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总务}8章抽象行政行为行政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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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章 抽象行政行为,导入案例,4月2日,公安县章田寺乡中学一名老师反映,当日下午3时许,乡政府两名工作人员突然来到学校,径直走进老师办公室,看烟灰缸、翻垃圾篓,找出3个烟头。工作人员对学校负责人称,他们是卷烟市场整顿领导小组的,这3个烟头是外地品牌,违反了乡政府有关公务用烟的管理规定,要罚款。后经交涉,工作人员表示将作通报批评处理。,【内容摘要】,【重、难点】,第二节 行政立法,第三节 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第四节 行政立法的效力等级,行政立法的效力等级、冲突及解决,第一节 抽象行政行为,第五节 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第六节 抽象行政行为的适用,第一节 抽象行政行为,一、抽象行政行为概

2、述,二、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一)概念,抽象行政行为,指的是行政主体针对非特定对象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可以反复多次适用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行为。,一、概述,(二)特征,一、概述,对象的不特定性。 可反复适用性。 不可诉性。,适用次数,具体行政行为,diffrence,一、概述,抽象行政行为,适用对象,抽象行为适用于不特定对象 具体行为适用于特定对象,抽象行为可反复多次适用 具体行为只是一次性的处理,行为程序合法,行为主体合法,行为内容合法,二、合法要件,1.下列何项属于抽象行政行为? 某长江大桥桥头有一块牌子,上写“6:0021:00非机动车不得上桥”,落款为该市

3、公安局 某区公安局对违反规定驾驶人力三轮车上长江大桥的人员处以100元的罚款 某县劳动局规定,本辖区内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合同应报经本局鉴证 某县劳动局对本辖区内某企业与其员工间的劳动合同予以鉴证,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所谓抽象行政行为是指以不特定的人或事为管理对象,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所谓具体行政行为是指在行政管理活动中,针对特定的人或事所采取的具体措施的行为。根据这样的理论,可以分析得出A、C项是抽象行政行为,而B、D项由于针对特定的人,所以是具体行政行为。区分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的标准主要在于对象是否特定,效力是否普遍。,

4、参考答案:A,C,2002年5月20日,某乡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对个体工商业经济实行强制整顿和管理的决定的文件,文件列举了对5种情况的个体户要予以取缔。乡政府个体经济管理办公室根据该文件,强行扣缴了38个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宣布从即日起予以取缔,并剪断电源线,迫使其停产停业,给个体工商户造成重大损失。38个个体工商户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乡政府的决定,发还营业执照,恢复营业,并赔偿损失。 问:乡政府的决定是抽象行政行为,还是具体行政行为?并说明理由。法院是否应当受理?为什么?,此决定是抽象行政行为 但是如果政府根据这个决定对某个个体户进行具体措施,那么就变成具体行政行为了。 应当受理

5、,看看乡政府是否有权实施扣缴行为。,第二节 行政立法,行政立法是指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一、概念,性质:行政权/立法权?,二、分 类,职权立法依照宪法和行政组织法规定的权限立法 授权立法根据宪法、组织法之外的其他单行法律、法规或国家权力机关、上级行政机关通过的决议、决定的授权立法,执行性立法为贯彻实施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而制定和发布该法律、法规的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活动。 创制性立法根据法律的授权,就法律未规定的事项进行立法,创制新的权利义务规范的活动,创制性立法多属职权立法。,1,立法权的来源,2,目的与内容,中央行政立法国务院制定

6、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制定行政规章的活动。 地方行政立法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行政规章的活动。,3,4,主体及适用范围,规范程度与效力等级,行政立法行为特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行为规范。 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各级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门依照宪法、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或其他形式的行政规范。,制定行政法规的行为和制定行政规章的行为,特定行政机关,国务院 国务院各部委和直属机构 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行政机关在哪些事项上可以进行职权立法 在哪些事项上非经特别授权不得进行立法,三、行政机关立法权限,国家权力机关与行政

7、机关在立法上的分工,国家权力机关立法,(1)国家主权的事项; (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4)犯罪和刑罚; (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6)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7)民事基本制度; (8)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9)诉讼和仲裁制度; (10)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口诀(1):收主权才自治,表面意思:只有收回主权才会真正的自治,收,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主权,国家

8、主权的事项,才,即裁,仲裁制度,自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表面意思:他经过很快的审判被证明犯了好几个罪,口诀2,他,其他必须制定法律的事项,经,基本经济制度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外贸的基本制度,速,即诉,诉讼制度,审,即身,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证,即政,剥夺公民政治权利的事项,明,通民,民事基本制度,几,即机,各级代表大会、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罪,犯罪和刑罚事项,立法法第八条规定,此十类事项由法律保留。,第九条规定,对于这十类事项中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授权国务院对此制定行政法规。,BUT,授权立法,但是,你还须

9、注意,如果没有法律规定,how to do?,正:即政,剥夺公民政治权利的事项审:即身,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死:即司,司法制度罪:犯罪和刑罚,无论如何不得授权制定的事项,法律绝对保留事项,行政机关立法,(一)国务院行政法规,1 .职权立法事项。 (1)宪法第89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2)国务院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2 .授权立法事项。 是指将本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 会制定法律的事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 常务委员会授权国务院立法,国务院根据此项 授权而对此事项制定行政法规进行调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及其常务委员会,国务院,授权,授权制

10、定的行政法规一般称“某某暂行条 例”,而普通行政法规一般称“某某条例”,你知道吗,注 意,授权立法的范围,法律绝对保留事项不在授权立法之列,授权立法的义务,授权立法的终止,按照授权目的和范围行使该项权力 不得将该项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行政法规应及时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 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为法律 据授权制定的行政法规及授权本身同时终止,“暂行”法规长期服役,制定于1960年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其生命一直“暂行”了47年,见证了半个世纪以来中国法治的发展历程。该条例规定:“夏季露天作业的工人和农民,应使用宽边草帽或斗笠和白色宽大的服装。夏季田间作业,应在适当

11、地点建立男女分设的简便厕所。”这样的内容,今天读来不禁让人发笑。,1998年,四川70岁的王老汉被火车碰撞身亡。铁道部门只愿提供最多300元的“人道主义救助”。王老汉家人不服,起诉至法院。铁道部门拿出1979年颁布的火车与其他车辆碰撞和铁路路外人员伤亡事故处理暂行规定,法院竟然以其为依据判决王老汉家人败诉。,(二)国务院各部门及直属机构 部门规章,(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地方政府规章,较大的市:(2)(3)(4)立法法,立法根据 法律、行政法规、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性法规,立法事项,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本行政区域内的具体行政管理,四、行政立法的程序

12、,(一)行政法规的制定,(二)行政规章的制定,部门报请立项,法制办汇总拟订年度计划,国务院审批,部门起草或由国务院法制机构起草、组织起草,不符条件的,法制办缓办或退回,符合条件的,一般情况,建议送审/特殊情况,传批方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法制机构或起草部门做说明; 或直接由国务院审批,公报和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公布后30日内由办公厅报请备案,行政法规的解释与行政法规具有同等效力。,(一)行政法规的制定,部门规章,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国务院部门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下属机构,部务会议或委员会会议决定,标准文本为本部门或国务院公报,公布后30日内由法制机构报请备案,

13、(二)行政规章的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省级政府和较大市政府,政府工作部门或其下级政府,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决定,标准文本为地方政府公报,公布后30日内由法制机构报请备案,(二)行政规章的制定,1.下列各项中,无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机关是。 北京市人民政府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参考答案:D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较大的市才能制定,2.(2008241)关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说法,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A.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包括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立项不属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 B.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行政法规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应当由

14、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 C.对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国务院法制办经国务院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D.行政法规应当在公布后30日内由国务院法制办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参考答案:立项属于行政法规的制定环节之一,故A项错误;由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应由其负责人共同签署,故B项错误;行政法规的报备机构是国务院办公厅而非法制办,故D项错误。C项符合规定,应选。,第三节 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一、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概念,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除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规定行政措施等抽象行政行为的活动。 特征: 1主体的广泛性 2效力的多层级性与

15、从属性 3规范性,无统一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参照规章的制定程序执行,二、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注意: 仅限于执行以下事项: (1)上位法; (2)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 (3)上级行政机关的命令。,第四节 行政立法的效力等级,导入案例,2004年4月5日,一辆急救车依据黑龙江省物价局、交通厅、财政厅于2003年联合下发的关于对“120”急救车免征通行费的通知拒绝缴纳通行费,收费站则依据黑龙江省交通厅于2000年下发的哈尔滨机场专用高速公路机动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要求急救车缴纳通行费,双方争执不下,致使1名等待急救的患者死亡。,不过,这并不是“红头文件”全部问题。“红头文件”往往具

16、有压倒一切的权威。最典型的例子是,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7月30日通过关于修改个税法的决定,从9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免征额为3500元。这项举国皆知的调整在个别地方却未能如期执行,理由很简单:税务部门“没有收到上级文件”。,(一)宪法与法律,效力上仅次于宪法, 高于其他立法文件。,supreme,宪法,至高无上的法律效力,法律,宪法,法律,其他立法,结论:,(二)行政法规,特殊情况,(三)地方性法规,例如,广州市地方性法规在效力上便低于广东省地方性法规,(四)部门规章,部门规章,注意,部门规章的效力既与省级地方性法规平行,也与较大市的地方性法规平行,决不能认为其效力高于较大市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五)地方政府规章,以成都市的地方政府规章为例,其效力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四川省地方性法规、成都市地方性法规、四川省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章效力低于上述法律法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本级及本级以上地方性法规、上级地方政府规章,无论是省级的地方政府规章,还是较大市的地方政府规章,它们在效力上与部门规章都是平行的。,部门规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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