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细则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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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试行)一、总则为了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整体质量,培养和造就更多具有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充分调动广大研究生学习、科研积极性,引导研究生在政治思想、专业学习、科研实践和社会工作等方面全面发展,更好地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培养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能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培养基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经济管理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二、评选工作组织经济管理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和评选工作组,负责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三、奖学金的申请资格1申请人必须是全日制

2、非定向(委培)硕士、博士研究生。2第二次(硕士入学一年后、博士入学两年后)奖学金申请者必须完成学习规定的学分数和必修课程。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或暂停参评资格:1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者;2有剽窃、做假、提供虚假信息等学术行为不端者;3在学期间休学、退学者,以及因各种原因学籍变动者;4其他不适宜继续获取奖学金的行为或情况者。四、硕士奖(助)学金评定办法4.1 第一学年奖学金评定办法对推荐免试研究生,原则上保证获得奖学金,评选主要依据推免排序和复试成绩综合评定;对考试录取研究生的奖学金评选以入学统考成绩和复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奖学金评选中的“综合面试”,必须由三位及以上老师组

3、成面试小组,“英语口语面试”必须由二位及以上老师组成面试小组。所有成绩均按具体分组情况计算标准分。4.1.1 推荐免试研究生(1)直博学生,专业排名第一名学生(985或211院校)对来自985或211院校直博或者在校期间前三年学习综合成绩第一名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直接评定为一等奖学金。对于直博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学院每人每月另外补助300元生活费。(2)其他推荐免试研究生对来自985或211院校在校期间前三年学习综合成绩排名在15%以内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给予二等奖及以上奖学金,具体评定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总成绩包括本科成绩与复试成绩两部分。考虑到成绩的可比性问题,对本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及外院(校

4、)推荐免试研究生分别按以下方法计算总成绩:本院推免研究生总成绩 =本科成绩标准分70% + 复试成绩总标准分30%外院(校)推免研究生总成绩 =本科成绩标准分50% + 复试成绩总标准分50% 本科成绩标准分计算方法考虑各专业之间的差异,本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分专业计算学生本科成绩标准分,外院(校)推免生按相近专业归类后计算学生本科标准分,计算方法见公式1 本科成绩标准分= (公式1)其中,推免排序成绩以学院上报教务处名单成绩为准,n为本专业推免研究生总数。 复试成绩综合标准分计算方法 复试包括综合面试、英语口语面试、综合素质面试三部分,复试标准分按以下方法计算:复试成绩总标准分=综合面试标准分6

5、0% + 英语口语面试标准分20% + 综合素质测试标准分20%单项标准分计算如下: 单项标准分= (公式2)其中,n为本面试小组学生总数。 4.1.2 统考录取研究生在扣除了推荐免试研究生所占总奖学金指标后,按经济学、管理学两个大类的录取名额比例分配剩余奖学金名额。奖学金评定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选取。总成绩包括入学统考总成绩与复试成绩两部分,按以下方法计算:总成绩标准分 =入学统考总成绩标准分60% + 复试成绩总标准分40%其中复试成绩标准分计算同推荐免试研究生。4.2 第二学年奖学金评定办法奖(助)学金评定依据总成绩进行,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选取。总成绩包括第一学年课程学

6、习成绩、科研成绩与综合表现三部分,计算如下:总成绩 = 课程平均成绩 + 科研成绩分 + 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分 课程平均成绩计算方法研究生选择五门课程(必须为学生所在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学术型研究生:参评课程数量要求5门,组成如下: 基础课:任选2门 专业核心课:任选1门 专业课:任选2门专业型研究生:参评课程数量要求5门,组成如下: 基础课:任选1门 专业基础课(资产评估为专业课):任选2门 专业课(资产评估为选修课):任选2门考虑到不同课程成绩分布的差异性,对每一门课程需要计算修正成绩。对一个研究生,他的第i 门课程的修正成绩按公式3计算 (公式3)其中: 该研究生在第i 门课程中

7、的实际成绩 选修第i 门课程的所有同学成绩的算术平均值(不及格成绩除外) 所有同学的参与奖学金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的算术平均值该研究生的课程平均成绩按公式4计算: (公式4) 其中:n 该研究生参与奖学金评定的课程门数 第i 门课程的学分若所有课程学分相同,课程平均成绩则为所有课程成绩的算术平均值。 科研成绩分计算方法硕士研究生的科研成绩分主要由发表学术论文情况来评定,计算方法如下:科研成绩分 = 等级分*个人系数其中等级分与个人系数的计算方法见附件二。 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分计算方法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分为10分,主要考察学生日常表现、科技文体竞赛成绩、社会工作情况,计算方法如下:思想

8、道德素质综合表现分 = 学生日常表现分+科技文体竞赛成绩+社会工作情况分其中学生日常表现、科技文体竞赛成绩、社会工作情况得分的计算见根据附件三。五、博士奖学金评定办法5.1 第一学年奖学金评定办法5.1.1直博、硕博连读研究生直博生直接获得特等奖学金,硕博连读研究生直接获得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另外学院每人每月补助300元生活费。5.1.2 统考录取研究生在扣除了直博、硕博连读研究生所占总奖学金指标后,奖学金评定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选取。对考试录取研究生的奖学金评选以入学统考成绩和复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奖学金评选中的“综合面试”,必须由三位及以上老师组成面试小组

9、,“英语口语面试”必须由二位及以上老师组成面试小组。所有成绩均按具体分组情况计算标准分。总成绩包括入学统考总成绩与复试成绩两部分,按以下方法计算:总成绩标准分 =入学统考总成绩标准分60% + 复试成绩总标准分40%复试成绩综合标准分计算方法 复试包括综合面试、英语口语面试、科研成绩三部分,复试标准分按以下方法计算:复试成绩总标准分=综合面试标准分60% + 英语口语面试标准分20% + 科研成绩标准分20%单项标准分计算见4.1.1 (公式2)注:1、科研成绩由博士工作小组根据论文发表情况评定。2、以上所涉及的复试成绩所占比例,可根据当年实际情况向上调整。5.2 入学后第二次奖学金评定办法奖

10、学金评定依据总成绩进行,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选取。总成绩包括第一学年课程学习成绩、科研成绩与综合表现三部分,所有成绩均按具体分组情况计算标准分。计算如下:总成绩标准分=课程成绩标准分30% + 科研业绩标准分60% + 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标准分10% 单项标准分计算见4.1.1 (公式2)课程学习成绩计算方法 具体操作按照培养方案中要求选取我院开设的课程中所有同学都必修的专业课3门+ 2门成绩较高专业选修课(学生自选且该课程选课人数不少于3人)每门课程分别计算标准分。课程成绩标准分= (公式5)(i=1n,n为该生所修课程门数)说明:选修课程学生平均成绩计算只取本院本年级学生成绩

11、,以研究生院网上成绩为准,不包括缺考生。科研业绩计算方法 博士研究生的科研成绩分主要由发表学术论文情况来评定,计算方法如下:科研成绩分 = 等级分*个人系数其中等级分与个人系数的计算方法见附件二。 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分计算方法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分为10分,主要考察学生日常表现、科技文体竞赛成绩、社会工作情况,计算方法如下:思想道德素质综合表现分 = 学生日常表现分+科技文体竞赛成绩+社会工作情况分其中学生日常表现、科技文体竞赛成绩、社会工作情况得分的计算见根据附件三。六、奖学金评定程序1符合奖学金申请资格者本人填写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经基层(班级、党支部)民主评议和导师

12、签署意见后,提交经济管理学院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2学院奖学金评选工作组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整理,拟定候选人情况。3学院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根据学校下达指标以及申请者的条件研究确定奖学金获奖名单。4奖学金获奖名单在学院公示一周,在公示中出现异议时,学院奖学金评选委员会应及时处理,然后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基金管理办公室批准执行。七、实施时间与注意事项本细则4.1,5.1,5.2从2010级研究生开始执行,细则4.2从2009级研究生开始执行。奖学金评定需注意以下事项:1申请奖学金的论文必须是从研究生入学至奖学金评定时公开发表或正式录用的论文,应同时提交论文证明材料(需由导师确认签字),证明材

13、料如下:已发表:发表刊物原件与当期封面、目录及刊物论文全文复印件。已录用:正式录用通知的原件或传真件、版面费交纳凭证或者导师签字的录用通知复印件及论文。待评审完毕后,刊物原件或论文正式录用原件退还。 2相关证明材料必须为署名西南交通大学的有效材料,证明材料的有效时间为上年9月1日至评选当年8月31日。3申报材料必须齐全,严格按规定时间申报,逾期或材料不全者视同自动放弃。八、注记1对于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奖及发明专利等其他科技成果的证书获得者,其奖学金评定,由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作为专门事项单独评定。2细则4.1.1、5.1.1执行时,在研究生院下达一、二等奖学金名额不满

14、足的情况下,学院予以补足。3本细则解释权归我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 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附件一经济管理学院奖(助)学金评选委员会主任:李军成员:黄登仕,王建琼,朱宏泉,史本山,代颖,郝辽钢,贾志永,李海波,刘继才,魏宇,肖作平,叶乃沂,熊件根经济管理学院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组组长:代颖组员: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学院研究生学生工作组辅导员附件二 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科研成绩的记分办法一、“个人系数”的计算办法1. 作者单位署名是西南交通大学唯一冠名的,100%;当作者有两个署名单位时,西南交通大学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冠名的,60%;西南交通大学作为第二署名单位冠名的,40%。即当作者署名有两个单位时,需要在个人系数的基础上乘以60%、或者是40%。2. 有合作者时,个人系数的计算方法:合作者数排 序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第四作者22/31/331/21/31/642/53/102/101/10一般的计算公式为:W(I) = 2(N + 1 -I)/N(N+1),其中:I = 1, 2, ., N(排名);N表示合作者人数备注:第一作者为导师、第二作者为本人的学生,按第一作者方法计分,其他作者排序不变。3. 国外学术期刊,若有N个合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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