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训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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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专题学习会,镜湖新城实验学校,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四、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五、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 关于加强中小学师德建设几个问题的通知,一是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不得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传播、散布损害国家利益的言论,宣传封建迷信; 二是不得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和歧视、讽刺、挖苦、侮辱学生,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三是不得组织或参与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或采取诱导、鼓动、强迫等形式有偿辅导学生; 四是不得擅自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及其它商品,或巧立名目乱收费; 五

2、是不得在学校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向考生及家长虚假宣传、私自承诺,误导考生及家长,或强迫考生填报志愿,扰乱招生工作秩序;,六、芜湖市镜湖新城实验学校岗位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建良好的育人环境,加强岗位责任管理工作的规范化,防范和有效地处理各类岗位责任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责任事故的认定原则 (一)学校教师、教辅、行政人员和管理人员凡违反学校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在所承担的教学活动及相关工作中出现失误,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产生不良后果,均属于岗位责任事故。 (二)岗位责任事故视情节及后果的不同,分为一般岗位责任事故、较大岗位责任事故、重大岗位

3、责任事故三级认定。,二、岗位责任事故认定级别 (一)一般岗位责任事故 1、教师无特殊原因,不按时到达教室组织教学,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教辅、行政人员未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进岗或提前离岗离校。(5分钟以内)。 2、教师未按学校规定要求备课。 3、教师未经教务处批准,擅自调课或自行委托他人代课。 4、教师未按教学要求布置作业或未按要求批改作业。 5、教师利用学生批改作业或测试试卷。 6、监考教师考试迟到或未组织好考场秩序,影响考试。 7、教师在上课或监考期间出现吃早点、接听手机、收发短信、批改作业、阅览书报等行为。 8、未按学校规定要求按时交齐应上交材料。,(二)较大岗位责任事故 1、教师上课迟到或

4、提前下课;教辅、行政人员未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进岗或提前离岗离校(510分钟)。 2、教师擅自离开课堂,导致教学中断;教辅、行政人员在工作时间内擅自离岗。 3、未经教务处或政教处批准,教师擅自停学生课。 4、教师未经教务处批准,擅自调课或自行委托他人代课造成空堂。 5、参加市(区)大组教研活动态度不端正,受到市(区)教研所(室)通报批评。 6、未经政教处批准,班主任擅自离开岗位,外出办事。 7、教师因工作失误给学生带来伤害;行政人员未履行岗位职责对学校工作造成较大影响。,(三)重大岗位责任事故 1、旷工,使学校工作受到影响。未经教务处批准,且未委托他人代课造成空堂以旷工论处。 2、教师在课堂上讲

5、授内容、观点违反宪法和法律,在学生中造成极坏的影响。 3、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学生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行政人员未履行岗位职责对学校工作造成重大负面影响。,三、岗位责任事故的认定 发生岗位责任事故,由学校各职能部门根据事故的情节及后果,对责任人的事故情节进行核实并认定级别,作出处理。当事人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岗位责任事故认定仲裁小组申诉。,四、岗位责任事故的处理 1、一般岗位责任事故,一例扣发当月工资50元,并酌情与责任人当年的年度综合考核挂钩。当年综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级。 2、较大岗位责任事故,一例扣发当月工资200元,并进行全校通报批评,责任人2年内不能参加各类评优、评奖。 3

6、、重大岗位责任事故,一例扣发当年所有奖励性绩效工资及一定比例基础性绩效工资,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责任人当年的年度综合考核定为不合格。情节特别严重的要调离工作岗位或予以解聘。,五、各类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应填写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登记表,并存入个人业务档案。,六、附则 1、本办法中未涉及但对学校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和损失的行为、事件,学校均可认定为岗位责任事故,予以处理。 2、本办法适用于芜湖市镜湖新城实验学校全体在岗教工(含在编人员、一类管理人员和支教人员)。本规定解释权归镜湖新城实验学校校长室。 3、本办法如与国家及政府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有冲突之处,以国家及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相关处理办法为准。 4、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芜湖市镜湖新城实验学校 2011年11月14日,廉洁从教,从我做起。 让我们共同承诺! 镜湖新城实验学校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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