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货行业服务规范

上传人:创****公 文档编号:140383679 上传时间:2020-07-29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39.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理货行业服务规范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理货行业服务规范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理货行业服务规范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理货行业服务规范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理货行业服务规范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理货行业服务规范》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理货行业服务规范(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理货行业服务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港口理货行业服务的服务原则、行为自律、理货人员工作准则、操作基本规程、服务收费行为、信息化支撑、安全生产和档案管理等。本标准适用于从事港口理货行业服务的机构和人员。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JT/T 951 进出境件杂货船舶理货业务规程JT/T 1187 进出境集装箱船舶理箱业务规程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理货业务 business of tallying收集、整理货物信息,理清货物数量,检

2、查货物表面状况,分清货物标志和残损,编制货物实际积载图,办理货物交接手续,出具理货单证等相关证明,提供相关信息等相关服务工作。3.2理货依据 base of tallying 委托方及港口、货主相关方提供的,反映经港口装卸等作业的船舶所载货物名称、数量、标志等信息的单证(纸质或电子信息)。3.3理货单证 tally documents 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出具的,载有船舶理货及相关信息的单证、文件(包括纸质和电子信息)。理货单证具体包括理货计数单、溢短/残损单、理货证明书、理货报告、船舶出口记载图等单证、文件。3.4理货人员 tally clerks从事理货业务的相关工作人员。3.5港口理货业务

3、经营人 port tally company在港口区域内从事理货业务的经营人。3.6委托方 client船东及其代理人、货主及其代理人、港口经营人等理货服务的采购委托方。4 服务原则4.1 实事求是原则理货工作应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如实反映货物的数量和集装箱的位置、箱号、施封状况等情况,维护委托方合法权益。4.2 现场交接原则理货人员应现场采集货物交接的真实信息,据此划分交接双方责任。4.3 一次签单原则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应确保现场理货结果准确无误,委托方对理货结果一次签字确认。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不得随意变更理货单证的结果。5 行为自律5.1 以诚信为本,高效率、高质量完成理货业务。5.

4、2 为委托方保守商业秘密,不利用该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5.3 不虚构事实增加委托方的开支。5.4 遵守公共关系准则,合法执业。通过公平竞争,提高市场竞争能力。5.5 不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同行商业信誉。5.6 不以不正当的低廉价格,或在帐外暗中给付他人佣金、回扣等不正当竞争方式开展业务。5.7 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与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排除、限制竞争。6 理货人员工作准则6.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涉外纪律和登轮纪律,保守国家秘密。6.2 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6.3 遵守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和相关作业场所的管理规定。6.4 能够适应理货工作环境和要求。6.5 参加相关的安

5、全和业务等教育培训,熟悉各类理货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要求。6.6 掌握港口理货业务知识,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专业技能。7 操作基本规程7.1 准备工作7.1.1 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应接收、整理、审核船舶代理、港口经营人等有关单位提供的原始舱单、出口装载放行单、进口积载图、出口预配图等相关单证、资料或电子信息作为理货依据,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联系有关单位解决。7.1.2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应提前对接港口计划、装卸、场站等业务关联部门,了解作业过程,明确安全生产、信息交流及业务配合等工艺流程,确保理货工作顺利开展。7.1.3 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应根据作业计划,及时移交理货单证资料,根据码头等场所连续作业

6、等特点,合理配备理货人员、配置理货工具和设备。7.1.4根据港口经营人等相关单位的作业计划,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应将有关单证、资料移交现场理货人员,备齐单证、资料和理货用品。对于危险货物等特殊货种的要求,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应在理货作业前进行理货能力评估,制定具体措施和要求,通知现场理货人员。7.2 实施7.2.1 理货人员应根据码头装卸或拆装箱等相关作业流程,配合相关交接方及作业人员开展理货业务。7.2.2 集装箱装卸船理货过程中,理货人员应开展下列工作: 以船舷为界,根据原始舱单等理货依据及理货资料,理清集装箱箱号、箱型、尺寸,保留相应的理货过程记录或信息记录; 检查箱体外表状况,界定原残、工

7、残,并记录; 如实准确记录相应集装箱积载位置; 协助船方进行配载、积载工作; 及时与港口经营人等相关部门传递相关作业需求和要求; 根据船方要求,合理规范、指导并协助装卸人员实施装卸船作业,防止混港、压港等事故发生; 及时向船方反馈作业进度。7.2.3 件杂货装卸船理货过程中,理货人员应开展下列工作: 以船舷为界,根据原始舱单等理货依据及理货资料,核对货物标志,按票理清货物数量; 分清货物种类和归属,保留相应的理货过程记录或信息记录; 检查货物包装或外表是否异常,界定清楚原残、工残,并记录; 如实准确记录相应货物积载位置; 协助船方开展配积载工作; 及时与港口经营人等相关部门传递相关作业需求和要

8、求; 根据船方要求,合理规范、指导并协助装卸人员实施装卸船作业,进行衬垫和隔票的业务指导,防止混票、压港等事故发生; 及时向船方反馈作业进度。7.2.4 装拆箱理货过程中,理货人员应开展下列工作: 根据原始舱单等理货依据及理货资料,核对集装箱箱号、箱型、尺寸、检查箱体状况; 审核记录封识状况; 核对装拆箱内货物的标志,理清货物件数,检查货物包装或外表状况,保留相应的理货过程记录或信息记录; 如实准确记录相应货物装箱积载位置。7.2.5 对于开展衡重、计量等其他理货服务的,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应根据委托方要求,采用符合有关国家计量标准的设备开展业务,如实记录操作过程。7.2.6 对于使用信息化设备

9、部分取代部分现场理货人员的操作工艺的,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应在理货现场配备理货人员,处理现场理货业务,并与相关方协调、沟通。7.2.7 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应具备与港口作业环节匹配的理货能力。必要时,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应根据港口信息化水平,具备实时向港口经营人提供装卸作业过程中处理和传输理货电子信息的能力。7.2.8 理货作业结束后,理货人员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委托方提供理货单证及相关电子信息。7.2.9 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应准确、及时办理船舶理货签单,向委托方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材料: 作业货物的残损、溢短等理货证明; 电子或纸质船舶积载图; 分舱单、危险品及冷冻箱清单等理货结果。7.2.10

10、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应按照委托方或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传输理货报告。8 服务收费8.1 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应建立收费目录清单,依法合理制定理货服务收费标准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8.2 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可与委托方协商理货服务费价格,签订服务协议。8.3 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应按照服务协议计收理货服务费,并向委托方开具发票。9 信息化支撑9.1 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应具有与开办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信息化设备(如计算机设备、通讯设备、办公设备等)。9.2 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应建立与理货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系统,理货信息系统应具备下列功能: 满足港口生产需求; 能与港航电子数据交换中心和电子口岸进行实时数据

11、传输; 满足其他委托方的个性化需求的功能。理货信息系统应定期维护更新,保证安全稳定运行,并建立相应的数据灾备系统。10 安全生产10.1 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应具备安全生产作业条件,依法配备与港口理货经营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10.2 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应在港口进行理货作业,与港口经营人协商一致,遵守港口经营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10.3 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现场理货人员应具备从事理货作业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能力,并熟悉了解港口作业安全生产知识。10.4 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应与港口经营人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

12、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10.5 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规章制度。11 档案管理11.1 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应将理货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各种理货单证进行分类、汇总、储存,形成档案,作为其理货服务的主要依据。11.2 档案中各项记录的内容应真实、客观,能够记录理货服务的过程。11.3 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应将收集的服务档案按照理货业务分类,建立档案数据库,实现档案的计算机管理和查询服务。11.4 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应对理货依据、理货单证和相关资料归类立档保管,纸质档案保管年限应不少于三年,电子档案保管期限应不少于五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规章制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