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船舶营运安全管理new

上传人:冯** 文档编号:140549053 上传时间:2020-07-30 格式:PPTX 页数:184 大小:12.28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生产管理}船舶营运安全管理new_第1页
第1页 / 共184页
{安全生产管理}船舶营运安全管理new_第2页
第2页 / 共184页
{安全生产管理}船舶营运安全管理new_第3页
第3页 / 共184页
{安全生产管理}船舶营运安全管理new_第4页
第4页 / 共184页
{安全生产管理}船舶营运安全管理new_第5页
第5页 / 共18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管理}船舶营运安全管理new》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船舶营运安全管理new(18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3章船舶营运安全管理,3.1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 3.2 国际载重线公约 3.3 我国海上交通管理法规 3.4 船舶证书与船舶检验 3.5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 3.6 港口国监督PSC 3.7运输、港口船舶机电设备损坏事故管理办法,第1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一、公约构成及主要内容 (一)概述 1912-4-10,Titanic,1522人丧生 1914-1-20,伦敦,1st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1929,1948,1960(IMCO) 1974-10-2111-1,伦敦,5thSOLAS74,1980-5-25生效,我国1980-1-7核准,一、公约构成及主要内

2、容 (二)公约的性质 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Safety of Life at Sea, 1974; SOLAS74 1980-5-25生效 旨在对船舶及设备、船员操作、船舶管理、公司管理、船旗国管理和港口国管理等实施有效控制,从而保障海上人命安全 其主要目的是提供船舶构造安全、设备安全和操作安全的最低标准,第1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一、公约构成及主要内容 (二)公约的性质 1993年第18届大会通过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纳入第IX章。 2002年12月在IMO海上保安外交大会上,通过第-2章加强海上保安的特别措施”和国际船舶

3、保安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 SOLAS公约从“纯技术”公约变成了“技术管理”公约,意识到了人为因素在海上安全和防止海洋污染方面的重要性 SOLAS公约的范围从原有的船舶扩大到岸基。ISM及ISPS,第1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一、公约构成及主要内容 (三)公约的主要内容 包括:公约正文;1988年SOLAS议定书(2月1日生效);公约附则(安全规则)及其单项规则 正文包括13个条款: 1公约的一般义务; 2适用范围 3法律、规则 4不可抗力情况 5紧急情况下载运人员 6以前的条约和公约 7经协议订立的特殊规则 8修正 9签字、批准、接受、认可和加入 10生效 11退出 12保存和登记 13文字,

4、第1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1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三)公约的主要内容 SOLAS公约的附则 1.第章 总则 公约的适用范围、有关名词的定义、公约适用的例外、免除以及规则的生效等内容 船旗国的检验和发证 缔约国对到达该国港口船舶的监督,第1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三)、公约的主要内容 SOLAS公约的附则 2.第-1章 构造-结构、分舱和稳性、机电设备 A-通则,A-1-船舶结构 B-分舱与稳性,B-1-货舱分舱和破损稳性 C-机器设备 D-电气装置 E-周期性无人值班机器处所的附加要求,第1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2.第-1章 构造-结构、分舱和稳性、机电设备 (1)规定了客

5、船分舱的水密程度应能保证船舶在假定船壳破损的情况下保持正浮和稳性的要求;还规定了客船水密完整性和污水泵系统布置的要求以及客船和货船的稳性要求。 (2)分舱等级由两个相邻舱壁之间最大许可长度决定的分舱等级因船舶长度以及船舶的营运业务而有所不同。客船的分舱等级最高。 (3)机器和电气装置在各种紧急情况下,机电设备的设计和安装应能保持工作,以确保船舶、旅客和船员的安全。,第1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三)、公约的主要内容 SOLAS公约的附则 3.第-2章 构造-防火、探火和灭火 条款原则 用耐热或结构性限制面划分若干主竖区 限制可燃材料的适用 探知火源区的任何火灾 抑制和扑灭火源区的任何火灾 保

6、护脱险通道和灭火通道 保证灭火设备的随时可用性等 2000年修正案,有关消防设备、消防布置的技术标准单独提出形成强制性规则国际消防系统安全规则 FSS,第1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三)、公约的主要内容 SOLAS公约的附则 4.第章 救生设备和装置 本章1983年修正过,于1986年7月1日生效 A-适用范围、免除、定义、救生设备和装置的鉴定、试验与认可以及生产试验的一般性规定。 B-关于船舶和救生设备的要求,客船与货船;客船附加要求;货船附加要求;救生设备和装置的要求;其他事项等内容。 1996年修正案,独立的强制性LSA Code,第1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三)、公约的主要内容

7、SOLAS公约的附则 5.第章 无线电通信Radio Communications 本章适用于本规则所适用的所有船舶和3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 A-规定了船舶应配备的设备类型 B-规定了值班和守听的操作要求 C-规定了详细的技术要求 D-规定了强制记录航行日志的责任 1988年修正案,独立的强制性 GMDSS (The Global Maritime Distress and Safety System),第1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三)、公约的主要内容 SOLAS公约的附则 6.第章 航行安全(Safety of navigation) 缔约国政府有义务确保所有航线的所有船舶安全航行 本章

8、涉及的安全操作规则适用于一切航线上的所有船舶 公约附则的其他章节只适用于国际航行业务的一定等级的船舶,第1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三)、公约的主要内容 SOLAS公约的附则 7.第章 货物运输(Carriage of cargoes) 1991年以前,仅涉及谷物运输的安全 现适用于除散装液体和气体货物以外的各类货物 A 部分:一般规定,包括适用范围、 货物资料、氧气分析和气体探测设备、船上使用杀虫剂、堆装和系固。 B 部分:谷物以外的散装货物的特别规定,包括装运的可接受性、散装货物的装卸和堆装等内容。 C 部分:谷物装运,包括定义和货船装运谷物的要求。,第1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三)

9、、公约的主要内容 SOLAS公约的附则 8.第章 危险品运输 (Carriage of dangerous goods) 本章包括了包装形式、散装固体形式、散装化学液体和液化气体危险货物的分类、包装、标志和积载的条款。,第1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8.第章 危险品运输 A-关于包装危险货物的装运。International Maritime Dangerous Goods Code, IMDG A-1 部分关于固体散装危险货物的装运 B-关于散装运输危险液体化学品船舶的构造和设备。The International Bulk Chemical Code, IBC C-关于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

10、的构造和设备。The International Gas Carrier Code, IGC D-关于船上装运密封装辐射性核燃料、钚和强放射性废料的特殊要求。The International Code for the Safe Carriage of Packaged Irradiated Nuclear Fuel,Plutonium and High-Level Radioactive Wastes on Board Ships(INF),第1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9.第章 核动力船舶(Nuclear ships) 本章规定了基本要求,主要是关于放射性危害。1981年国际海事组织大会通

11、过了一个详细的、综合性的核动力商船安全规则,该规则是本章的不可分割的补充。 主管机关应采取措施,确保在海上或港内不使船员、乘客或公众,或水道或食物或水源受到不当的辐射或其他的核能危害。核反应堆装置的设计、构造以及检查和装配的标准均应经主管机关认可和满意,并应考虑因辐射而使检验所受到的限制。,第1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三)、公约的主要内容 SOLAS公约的附则 10.第章 船舶安全营运管理 (Management for the safe operation of ships) 公约附则新增的一章:1994年5月25日缔约国大会通过,1998年7月1日生效。 国际安全管理规则(ISM规则)

12、系指国际海事组织 A.741(18)决议通过的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污染管理规则 船舶管理公司合格签发“符合证明”,所管理船舶需存“符合证明”副本一份。,第1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三)、公约的主要内容 SOLAS公约的附则 第章 高速船的安全管理 (Safety measures of high-speed craft) 公约附则新增的一章:1994年5月25日缔约国大会通过,1996年1月1日生效。,第1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三)、公约的主要内容 SOLAS公约的附则 11.第章 加强海上安全的特别措施 (Special measures to enhance maritime s

13、afety) 第-1章 加强海上安全的特别措施 对被认可组织的授权:1993年11月IMO制定的A.739(18) 加强检验:油船、5年以上的散货船在定期、年度和期间检验中进行(防腐蚀检验) 船舶识别号:100总吨及以上的客船及300总吨及以上的所有货船。(船尾、上层建筑、机舱处所等)IMO 9378137 港口国监督: PSC 连续概要记录:船旗国;注册日期;船舶识别号;船名;船籍港等,应用英文、法文或西班牙文,不得修改,第1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三)、公约的主要内容 SOLAS公约的附则 11.第章 加强海上安全的特别措施 第-2章 加强海上保安的特别措施 2002年12月12日,国

14、际船舶和港口设施保安规则The International Ship and Port Facility Security Code, ISPS Code 2004-7-1生效 ISPS=A(强制性规定)+B(建议性规定) 包括保安等级、保安声明等内容 适用范围:国际航行的客船、5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包括海上移动式钻井平台。,第1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三)、公约的主要内容 SOLAS公约的附则 11.第章 加强海上安全的特别措施 第-2章 加强海上保安的特别措施 缔约国政府的保安义务 主管机关应为悬挂其国旗的船舶规定保安等级并确保向其提供保安等级方面的信息。当保安等级发生变化时,保安等级

15、信息应予以更新。 缔约国政府应为其境内的港口设施和进入其港口前的船舶或在其港口内的船舶规定保安等级并确保向其提供保安等级方面的信息。当保安等级发生变化时,应对保安等级信息予以更新。,第1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三)、公约的主要内容 SOLAS公约的附则 11.第章 加强海上安全的特别措施 第-2章 加强海上安保的特别措施 对船舶保安报警系统的要求: 能从驾驶室和至少一个其他位置启动; 不低于IMO通过的性能标准。 船舶保安警报系统启动点的设计应能防止误发船舶保安警报。,第1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三)、公约的主要内容 SOLAS公约的附则 12.第XII章 散货船的附加安全措施 公约附

16、则新增的一章:1997年11月27日通过,1999年7月1日生效。 船长为150 m及以上的散货船的破损稳性要求 散货船的结构强度要求 货舱、压载舱和干燥处所水位探测器 泵系的有效性,第1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四)、SOLAS检验和证书 500GT以上的国际航行的船舶 主管机关:船旗国政府 国际航行 乘客:除船员和1周岁以下儿童外 客船:载客超过12人 货船:非客船的任何船舶 1nmile=1.852km 船龄:登记证书所列建造年份迄今,第1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四)、 SOLAS检验和证书 各种船舶的检验和检查 初次检验:投入营运前 定期检验:客-12月,货-5年,货救生设备-24月 期间检验:船龄10及以上的液货船 附加检验:发生重要修理或换新 年度检验:周年前后3月,第1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四)、 SOLAS检验和证书 船舶安全证书及有效期 客船安全证书:12月 货船构造安全证书:5年有效期不得展期 货船其它安全证书:5年有效期,展期5月 失效:到期,变更船旗国,第1节 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二、国际消防系统安全规则(FSS规则)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