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或其他组织民事答辩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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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人或其他组织民事答辩状 法人或其他组织民事答辩状文书样式供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民事诉讼中的被告或被上诉人,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副本或上诉人的上诉状副本后,在法定期限内,针对原告或上诉人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进行回答和辩驳时使用。答辩状是指在诉讼活动中,被告人或者被上诉人针对原告人或上诉人的诉状内容,作出的一种答复和辩解的书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第一百五十条规定

2、:“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答辩状是与起诉状、上诉状相对应的一种文书。一审程序上的答辩状,是被告针对原告起诉状提出的。二审程序上的答辩状,是被上诉人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状而提出的。人民法院收到原告、上诉人的起诉状、上诉状之后,经审查,按照法定的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起诉状或上诉状的副本送达被告或被上诉人。被告或被上诉人就需要对起诉状

3、进行答复,对不适当的地方进行辩解。在答辩状中反驳原告、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是被告、被上诉人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实现在审判上保护自己所采取的一种诉讼手段。在答辩状中,被告、被上诉人有权实事求是地提出有关的事实和理由,来反驳原告、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使其败诉。被告、被上诉人也可以实事求是地承认诉讼请求,这是被告或被上诉人愿意接受原告、上诉人所提出的实体权利请求的一种诉讼行为。被告、被上诉人提出答辩状,对于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全面分析案情,正确分清是非,恰当准确地行使审判权,有着重要意义。另一方面,答辩状使被告、被上诉人能够充分地陈述有关的事实,明确地提出自己的主张和理由。因此,对于保护被告、被上诉

4、人的正当合法权益,充分行使自己的平等权利,有着诉讼上的重要意义。被告、被上诉人应当接到起诉状副本或上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答辩状。逾期不提交答辩状的,并不丧失答辩的权利,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案件,民事诉讼程序继续进行。【文书样式】民事答辩状答辩人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电话企业性质 工商登记核准号经营范围和方式开户银行 帐号因 一案,提出答辩如下:此致人民法院附:本答辩状副本 份答辩人年 月 日【填写说明】一、首部即标题,写“民事答辩状”或“答辩状”。二、正文1当事人栏:标题之下,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法人的,写明法人名称和住所,并另起一行写明法定代表人及其姓名

5、和职务;当事人是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组织或字号的个人合伙的,写明其名称或字号和住所,并另起一行写明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和职务;当事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写明业主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另有字号的,在其姓名之后用括号注明“系(字号)业主”。再分三行列写企业性质、工商登记核准帐号;经营范围和方式;开户银行、帐号。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再另起一行,写明委托代理人的姓名、性别、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所。如果委托人系律师的,只写明其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2案由。主要写被告(或被上诉人)对什么案件的起诉(或上诉)进行答辩;对于何时收到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可写可不写。具体写法如:“答辩人因原告(或上诉人

6、) 提起 (案由)诉讼一案,现答辩如下:”或者写:“答辩人于 年 月 日收到你院转来原告(或上诉人) 提起 之诉一案的起诉状副本(或上诉状副本),现提出如下答辩:”。3答辩的理由。这是答辩状最重要的部分,是关键性的内容。在理由中要明确地回答原告(或上诉人)所提出的诉讼请求,要清晰地阐明自己对案件的主张和理由。就答复原告(或上诉人)诉讼请求的内容来说,概括地说,一般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承认诉讼请求。就是说被告(或被上诉人)原意接受原告(或上诉人)所提出的实体权利的请求。不过,这种情况在答辩状中较为少见,因为在双方当事人有争执的情况下,不易做到轻易承认诉讼请求。但在一定的条件下,也有可能承认诉讼请

7、求。如果被告(或被上诉人)在答辩状中承认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而又为人民法院所接受,就可以作为证据,作为处理结案的一个重要根据。如果被告(或被上诉人)只是在诉讼外承认,这还不能作为直接定案的根据,只有被告(或被上诉人)向人民法院声明,又为人民法院所确认,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在更多的时候,被告(或被上诉人)在答辩状中承认诉讼请求时,往往附有条件,而且可能只是承认部分诉讼请求。如在房屋买卖纠纷中,被告人(或被上诉人)只承认买卖关系,而又提出所买卖的房屋有重大毛病,当时未发现,要求减少价款,这就是附有条件的承认。既承认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又附有某些条件,这种情况是实践中较为普遍的做法。

8、二是反驳诉讼请求。即被告(或被上诉人)在答辩状中有权提出充分的理由和证据,反驳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这种反驳最重要的是从实体上反驳,即以法律规定为理由,反驳原告(或上诉人)关于实体权利的请求,这可以用事实、证据(人证、物证、书证等)、理由,否定原告(或上诉人)实体上的诉权。也可以从程序上反驳,即以诉讼程序在立法上的规定为理由,反驳原告(或上诉人)的请求,证明其不具备起诉所发生和进行的条件。反驳诉讼请求是答辩状经常运用的手段,往往是与起诉状或上诉状的内容针锋相对的。写答辩状理由部分应注意以下问题:答辩状和起诉状一样,都是一面之词,都是围绕使对方败诉、自己胜诉而罗织材料。当然应实事求是。放弃

9、答辩。如果起诉状起诉(或上诉状上诉)的理由是完全合理的,那么,被告(或被上诉人)就应自动放弃答辩(被告、被上诉人不提出答辩状,不影响诉讼的进行),应当寻求与原告(或上诉人)和解。比如要求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当事人自己协商解决。如果起诉所指控的是真实的,但只是全部纠纷事实中的一部分,还有一部分未定,而这部分恰恰是对原告(或上诉人)不利的。在这种情况下,答辩人应补充原告(或上诉人)没有提出的那部分事实,然后,着重分析原告(或上诉人)不写或者歪曲事实的用意,提出自己的见解,反驳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如果原告(或上诉人)提出的事实和理由中,有真实也有虚假的成分,答辩人可以对其真实的地方概括地表述,而

10、在原告(或上诉人)弄虚作假问题上大作文章,用新的、真实的事实和证据,反驳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在写答辩状时,应对起诉和上诉这两种情况有所侧重。上诉人所写的上诉状,是针对一审的判决。因此,答辩状应落脚于支持原审判决上。在写答辩状时,应注意有没有可以提起反诉的问题。如能提出反诉,能达到抵销、排斥、吞并对方诉讼请求的目的,效果会更好。4答辩的意见。在充分阐明答辩理由的基础上,为了清晰地说明答辩的观点和主张,经过综合归纳,就所答辩的问题,简单而又明了地提出自己的意见和主张。答辩意见的内容包括: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说明自己上述答辩理由的正确性;根据正确的事实,说明自己法律行为的合理性;通过对事实的

11、概括、归纳,揭示对方当事人法律行为的谬误性;提出自己对纠纷的解决意见,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三、尾部1致送机关,分二行写“此致”、“ 人民法院”;2在正文的右下方,由答辩人签名盖章,注明制作本文书时间;3附项应写明:(1)本答辩状副本 份。(2)物证或书证(名称)件。(3)证人 (姓名) (住址)。写明有关的人证、物证、书证等,如果没有新的证据,本项部分民事答辩状答辩人: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地址:电话:委托代理人:待定被答辩人: 住址:答辩人因被答辩人诉王刚买卖凶宅,要求法院判决买卖合同无效一案进行答辩如下:请求事项:一、驳回原告程立轩提出的与被告王刚所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二

12、、驳回原告请求被告王刚返还房款28万元三、驳回原告请求被告王刚支付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根据中华人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关于答辩人王刚是否以欺诈手段,诱使被答辩人程立轩在违背自己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理由如下:王刚的儿子的确在这套房子中犯下了杀人的罪行,但出售房屋时已经王刚已在此居住了许久(3年?),并将屋内一切关于凶案的物品丢掉并打扫干净,直到向程立轩出售房屋时,房屋

13、的居住情况已达到适居的客观标准。在带被答辩人程立轩查看房子,与程立轩洽谈房屋买卖和签订买卖合同的过程中,王刚对程立轩提出的问题均作出了真实客观的回答。程立轩若对凶宅有忌讳心理,自应自己了解清楚房屋的历史,王刚没有义务告诉程立轩关于房子的一切细节。因此,两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是两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另外,由于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卖方需将凶杀案告诉买方,所以,王刚虽未将上述情况告知原告,但其行为并未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属于欺诈行为。关于合同无效的其它要件,基于明显的原因,该买卖合同不满足,因此不构成合同无效。由于合同有效,程立轩的另外两个诉讼请求也不能成立。请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如诉。此 致人民法院答辩人: 年月号第 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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