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管理}院系所国际业务说明会12082009学术合作协议书与双联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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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院系所國際業務說明會,國際事務處,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院系所國際業務說明會 12/08/2009,學術合作協議書 與 雙聯學制,報告人:陳曉穎、韓恩真 校內分機:1266、1267,合作協議簽約說明,一、簽約目的: 為提昇院系所國際化發展,促進國際學術交流, 協助學生與國際接軌。 二、簽約原則: 互惠對等為主要精神。,合作協議簽約說明(續),三、合約等級: 校級(校對校,包含專業大學如音樂、美術大學等) 由國際事務處主導洽談 簽署人為校長 院級(院對院) 由學院主導洽談 簽署人為院長(視情況可增列校長簽署、見證人簽署) 系所級(系所對系所) 由系所主導洽談 簽署人為系所主

2、管(視情況可增列院長、校長簽署、見證人簽署),合約內容要項,1. 合約名稱及簽約單位 2. 簽約目的 3. 簽約精神:平等互惠 4. 合作方式及條件 5. 合約年限(一般為五年) 6. 雙方指定對口單位 7. 使用語言版本(原則為英語版,陸港澳地區中文版) 8. 終止、修訂、續約方式 9. 簽約人、簽約日期,目前常見合約種類,1. 備忘錄(母約): MOU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2. 學生交換協議書 3. 教師交換協議書 4. 雙聯學位協議書,備忘錄(母約),MOU (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 為最初步的合作,具象徵性意義,

3、無實質交流內容,經簽署後即列為本校姊妹校。 合約範例參考,學生交換協議書,在原校就讀一年以上 非攻讀學位 可學分承認 原校繳費免繳對方學校學費 一學期或一學年 交換名額 交換期限 人數平衡計算方式(範圍限簽約 系所課程) 可選修的課程領域 成績及語言要求 待遇提供(宿舍及獎學金等) 須負擔之費用 保險,與備忘錄可同時簽署或後續簽署,以進行實質合作,合約內容,交換學生特色:,困難 與美加日交換人數不平衡導致名額減少(原因:學費差距大、英語授課不多、宿舍環境、非全面英語選課等等) 策略 運用非對稱性互惠方式以達平衡(以長換短等方式) 合約範例參考,學生交換協議書(續),教師交換協議書,交換協議書涉

4、及待遇提供及人事室相關規定,須與各相關單位先行協商。,合約書之製作及簽署方式,由一方製作,原則為正本一式兩份 可郵寄,或學校代表訪問遞交,或舉行簽約典禮,校級由國際事務處辦理,其他由主導單位辦理。,檔案紀錄,合約正本簽署後,校級由國際事務處留存,其他層級由主導單位留存,但需將影本送國際事務處存參。,雙聯學位協議書,須由系所洽談進行,與備忘錄可同時簽署或後續簽署,以進行實質合作。 學生繳交本校少部分學費及對方學校學費。 雙聯學制(Dual/Double/Joint Degree Program)與國外學校合作而獲得兩校之學位 常見模式:2+2學士雙聯、3+2學碩雙聯、1+1碩士雙聯 法規依據:本

5、校雙聯學制實施辦法,雙聯學位協議書(續),合約參考項目 學分抵免 簽證規定 住宿 法律規定 保險 休學、學等學籍管事項 申請資格 申請程序 行前準備 註冊 學雜費、獎學金 合約效期 其他,與大陸學校簽約注意事項,教育部各級學校與大陸地區學校締結聯盟或為書面約定之合作行為審查要點 需於簽約兩個月前報教育部核准後,方可簽署,校級由國際事務處陳報,其他層級由主導單位陳報並會國際事務處。 與大陸地區學校簽署時,需冠校名全銜,堅守交流對等立場,並於雙方簽署後,將書面合約傳真至教育部大陸事務工作小組備查。 目前我方未採認大陸地區高等學校學歷,學生交流合約勿涉及學分承認或學位授予。 陸生來台期限六個月(僅一

6、學期),可申請延長為一年。,短訪學者補助,一、補助對象:國外大學之專任教師及研究人員,或國際知名專業工作者。 二、補助項目: (一)全額:單人經濟艙直航來回機票【及】本校單人宿舍至多十四天。 (二)部份:單人經濟艙直航來回機票【或】本校單人宿舍至多十四天。(機票款補助上限依國科會補助國內專家學者出席國際學術會議機票費金額表為標準) 三、受補助國外學者義務:至少須在本校進行一場以上之公開講演、座談或展演,並不得支領演講費。 四、申請案於每年四月、十月受理申請 。 五、相關辦法:補助國外學者訪問及研究作業準則,系所交換學生 實務,報告人:楊奕心 校內分機:1269,交換生-校級 V.S. 系級,校

7、級 基本的交換學生平臺窗口 全校性的學生甄選 每週免費15小時的國語中心華語課程 優先安排學生宿舍,系級 量身訂做的交換模式 系所學生保障名額 國語中心課程學費七折 學生宿舍申請排序較後,共同點 最長交換期限: 一年 學生皆享有和師大學生同等之權利義務,來校交換生,1. 甄選 姊妹校系所逕行決定選送生甄選方式或依合約執行 2. 本校系所受理申請 申請表及相關文件 申請截止日期 3. 系所簽案通報 會辦 國際事務處學術合作組 國際事務處國際學生事務組(僑保、健保) 國語中心(核發國語中心入學證明) 公館校區學務組(安排床位) 教務處註冊組,4. 錄取後及來台前 陸生:簽約系所向內政部移民署辦理入

8、台證、擔任保人。申請手續繁瑣,須及早辦理。 中英入學許可函製作(共三份;中文函稿副本發送駐外單位) 寄發入學許可函、國際學生手冊(國際處提供) 、錄取須知等 交換生資料建檔 註冊組(申請學籍、學號) 資訊中心(申請無線網路帳號) 圖書館(閱覽權、借書申請單) 公館校區學務組(住宿申請) 國際事務處(交換學生證製作) 安排接機及接待人員,來校交換生(續),5. 抵台後報到 簽證資訊 住宿 保險:僑保、健保 選課系統操作說明 回收表單:網路使用申請單、健保IC卡申請單 其他生活資訊 6. 返國 7. 離台後 寄發成績單 便簽會國語中心及教務處(學生名單), 再寄發成績單至姊妹校系所。,來校交換生(

9、續),校內分工 簽約系所 主責流程執行 交換生主要聯繫窗口 提供來台後之課業、生活協助 國際事務處 提供流程相關諮詢 提供範例表單與文件 製作交換學生證 彙整名單送至教務處 製作英文入學許可函 辦理國際學生相關活動,來校交換生(續),1. 9月 簽約系所向姊妹校系所確認當年度(或學期)可提供之交換生名額及限制 2. 10月底 公布相關資訊、甄選要點、甄選方式,開始受理申請 3. 1月底 截止收件 4. 自立審查委員會 5. 如有需要可舉辦面、筆試,赴外交換生,6. 2月底 公佈錄取名單 通知錄取學生及國外姊妹校系所 、發函通知校內相關單位及製作名單送國際事務處 7. 3月中 通知錄取者準備入學

10、申請文件 薦送系所撰寫英文推薦信 8. 舉辦行前說明會 9. 與姊妹校系所聯絡後續入學事宜 10. 返國 交換生繳交書面心得、辦理學分抵免,赴外交換生(續),赴外短期進修 獎補助,報告人:王嘉瑜 校內分機:1268,業務簡介,千里馬計畫、 雙邊研究,教育部留學獎學金,日航暑期,寒暑期、一學季(期)、一學年 至國外大學修專業課程、研究 非學位導向 不可休學,須返校完成學位,國科會及博士生赴外研究,研究發展處,畢業後攻讀學位,公共關係室,在學期間赴外活動,學生事務處,在學期間赴外研修,國際事務處,學術合作組,主要項目,教育部學海系列獎學金 本校鼓勵學生赴國外進修補助 中華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獎補助

11、其他校內統一送件類 (如日本交流協會短期、台德台奧交換、傅爾布萊特等) 其他逕向獎助單位申請類 (如世界南島研究、傅爾布萊特博班生赴美等),教育部學海系列獎學金,對象:本國籍學、碩、博生(不含僑生) 範圍:陸港澳以外大學校院 性質:修學分 申請期程:每年一次 12月簡章公告 3月申請截止 6月核定通知,教育部學海系列獎學金(續),學海飛颺:一般優秀學生(1學季1學年) 學生申請 獎學金額度依當年部補助情形由校內審議決定(平均25萬) 學海惜珠:清寒優秀學生(1學季1學年) 學生申請 獎學金額度依當年教育部個別核定(平均50萬) 學海築夢:海外專業實習(1個月1學年) 系所教師提計畫申請 獎學金

12、額度依當年教育部逐案核定(10萬100萬不等),本校鼓勵學生赴國外進修補助,對象:本國籍學、碩、博生(含僑生) 範圍:教育部認可大學校院(含陸港澳) 性質:修學分 申請期程:每半年一次(秋季出國/春季出國) 4/9月簡章公告 5/10月申請截止 6/11月核定通知,本校鼓勵學生赴國外進修補助(續),交換生(1學期1學年) 學生申請 生活費(最高一年10萬)、機票費 非交換生(1學期1學年) 學生申請 生活費(最高一年30萬)、機票費 暑期專業學分團(暑期) 系所教師簽案申請 生活費(最高一人1萬,一團上限30萬),中華發展基金管理員會獎補助,對象:本校碩、博生、教師 赴外範圍:大陸地區 性質:

13、研究、講學 申請期程:每半年一次 1/6月簡章公告 2/8月申請截止 5/11月核定通知,中華發展基金管理會獎補助(續),研究生赴陸(2個月) 學生申請 陸研究生來台(2個月) 本校系所申請 學者赴陸(2個月) 教師申請 陸學者來台(2個月) 本校系所申請 校內分工 國際事務處統一送件、轉知核定結果 本校系所辦理入出境、撥款、改期、核銷作業,其他校內統一送件類,校內分工 國際事務處統一送件、轉知核定結果 本校系所或申請人辦理學籍保留、入出境、撥款、改期、核銷作業,其他逕向獎助單位申請類,校內分工 國際事務處轉知公告 本校系所或申請人逕向獎助單位提出申請 獲獎系所或申請人辦理學籍保留作業,轉知或公告方式,校內公文電子報(秘書室發送/每日/全體教職員NTNU信箱) 師大週報 (公關室發送/每週/全體教職員生NTNU信箱) 師大新聞 (公關室網頁) 國際事務處網頁 大海報 (誠一樓穿堂、教育學院入口、公館宿舍) 小張傳單 (收發室系所信箱),簡報結束,歡迎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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