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李娃传》与《霍小玉传》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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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古代小说鉴赏浅谈李娃传与霍小玉传的异同学院:地理科学学院 专业: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 2011级学号:222011318210030 姓名:李斯曼内容摘要:唐代传奇小说中叙写婚恋故事的最为普遍, 它们在故事情节的安排上都能做到委婉曲折, 摇曳多姿, 引人入胜。 李娃传与霍小玉传是这类作品的杰出代表。 李娃传与霍小玉传都写了娼门女子的爱情与命运, 但前者侧重人性的失而复归, 结以团圆, 后者则侧重写美的被毁。二者各有内涵, 各呈风姿。关键词:爱情 人性 道德 封建礼教 唐传奇 李娃传 霍小玉传论文正文引言:鲁迅说, 唐人“ 始有意为小说” 1 ,唐传奇的确是中国小说成熟的标志。唐代小说之所

2、以被后人称为“ 传奇” , 是因为作者往往“ 作意好奇” 2,“ 能揉变化之理, 察神人之际 , 著文章之美, 传要妙之情, 不止于赏玩风态而已” 3。它超越了中国史传文学拘泥于真人真事的传统, 能自觉运用虚构与想像, 使故事情节曲折完整, 人物形象血肉丰满, 叙述婉转, 文辞华艳, 使中国小说具有了独立的文学品格, 取得了很高的成就。对李娃传和霍小玉传予以比较分析, 即可见一斑。一、 李娃传李娃传是白居易之弟白行简根据当时流传的 (一枝花)故事加工整理而成, 写长安娟女李娃与荣阳郑生的一段曲折的爱情。李娃者, 李姓姑娘之谓也。古代通称妙龄女子为“娃” 。宋人“ 说话” 称李娃为李亚仙, “

3、亚仙” 当是其名。荣阳望族之子郑生, 因赴京应试, 偶遇李娃, 一见钟情, 遂溺其家。 “ 岁余,资财仆马荡然”, 被李娃与鸭母设计骗逐, 流落为代人哭丧的“ 挽郎” 。旋又遭父鞭答, 几于毙命。后于行乞冻饿之际, 为李娃所救。李痛悔往昔所为, 自赎与居, 砒砺其发愤苦读, 遂摧第, 终至夫荣妻贵, 父子如初。李娃是素有长安“ 一枝花 ” 之誉的“ 狭邪女” , 正如郑生那位“ 长安通” 朋友所介绍, “ 前与通之者多贵戚豪族, 所得甚广。非累百万, 不能动其志也 ” 。这一方面标明了李娃作为 “ 大腕妓女” 的商业性“ 品级” , 绝不是那种廉价的“ 路边野花” 之属; 另一方面也说明她身历

4、已多, 而这种商业性的“ 性经验”不但与爱情无涉, 而且已经使她的价值取向发生偏斜, “ 志” 不在“ 情” 而在“ 利” 了。她, 将郑生延至“ 帷幕帘榻, 焕然夺目; 妆仓袅枕, 亦皆侈丽” 的西堂, 遂至 “ 诙谐调笑 , 无所不至” , 相见何其欢也! 这种男女相悦、两情缝蜷持续了“ 岁余” , 郑生“ 囊中尽空” , 骏乘仆马已告“ 荡然 ” , 这时“ 姥意渐怠” , 而“ 娃情弥笃” 。或问: 李娃此时的“ 弥笃” 之情是真正的“ 爱情 ” 么? 答曰: 不然。它仅仅是爱情的“根源” 形态, 是“ 本能的欲望” 使然; 此际她与郑生的关系仍处在“ 肉体结合”的低层次, 尽管不无“

5、 亲昵” , 然而却并不“ 深刻” , 因为尚未达到“ 心理结合” 的高度。何以见得? 作品紧接着便写了李娃与鸭母“ 互设诡计 ” 骗逐郑生的一幕 ; 这“互设” 二字, 既是李娃自己的事后自白, 我们一也就无从开脱, 只能遗憾地体味这“ 利 ” 对 “ 情” 扫地出门的苦涩了!设若故事到此为止 , 那么李娃自然就被绑上了耻辱柱。但是, “ 天下事了犹未了 ” : 郑生被逐, 始而 “惶惑发狂” , 继则“ 遴疾甚笃” , 后为“ 挽郎” 显声, 旋遭父楚几死, 适得师友搭救, 终至沿门行乞。当他于风雪交加中哀呼“ 饥冻之甚” 时, 恰被李娃听见; 这样 , 李娃便又一次被推上了人性与良知的“

6、 检测台” 。白行简的抒情性评论, 不可不谓之高矣。然则, 我们却不能简单认同这位封建士大夫的 “ 高见” , 因为李娃的“ 节行” 高义并不是“ 一步到位”的, 她对郑生是“始乱 中弃” 而终予“ 厚报” 的。那么, 李娃这一番作孽自赎的人性轨迹背后的心理机制是什么呢? 窃以为: 如果说李娃对郑生的“ 始乱”是迷于“ 色” 、 “ 中弃” 是惑于“ 利” 的话, 那么, 当郑生落魄至极时她的闻声而出及后来的一切作为, 就至少有三重心理动因 : 一是对旧情的顾念。她们毕竟有两情欢洽的美好时光, 而“ 爱, 是不能忘记的” , 难免有本能的回归指向。二是被一种赎罪意识所驱策。她一见郑生“ 枯痔疥

7、厉 , 殆非人状 ” , 便“ 失声长拗日 : 令子一朝及此, 我之罪也! ”, 而当养好了他的身体 , 玉成了他的事业, 在郑生“ 将之官” 时, 她却说 “ 今之复子本躯, 某不相负也” , “ 固辞” 欲离他去。这说明她所作的这一切, 意在填补良心的巨大“ 亏空” ,解开心灵深处的自系之“ 铃” 。三是侧隐之心使然。正是郑生的惨厉万状使她“ 意感焉” , 动了悲悯同情之心, 于是才甘愿以高代价来拯救这个“ 良家子 ” 。当然, 这三重心理因素又不能等量齐观, 其中起主导作用的当是“ 爱情” 这一极; 是男女之爱这一诱因, 唤醒了她的良知, 使她良心发现, 并激活了人性中固有、但却被社会驱

8、力、利害观念所冲淡、所掩盖的“ 属人” 意识。惟于此时, 李娃与郑生的“结合” 才可以说是超越了“ 肉体结合” 的初级阶段, 才算进人到了“特殊的” 、 “ 深刻的” 、 “ 心理结合” 的较高层次。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 “ 行简本善文笔,李娃事又近情而耸听, 故缠绵可观。 ” 这就是说, 李娃传既符合事体情理, 又极富“ 传奇” 色彩, 叙写爱情委曲徘侧, 诉诸读者则颇具“ 可观”的审美价值。从李娃性格的复杂和富于变化, 一方面可见出作者的“ 知人性之深” , 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唐人“ 有意为小说” 的创造性追求精神。所不足者, 那结局似乎太 “ 圆满” 了, 这在当时也许算不得什么“

9、坏事” , 然而从文学史的角度看, 此类作品正是后来愈演愈烈的“ 大团圆” 模式的“始作俑者” 。二、 霍小玉传霍小玉传是蒋防(字子微)所作, 如张若虚之以一首春江花月夜名垂诗史一样, 他也因此而“ 孤篇横绝, 竟为大家” 。小说写陇西大家子李益, 年二十中进士, 人长安, 思得名妓。经人撮合, 遇小玉, 一见倾心, 留恋其家, 凡二年。后授郑县主簿, 与坚约婚姻而别。及觑母, 始知已订世家望族女卢氏, 生因惧母素严, 不敢拒, 遂绝小玉。小玉百访不得, 优愤成疾, 沉病在床。后于春游崇敬寺时, 益被一黄衫豪士强邀至霍宅, 小玉力疾相见, 数其负心而卒。益为编素, 哭泣甚哀。已而婚于卢氏, 然

10、而怨鬼所祟, 竟以猜忌出其妻。至于三娶, 莫不如之。霍小玉为谁? 据“ 拉皮条 ” 的鲍十一娘介绍 , 乃 “故霍王小女” , 且“ 王甚爱之 ” 。这无疑是说, 她不仅有“ 金枝玉叶” 般高贵的身份, 而且还有“ 掌上明珠”般得宠的体验。其实不然。“ 母曰净持。净持, 即王之宠脾也。 ” 这就大掉其价且预伏危机了。果然, 当那位享尽了人间艳福的霍王寿终正寝、扬长奔赴“ 天堂” 之后, “ 诸弟兄以其出自贱庶, 不甚收录” , 于是,这个“ 姿质秋艳”、 “ 事事过人” 的高贵与卑贱的“ 结晶” 便被“ 遣居于外” , 遂“ 易姓为郑” , 不得不干起倚门卖笑的营生, 将一只脚伸向了“ 地狱”

11、 之门。李唐盛世, 诗礼之族, 就是这样“ 逼良为娟” 的! 她的不幸还在于: 虽然 “ 出自贱庶 ” , 却有着“ 高情逸态” , 偏偏不肯理会乃母之名的暗示, “ 净持” 六根, 乐天知命 ,反是“ 不邀财货, 但慕风流” , 一心向往着一位“ 格调相称” 的“好)L 郎” , 欲委终身。结果, “ 好)L 郎 ” 倒是慕得了一位, 只可惜, 这位“ 少有才思” , 又“ 自矜风调 ” 的李十郎却是个“ 银样蜡枪头” , 他徒有爱美“ 重色 ” 之心, 实无惜美重诺之诚, 其“ 格调” 与霍小玉实在太不“ 相称” 了 !造成霍小玉不幸的原因, 固然有她自身心高求全、择人不慎的问题, 但作为

12、一个被动的受害者, 主要还应归咎于李益的怯儒和负心; 怯懦是个性所决定的, 负心则是道德问题。李益“ 门族清华” , 又英年得志, 便像白居易笔下的唐明皇一样“ 重色思倾国”起来, 只是由于“ 久而未谐” , 才“ 诚托厚赂” 风月场中之“ 渠帅” 鲍十一娘为之物色。小玉“ 征痛黄泉” 的事象背后, 还暗藏着两个 “ 杀手” : 一是封建礼教, 二是文人“ 面子” 。前者是社会性的, 后者是文化性的。唐代士族非常重视婚靖的门第。据史载, 当时的七大士族(太原王氏、范阳卢氏、荣阳郑氏、清河和博陵崔氏、陇西和赵郡李氏)“ 持其族望, 耻于他姓为婚” 。出自陇西李氏的李十郎, 怎么可能明媒正娶娟门歌

13、妓霍小玉? 加之其母“ 素严毅” , 即一贯苛严固执, 如此大事, 能有商量余地么? 因此, 他便由 “ 遗巡 ” 而退缩、而就范、而负心, 从而导致了别人的悲剧, 也编织了自己的不幸。如果说李益在严母面前放弃了一切努力是屈服于社会习俗、受制于等级观念, 其心理机制是“ 耻” 于同“ 贱庶 ” 之辈联姻的话, 那么他后来的 “ 书题竟绝” 、 “ 终不肯往” , 便主要是“ 耻” 于同小玉往还见笑大方、遭贬当时。因为他不仅“ 门族清华” , 而且已实授了郑县主簿, 既要维护家族声望, 又得珍爱自己 “ 清名” ; “ 人欲” 可以掐灭, “ 天理” 不得予夺; 良心不妨丢弃, “ 面子” 不可

14、轻抛。这, 大概就是他权衡利弊得失之后得出的“ 实惠” 结论吧? 活脱脱一个“ 羞耻文化”传统的文学标本、文化人格标本!因此, 我们说 : 不能将霍小玉传简单地目之为 “ 痴心女子负心汉” 的老生常谈, 它是有着多重文化内涵的爱情悲剧。三、 李娃传与霍小玉传二者之间的对比李娃传与霍小玉传都是写士人才子与京都名妓的爱情故事, 都是唐传奇中之佼佼, 且都具有唐传奇的共性特征, “ 作意好奇” , 情节曲折, 人物生动,语言华美, 但是却有着迥然不同的审美趣味。从故事情节看, 李娃传写的是“ 佳人弃才子” , 反映的是人性的“ 自残” 与 “ 复修” 这样一个题旨 ; 而霍小玉传则写的是“才子抛佳人

15、” , 表现的是道德谴责、冤魂报应这样一个主题。从作品性质来看, 李娃传 是苦尽甘来的“ 大团圆” 喜剧范式, 而 霍小玉传则是 “ 痴心女子” 真情被漠视、生命被栽害的悲剧性模本, 更具震聋发喷的审美效应和鞭辟人里的批判力量。李娃传在“ 山重水复 ” 之处忽见“柳暗花明 ” ,让读者在对人性的冷酷叠发感啃之际又看到它的翩然回归, 绽放出真善美的光彩, 演绎出皆大欢喜的人间喜剧, 从而获得轻松与欣慰。而霍小玉传却把 “ 美” 毁灭给人看, 让我们领略到礼教之剑的阴森寒光和人格残损的灾难后果, 用它警钟一样的悲剧音、响指问人的良知。真可谓: 悲喜殊味, 各领风骚。参考文献【1 】鲁迅.中国小说史略【M】.北京: 东方出版社, 1996.【2】郭预衡.中国文学史【M】. 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 98.【3 】中国古典小说鉴赏辞典【Z 】.北京: 中国展望出版社,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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