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资料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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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施行,为了解决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做好与社会保险法中有关工伤保险内容的衔接,国务院对工伤保险条例进行了修订,并于2010年12月10日由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第586号令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一、 新工伤保险条例六大亮点,条例第二条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亮点一:工伤保险适用范围扩大,亮点二:工伤保险认定范围扩大,修改后的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

2、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亮点三:工伤认定程序有所简化,修改后的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简化了工伤认定程序。新条例设置了工伤认定的简易处理程序,对于事实清楚、双方无争议的工伤认定申请的认定时限,由原来规定的 60 天缩短为 15 天,缩短了工伤认定时间。,亮点四:工伤保险待遇大幅提高,新条例将因工死亡职工的一次性工亡补

3、助金标准,从原来的 48 至 60 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提高至按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 倍发放,比原标准增长了 2 倍多。,对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做了调整,将一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增加 3 个月、 五至六级增加了2个月、七至十级增加 1 个月的本人工资。,亮点五:增加了基金支出项目,增加了基金支出项目。借鉴了国际经验和部分地区的实践做法,明确了将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纳入基金支付的规定,并且授权人社部会同财政、卫生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工伤预防费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办法。这为我们开展工伤预防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将原由用人单

4、位支付的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以及“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统一支付。这进一步规范统一了工伤职工的待遇标准,保证了工伤职工待遇的及时发放,同时减轻了参保用人单位的负担,提高了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积极性。,亮点六:加大强制力度保护职工权益,新条例增加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的新规定,使工伤职工能够得到及时救治,也从制度上遏制部分用人单位恶意诉讼的企图。,增加了对不参加工伤保险和拒不协助工伤认定调查核实的用人单位的行政处罚规定,提高了工伤保险的强制性。 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参加

5、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二、工伤处理操作实务,(一)发生工伤后解决问题的一般程序 申请(职工、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工会组织)-劳动行政部门受理-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劳动者进入伤残鉴定程序;非工伤的可复议和行政诉讼)-劳动能力鉴定(不服一方可向自治区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工伤待遇支付(参保、非参保的区别)-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可申请劳动仲裁,(二)工伤认定的相关问题,1、申请工伤认定时应提供的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原因以及

6、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备注:用人单位认为职工不是工伤的,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2、哪些情形属工伤、视为工伤的情形,认定工伤的情形: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视同工伤的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视同工伤的情形,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故意犯罪的; 醉酒或者吸毒的; 自残或者自杀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8、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3、工伤认定的时限,4、工伤认定决定做出后的相关处理问题,行政复议 (向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或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法制办) 行政诉讼(法院),(三)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问题,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提交哪些材料? 条例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指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到工伤保险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过程中,由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

9、疗情况等资料。劳动能鉴定机构据此审理负伤职工的伤情是否处于稳定状态,能否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期限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谁有权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条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再次鉴定申请 对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伤情发生变化(工伤职工或者其近

10、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情有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四)工伤保险待遇支付1、职工工伤治疗、医疗期间享受哪些待遇?,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需要住院的,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需要继续治疗的,继续享受前两项工伤医疗待遇。

11、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2、哪些工伤待遇由经办机构支付?,(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9)劳动能力鉴定费;,3、哪

12、些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工资);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伤残职工享受哪些待遇?,(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经工伤职工提出,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工亡职工享受哪些待遇?,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规定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1)丧葬补助金、 (2)供养亲属抚恤金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围绕“预防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提几点建议:,(一)尽可能的预防事故发生。

13、1、管理中提高劳动保护条件 劳动者所从事的工作集中于建筑、加工、服务等行业,而建筑、加工业又是很容易发生工伤的领域,用人单位更应该重视劳动安全问题,但有些用人单位非但没有保证基本的安全措施,反而对于已经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仍然不更新,对没有基本劳动安全知识的劳动者不进行劳动安全培训。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而漠视了职工的安全,这是导致劳动者频发工伤的最重要原因。,例如:赵某所在砖厂的领导明明知道工厂的设备已经严重老化,很可能会发生事故,却仍然要求工人在这种环境下工作,导致赵某因砖块落下腿被砸成三处骨折。 李某在建筑工地上负责收拾劳动工具,建筑公司在工地主体刚刚完工、后续工作尚未完成的情况下就撤掉

14、了防护网,致使李某在收拾劳动工具时从三楼摔下,两根肋骨骨折。 程某在铁磷加工厂工作,工作车间充满了粉尘,但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提供的劳动保护用品只有一个口罩,而在单位工作仅几个月的人都会经常咳嗽,吐黑痰。,2、加强劳动者安全培训 虽然法律明确规定对职工应进行安全培训后才能上岗,但实际上,很多企业违反法律规定,不对工人进行培训就要求其上岗工作。在从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中,审理的工伤案件中,很少有用人单位给职工进行过劳动安全知识的教育和训练。很多案件的发生都是因为劳动保护条件差或工人没有必要的安全训练而造成的。 比如,刘某某工伤案件中,老板没有任何安全提示就让刘某某用搅肉机去搅碎辣椒,而从来没有做过这个

15、工作的刘某某凭着生活的经验用手去压机器里的辣椒,导致手指被切掉一截;,3、充分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时间 虽然法律明确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但对于绝大多数劳动者来说,是享受不到这种待遇的。加班加点是劳动者工作中普遍存在的现象,而长时间、高强度的工作状态下,劳动者已经筋疲力尽、意识模糊,无法准确控制自己的行为,即使了解安全生产知识也极易发生工伤事故。 比如李某工伤案中,李某在家具厂做木工,因工作任务多,单位安排其每天工作长达11、12个小时,李某在连续工作数十小时的情况下,因为控制不住电锯而使电锯偏离方向,切到了自己的手掌上。,(二)调解是化解企业劳动争议的有效途

16、径,作为一项法律制度,调解在劳动争议处理中具有“第一道防线”的功能,在协调劳动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案件通过调解.不仅可以使大量劳动争议及时化解,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建立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而且有利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维护大局稳定。 第一,劳动争议通过调解解决,不仅节省了争议双方在人力、财力上的支出,从而起到节约仲裁资源和诉讼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的成本的作用。,第二,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第一步。这样就可以在节约成本的同时,避免矛盾进一步扩大,大大减少劳动争议带来的负面影响。 第三,调解解决争议的方式是民主协商,相互不伤和气,这种氛围下争议双方不仅容易达成一致,而且所达成的调解协议也更容易让当事人遵守和履行。企业和劳动者在互谅互让中增进了解、消除隔阂,又反过来调动了企业和劳动者的积极性,有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因工伤残与工亡待遇一览表,谢 谢 大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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