏的情况说明。,十八、存货盘亏损失金额怎样确定?证据材料包括哪些?,第六章 非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一)损失金额=计税成本-残值-责任人赔偿 (二)证据材料: 1、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2、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 3、涉及责任人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说明(包括内、外赔偿); 4、该项损失数额较大的(指占企业该类资产计税成本10%以上,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上,下同),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十九、存货报

15、废、毁损或变质损失金额怎样确定?证据材料包括哪些?,第六章 非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一)损失金额=计税成本-保险理赔-责任人赔偿 (二)证据材料: 1、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 2、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 3、涉及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偿的,应有赔偿情况说明等。,二十、存货被盗损失证据金额怎样确定?证据材料包括哪些?,注:工程物资发生损失比照存货的规定确认。,第六章 非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一)损失金额=账面净值-责任人赔偿 (账面净值=计税基础-已扣除的折旧、折耗、摊销、准备金等) (二)证据材料: 1、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核销资料; 2、固定资产盘点表; 3、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资料; 4

16、、固定资产盘亏、丢失情况说明; 5、损失金额较大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报告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二十一、固定资产盘亏、丢失损失金额怎样确定?证据材料包括哪些?,第六章 非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一)损失金额=账面净值-残值-责任人赔偿 (二)证据材料: 1、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资料; 2、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核销资料; 3、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材料; 4、涉及责任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的说明; 5、损失金额较大的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二十二、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损失金额怎样确定?证据材料包括哪些?,第六章 非货币资产损失的确认,(一)损失金额=账面净值-责任人赔偿 (二)证据材料: 1、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相关资料; 2、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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