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策略}反不正当竞争法讲义

上传人:精****库 文档编号:140519010 上传时间:2020-07-30 格式:PPTX 页数:52 大小:3.33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竞争策略}反不正当竞争法讲义_第1页
第1页 / 共52页
{竞争策略}反不正当竞争法讲义_第2页
第2页 / 共52页
{竞争策略}反不正当竞争法讲义_第3页
第3页 / 共52页
{竞争策略}反不正当竞争法讲义_第4页
第4页 / 共52页
{竞争策略}反不正当竞争法讲义_第5页
第5页 / 共5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竞争策略}反不正当竞争法讲义》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竞争策略}反不正当竞争法讲义(5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内容,一、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二、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 四、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一、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竞争法(Competition Law),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名称,美国称为“反托拉斯法”,欧洲称为“竞争法”,日本称为“禁止垄断法”。 广义的竞争法是指所有以维护公平竞争为目的、调整与七天酒店市场相关的所有行业的结构与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反限制性竞争法、反垄断法等; 狭义的竞争法仅指反不正当竞争法。,二、不正当竞争行为概念及构成要件,1、概念:经营者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

2、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2、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经营者 (2)客观行为要件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 (3)客观损害结果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一)市场混淆行为(重点) (二)商业贿赂行为 (三)虚假宣传行为 (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五)低价竞销的行为(重点) (六)有奖销售中的不正当竞争的行为(重点) (七)商业诋毁行为,(一)市场混淆行为,也称为“商品标志混淆行为” 经营者对其所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采用假冒或模仿之类不正当手段,导致或足以导致消费者误认的行为。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2、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装潢、包装的行为 3、名称混同

3、4、虚假表示(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初判断,以下几种行为分别对应哪种具体类型的市场混淆行为?,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商品、同一种服务或类似商品、类似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 ;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等。,拓展,什么是“商标”? 能将自己的商品(含服务)与他人地商品(含服务)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 “注册商标” 意思七天酒店是该商标已在国家商标局进行注册申请并已经商标局审查通过,成为注册商标。 圆圈里的R是英文register注册的开头字母

4、。,企业使用TM通常是表示本文字、图形或符号作为商标使用),即标注TM的文字、图形或符号是商标,但不一定已经注册。TM是英文trademark的缩写,2、侵犯知名商品特有权,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1)为知名商品 (2)被仿冒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为知名商品所特有 (3)经营者的手段必须是擅自做相同或者近似的使用。 (4)经营者行为能上能引起购买者误认,“造成和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拓展,什么是“知名商品”? 是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品。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

5、局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 人民法院认定知名商品,应当考虑该商品的销售时间、销售区域、销售额和销售对象,将进行任何宣传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域范围,作为知名商标受保护的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原告应当对其的市场知名度负举证责任。,案例:开心网正式起诉千橡集团不正当竞争.flv,案例,“百粮”牌百粮春酒于2003年5月被中国企业品牌推选委员会授予“中国著名品牌”称号,并于2005年10月被山东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认定为山东名牌产品 酒坛外形以古代酒篓为原形并加以改型,画面继承了“万事孝为先”的传统理念,七天酒店精选“二十四孝”图案

6、中的“咬指心痛、乳汁喂养、陆绩怀桔、行佣供母”,以蓝色为主导色的圆形图案并配以上下条;酒坛正面以古代酒店外面的“酒幌”为原形,并借鉴了古代“酒幌”大多以菱形上面书写酒字、配以红底黑字颜色的特征,设计而成的菱形红纸底上书写的仿宋黑体酒字图案,,海豚出版社侵犯读者杂志案,读者杂志社,海豚出版社,甘肃省新闻出版局,读者杂志在全国非常畅销。,要求查处,国家外文局所属单位。出版读者精华本,采用读者名称,内容设计、封面的样式和风格也与读者杂志相同。,交涉,3、名称混同,(1)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以为是他人的产品。 (2)名称混同构成要件: A 被冒用的对象是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 B 未

7、经许可; C 导致人们对商品或服务来源误认后果(不要求实际后果),小例子,2001年6月,先后28次访问中国的法国著名服装设计师皮尔卡丹先生出席了南京国际服装节。在展厅里,一个高达2米的“意大利皮尔卡丹(香港)国际有限公司”的广告牌赫然而立。卡丹先生摊开双手,一副困惑和吃惊的样子:“我没有这个公司!”,4、虚假表示,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甲欲买“全聚德”牌的快餐包装烤鸭,临上火车前误购了商标不同而外包装十分近似的显著标明名称为“仝聚德”的烤鸭,遂向“全聚德”公司投诉。“全聚德”公司发现,“仝聚德”烤鸭的价格仅为“全聚德”的

8、13。如果“全聚德”起诉“仝聚德”,其纠纷的性质应当是下列哪一种 A. 诋毁商誉的侵权纠纷 B. 低价倾销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C. 欺骗性交易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D. 企业名称侵权纠纷,甲欲买“全聚德”牌的快餐包装烤鸭,临上火车前误购了商标不同而外包装十分近似的显著标明名称为“仝聚德”的烤鸭,遂向“全聚德”公司投诉。“全聚德”公司发现,“仝聚德”烤鸭的价格仅为“全聚德”的13。如果“全聚德”起诉“仝聚德”,其纠纷的性质应当是下列哪一种 A. 诋毁商誉的侵权纠纷 B. 低价倾销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C. 欺骗性交易的不正当竞争纠纷 D. 企业名称侵权纠纷,(二)商业贿赂行为,商业贿赂经济危害有多大?.f

9、lv,主 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经营者,故意、自愿,违反法律规定,秘密给付财物 及其他补偿,包括金钱回扣、 赠送昂贵物品、提供免费服务、 给予不正当利益等。,特征,回扣、折扣、佣金的区别?,行业一:医疗药品行业 行业二:零售业 行业三:房地产行业 行业四:保险行业 行业五:旅游行业 行业六:电信行业 行业七:银行业 行业八:教育行业,回扣 :在商品购销中,暗中向买方退还钱财及其他报偿,以争取交易机会和交易条件的行为。 折扣:即价格折扣,亦称让利。它是指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经营者在所成交的价款上给对方以一定比例的减让而返还给对方的一种交易上的优惠。一般情况下,折扣是卖方向买方的一种让利。折扣只发生

10、在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不能支付给当事人一方的经办人或代理人。 佣金:是指在市场交易活动中,具有独立地位的中间人因为为他人提供服务、介绍、撮合交易或代买、代卖商品而得到的报酬。佣金可以由买方给付,也可以由卖方给付,还可以由双方给付。,(三)虚假宣传行为,1、行为主体生产或服务经营者、广告经营者、其他经营者(食品安全法中有关代言人规定) 2、行为人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 3、行为人客观方面 (1)对商品与服务做欺骗性、误导性的宣传 (2)利用广告、其他宣传方法,案例,1使用十天即可使人增高十公分的“人体增高器”; 2只花二十元“资料费”即可使人一年成为万元户的“技术资料”; 3一次使用即可更换老化皮肤

11、,十次使用即可使人改变客颜的“换肤霜”; 4声称市场上其他儿童浴皂都有刺激性,唯有自己的商品没有副作用; 5用过许多其他商品,只有某某商品才是最好的; 6吃了好多药总不见好,吃了某某药一次就灵之类的广告。,甲经贸公司租赁乙大型商场柜台代销丙厂名牌床罩。为提高销售额,甲公司采取了多种促销措施。下列措施哪一项违反了法律规定 A.在摊位广告牌上标明“厂家直销” B.在商场显著位置摆放该产品所获的各种奖牌 C.开展“微利销售”,实行买一送一或者买100元返券50元 D.对顾客一周之内来退货“不问理由一概退换”,前情回顾,反不正当竞争法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1、商业秘密认定标

12、准: (1)秘密性:不为公众所知悉 (2)实用性:为权利人带来实在或潜在经济利益 (3)保密性: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2、范围技术信息、经营信息 技术信息包括:工艺流程、技术秘决、设计图纸、化学配方等;经营信息包括:管理方法、产销策略、资源情报、客户名单等。 3、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第10条 非法获取、非法使用、违反合同保密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第三人明知或应知上述4项而获取、使用或者披露的,工业间谍,防不胜防 报载,安插“工业间谍”是当前国际上非常常见的窃取商业秘密的方式。美国两家大型汽车集团彼此竞争激烈。甲集团在一次新型汽车产品投入生产前召开一次绝密会议。为防泄密,甲集团动用最先进的电子检

13、测仪器将天花板、地板、墙壁作了一次精心的检查,甚至地上一只死苍蝇的尸体也不放过。因为当时最高级的窃听装置可以安装在一只苍蝇的尸体内。谁知百密还有一疏,第二天产品的制作工艺就被竞争对手获得而提前投入生产。原来,甲内部一名高级职员竟是对方派来潜伏近十年的间谍!,(五)低价倾销的行为,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1、经营者(卖方) 2、故意,目的在于排挤竞争对手 A、行为人低于成本销售是否有正当的理由 B、行为人实施亏本销售是否持续很长的时间 C、行为人是否有较强的经济实力 3、行为人进行了以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价格法第14条 4、侵犯社会正常的竞争秩序,以低于成本的价

14、格销售商品,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的情形,鲜活商品,即将到期或其他积压商品,季节性降价,转产、歇业降价,(六)不正当的有奖销售,第十三条【不正当有奖销售】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 (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七) 商业诋毁行为,第十四条【禁止损害商誉】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巨人高科技集团公司,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产品:“巨人吃饭香”,“据说娃哈哈有激素, 造成小孩早熟, 产生许多现代儿童病”,产品:

15、娃哈哈儿童营养液,宣传册,毁誉,第三节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部门 县级以上监督检查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部门的职权 按照规定程序询问被检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证明人,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者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 查询、复制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帐册、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 检查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必要时可以责令被检查的经营者说明该商品的来源和数量,暂停销售,听候检查,不得转移、隐匿、销毁该财物。,第四节 法律责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

16、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从事假冒、仿冒交易行为的处罚 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然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依照商标法、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 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引人误解虚假宣传行为的处罚 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