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企业管理制度广西罗城锦隆木业生产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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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罗城锦隆木业生产线管理制度 一、生产车间管理制度一、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公司相应的条例进行处罚。二、每个机台员工必须提前15分钟上班,以便做好各种生产准备工作,如机台的润滑,安全性检查等,违者罚款10元/次。三、各员工在下班后,认真做好本组卫生区的清洁工作,违者罚款10元/次。四、全体员工必须有高度的防火、防灾意识;当出现险情时,必须积极进行抢险,违者罚款5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处理。五、不得在车间的任何机台、墙壁和各种板上乱涂乱写,不得随意踩踏或坐在面板、中板、半成品和成品板上,违者罚款20/次。六、各员工下班后必须关掉机台、电扇及照明灯电源,用水后要关闭水龙

2、头,违者罚款20元/次。七、领用配件或工具(除消耗品外)必须以旧换新,否则照价赔偿;杜绝任何形式的浪费,浪费者视情节轻重,处罚20-200元/次。情节特别严重者,罚款200元并开除出厂。八、发现其他员工有严重违章作业而不予及时纠正和制止并向主管反映者,与违规者一并处罚。九、任何人在未经主管部门、设备主管或厂长同意,不得私自动用厂里的机动车辆、叉车,违者每次罚款100元,如造成车辆或公物损坏,应负责相应的经济赔偿。十、未经同意使用车间内叉车等车辆的人员,若使用中造成车辆或公物损坏的,应及时通知主管部门以及时作出相应处理。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安全与劳动纪律1、员工应切实学好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

3、全生产和劳动纪律。工作时要精神集中,不要闲谈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2、生产线员工不得赤脚或穿拖鞋进入车间,女工不得披长发,穿高跟鞋、裙子;非工作需要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或乱窜岗位;上班前不准喝酒,避免引起事故。3、工作前要对工具、设备进行认真检查,不得使用不安全的工具。切实做好交接班工作。4、谨记“安全第一”,不得乱动与自己无关的一切电器、仪表、机械设备。5、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和厂规制度。6、经常保持车间清洁卫生,做到文明生产。二、机器设备安全1、机器上的转动部件,如:皮带、齿轮、链条、转轴、飞轮等都必须 装置好牢固的防护罩或围栏,禁止随意拆除或破坏。2、机器设备的防护装置,车间的坑、池、

4、洞的围栏,禁止随意拆除或破坏。3、在转动的机器旁操作、检查、加油时要注意衣服、手袖、头发等不要被机器绞进去。4、开动机器前要检查周围是否有障碍物或有人工作。5、停机检查清洗或检修设备要在开关处挂“有人工作,禁止开机”的警告牌。6、进入蒸汽、热水和其他高温排溅液处工作要注意勿被烫伤。7、进入机器内部或锅罐内工作时要二人以上共同配合,保证外面有人监护。8、机器设备上的各种安全设备,如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表要保证准确灵敏,不得随意调整或拆卸。三、电器安全1、一切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要装有可靠的接地线,不准任意拆除或破坏。2、电器设备和开关出故障,应请电工修理,不得自行拆卸修理。3、一切电器设备和开关要

5、保持清洁与干燥,不得潮湿或让水溅入。4、身体、手、脚潮湿未干时,不得开动电器开关,以防触电。5、临时移动的照明要用安全灯。行灯电压在12-36伏。如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地方则用12伏。6、修理电器设备时,首先要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开动”警告牌。7、使用电钻、电风扇时要事先检查是否漏电,并要有接地线。8、电焊时弧光会伤眼,不要直接观看,应戴防护罩。9、裸露或断掉的电线落在地上,要请电工妥善处理。10、电控柜、电控室要定期除尘。四、高空作业1、登高作业时,如无手脚架和稳固可靠的立足地方,身体不易平衡时,要使用安全带。2、登高工作时要注意周围电线和气管,以防触电或烫伤。如遇高压电应保持2米 以上的距离

6、。3、登高作业时不论距离远近,均禁止跳跃渡过。禁止冒险向上或向下跳跃。4、登高作业要作警告标志,防止机件、工具掉下伤人。五、防爆、防火、防毒1、严禁在厂禁烟区内吸烟。2、乙炔发生器要离明火10米 以上,氧气瓶不能碰撞,勿受热,防止爆炸;乙炔发生器、氧气瓶要分开存放。3、不要随便丢火苗、烟头,以免发生火灾。4、储存、搬运危险品或使用时要严格遵守安全规则。5、化验室使用有毒药品前,要了解有毒性能和使用注意事项,避免发生事故。三、电动机使用管理制度生产中因工作不认真负责,玩忽职守,造成各类电机烧坏者,按本制度处罚:一、烧坏电机,功率2.2千瓦以下(含2.2千瓦),处当事人30元/人次的罚款。二、烧坏

7、电机,功率在3-7.5千瓦,处当事人50元/人次的罚款。三、烧坏电机,功率在8-15千瓦的,处当事人80元/人次的罚款。四、烧坏电机,功率在1630千瓦的,处当事人100元/人次。五、烧坏电机,功率在30千瓦以上的,处当事人150元/人次的罚款。六、属电工、维修工在安装、拆换电机时工作失职,造成烧坏电机的处以双倍罚款。四、细木工板、指接板生产工艺管理制度一、制材车间;1、锯台工必须严格按公司下达的各种规格进行生产,违反工艺操作规程者罚款20元/次;2、可锯成薄板的边皮,应按工艺要求锯成芯板条,不得造成浪费违者访客20元/次。二、中板制造; 旋切工、剪切工、干燥工、中板、底面板修补工违反工艺操作

8、规程者罚款20/次;三、芯板制造;1、断锯工、拼板工、排合子工违反工艺操作规程者罚款20元/次。2、芯板组其它岗位操作工违反工艺操作规程者一律罚款20元/次四、指接板制造;指接板生产线各工序的岗位,操作工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一律罚款20元/人次。四、成品制造;1、砂光工违反工艺操作规程者,罚款30元/人。次。2、检验人员违反工艺操作规程者,罚款50元/人。次。3、成品工段其他岗位操作工违反工艺操作规程者一律罚款20元/人。次。(一)各工段、小组违反公司制定的工艺操作规程,工段长、小组长未及时纠正,处罚:工段长100元/人。次。小组长50元/人。次。(二)工艺员未认真检查工艺执行情况,未能及时制止

9、违章作业的处罚工艺员30元/人次。(三)新员工上岗培训期间严重违反工艺规程的处罚带培师傅。对于违反工艺管理制度情节严重者,及造成不良后果的罚款100元/次或开除出厂。以上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罗城锦隆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二九年二月二十三日广西罗城锦隆木业有限公司行政管理规章制度 前 言本企业为求人事健全,提高经营效益之目的,特订立本规章。凡属本企业之同仁,务必确实遵守,以维护企业运营之正常。本企业职员之任用、服务、待遇、出勤、调整、差假、考核、奖惩、教育训练、辞解等事项,除另行公布外,悉依本规章条文办理。一、员工守则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与社会公共道德规范。二、严格遵守本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

10、及公告,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挥与监督,不得违背。 三、极力维护公司的信誉,保持良好的企业形象。 四、严守公司的一切机密,如有个人意见涉及公司利益,非经公司经理级以上主管许可不得对外发表;不得损害公司的名誉和利益。 五、不得经营或投资与本企业类似相关之事业。 六、发扬敬业爱岗精神,努力为公司效力,忠于职守。 七、爱护公物,不得随意破坏或占为己有。 八、员工之间应团结互爱,发扬团队精神。二、任用、离职、调动管理制度一、任用(一)本公司员工以公开招聘为原则,必要时有主管书面推荐,特殊岗位和人才可另寻途径征聘。(二)本企业录取人员报到时,应出示下列各项证件及资料于人事部: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1、一寸彩色相片四张2、最高学历证明原件。3、相关技术工种应出示相应技术等级证书或特种技术上岗证。4、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办理的证件:婚育证、暂住证、就业证。(三)新进厂人员试用期一个月(特殊工种三个月:即机电、司炉、叉车)。试用期工资按公司制定的劳动方案执行;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条件者,一律辞退或延长试用期。(四)新进厂员工应进行安全生产、业务等岗前培训,为期五天。培训期间补帖伙食费每天15元,培训期不享受薪金(五)新进厂人员进厂15天内,如因违反厂规被开除出厂或自动离职者,一律扣发所有工资和补贴。二、离职(一)凡离职人员必须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经公司相关部门领导签字批准后方为有效;1、生产人员由班

12、长、车间主管签知后报厂长批准;2、业务部人员、财务部人员、班长以上管理人员及其余办公室人员,由部门主管签后报总经理批准;(二)员工试用期满,如要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如尚未批准而不上班者,扣发一个月工资;如因公司原因被辞退者,补发一个月工资;开除者不予补发工资。(三)员工如被开除、辞退、辞职或自动离职者,应办理离厂移交手续(到有关部门开具证明交由公司人事部核准)。公司财务部应在核对以下证明后方可给予结算工资。1、由部门主管签字的工作移交证明;2、工具移交证明(如有工具或领用物品丢失,按原价赔偿);3、住宿移交证明;4、食堂伙食证明;5、资料移交证明;6、退还员工工作证;三、调动车间之

13、间或部门之间调动人员,应及时知会相关车间及相应部门主管。本厂部门之间调动人员应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三、上班工作管理制度一、员工上班、下班必须打考勤卡,上班不打卡,作旷工处理,不准让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违者罚款30元。二、考勤卡如有打错者,应及时找主管更正,考勤卡打完后必须放回原处,不得私自携带,违者罚款30元。三、员工上班须佩戴工作证,违者罚款10元;工作证如有遗失或损坏,应申请补办,交工本费2元一张;四、员工必须服从主管安排调动,否则罚款50元,严重者开除出厂。五、员工上班时间不得在工场嬉闹,违者罚款20元。六、上班时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或回到宿舍,特殊情况应向主管或班长请假,违者罚款50

14、元,严重者开除出厂。七、员工不得旷工,凡旷工一天者,扣其三天系数工资;一个月内旷工两次或连续旷工三天及以上者(含三天),作自动辞职处理。八、一个月内迟到累计超过30分钟,或者迟到三次以上扣全勤奖20元;九、上班不准打瞌睡、看书报及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违者罚款50元,严重影响生产者给予开除处理。十、规定加班而不加班者罚款20元。十一、不准带小孩上班,违者罚款100元。十二、上班时间不得与生产无关人员聊天,违者罚款50元。十三、下班时应做好交接班手续,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违者罚款20元。十四、生产线人员不准酒后上班或上班喝酒,违者除令其离开工作岗位外,视同旷工处理并罚款50元。十五、上班人员不准穿拖

15、鞋、赤脚、赤膊;生产线女工不得披长发、穿高跟鞋、裙子,不得佩戴配饰物件;违者罚款20元。十六、上班时间因公离开岗位,应写去向或留言,违者罚款50 元十七、违章作业导致机器设备损坏者,罚款50元;严重者开除出厂。导致事故者,公司保留追究其责任。四、厂区管理制度一、禁烟区内严禁吸烟,吸烟应到指定吸烟室(区),违者罚款100元。二、不准在厂区内打架、闹事、偷窃他人财物,违者开除出厂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三、扇动他人罢工、怠工、聚众闹事者,开除出厂。四、不准在厂区范围内赌博,违者罚款200元,并送公安机关处理。五、不准调戏女工,违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六、不准在厂区范围内张贴大、小字报、诽谤公司名誉或攻击他人人身权利,违者开除出厂。七、不得随意破坏、摘取厂区内花卉、树木,违者罚款100元。八、厂内生产工具及物料,不得拿回宿舍或利用公物造私物,违者罚款50100元,严重者开除出厂。九、厂区内的消防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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