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环境信访和执法监管的有效途径

上传人:飞****9 文档编号:139823014 上传时间:2020-07-24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3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强化环境信访和执法监管的有效途径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强化环境信访和执法监管的有效途径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强化环境信访和执法监管的有效途径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强化环境信访和执法监管的有效途径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强化环境信访和执法监管的有效途径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强化环境信访和执法监管的有效途径》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强化环境信访和执法监管的有效途径(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环境信访工作是环保部门听取群众呼声、了解公众需求的重要渠道。随着环境保护形势的不断发展,进一步做好环境信访工作十分重要。近几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喀旗环保局深入开展信访隐患排查,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使环境信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主要经验如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设立信访办公室,实行信访工作责任制和包案制,限时办结,制定环境信访应急预案。同时,对来电来信来访案件做到及时受理、回复、查处、办结,力争把信访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及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环境问题不断出现,群众和排污企业之间经常发生纠纷。喀旗环保局领导班

2、子成员经常带队深入企业、群众之中,协调解决、妥善处理存在的问题。同时,为政府、企业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推动矛盾、纠纷的解决。规范执法行为,从源头控制不稳定因素。一是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所有新建项目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不准引入,不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不准审批,不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不准生产。同时,加大环保审批公开力度,做到阳光操作,增强透明度,消除群众顾虑。二是加大项目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依法排污。加大检查频次,不定期排查企业污染隐患,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三是关注环境热点问题,依法进行整治,排除污染隐患。组织开展“整顿违法排污企业

3、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全部清理整顿,对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建设项目依法进行处理。规范镇区餐饮业油烟净化及噪声管理,严格控制在办公楼、居民楼下开设餐饮业,不定期检查餐饮业油烟净化和噪声是否达到环保要求,及时消除信访隐患。建立信息机制,保障信访信息畅通。为达到事先防范、就地化解的目的,与各乡镇和群众之间建立了信访信息机制,及时掌握突发事件和重点信访事件的准确信息,加强相互沟通,排查信访隐患,解决矛盾纠纷。对不满解决结果而有上访苗头的,采取应对措施,做好解释工作,避免事态扩大。通过这种预警信息长效机制,做到了事先有预报,事发有处置,事后有分析,有效地预防了上访现象的发生

4、。加强依法处理,将信访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大力推进依法信访、依法处访,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和群众信访行为,教育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理性信访。对于依法信访的,认真协调处理,处理不成的引导信访者走诉讼程序,努力把信访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环保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近年来,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环保法制建设,不断加大执法力度,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我省处于环境污染高峰期和环境违法行为多发期,违法排污、违规建设等典型环境违法行为普遍存在,在少数地区还比较突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环境问题的建议、提案逐年增多,环境信访、投诉和群体性事件呈上升

5、趋势,社会反映较为强烈。面对严峻的环境形势,有些地方对环保行政执法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执法不严、监管粗放的问题尚未从总体上、根本上解决,严重影响了环保事业的健康发展。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环保执法工作,是环保部门依法行政、履行职责的本质体现,是改变粗放型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的重要手段,是控制污染改善环境、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的有效途径,也是全面落实“环保优先”方针、实现环保历史性转变的迫切需要。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履行职责,强化措施,严格执法,全力以赴完成环保执法目标和任务。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环保优先”方针,大力弘扬江苏环保精神,认

6、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加强环境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努力解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为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苏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目标任务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环保执法管理制度,规范环保执法行为;坚持严格执法、严明管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建立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目标考核体系,强化环保执法监督。用二到三年时间,基本扭转环保执法不严、监管粗放的状况,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执法单位。2007年要在案件查处率、处罚总量、执行结案率、责任追究等方面达到全国环保执法一流水平。三、主要措施(一)严格管理,促进规范执法建立目标考核体系考虑地区发展的差异性,按

7、照分类指导的原则,建立健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的目标考核体系。重点考核辖区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完成率、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率及“三同时”执行率、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率、环境价格政策实施到位率、环境监察及环境监测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率、环境信访处理结案率、排污费足额征收率、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率、行政处罚总量及执行结案率,加强对执法绩效的评判。落实执法责任制各级环保部门要紧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现场监督检查等执法工作的关键环节,理顺内部职责,规范管理程序,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工作机制。各市环保部门要按照目标考核体系的要求,将省厅下达的年度执法目标任务以

8、责任状形式,分解到各内设机构和所辖县(市、区)环保部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目标明确、责任到位。 规范执法行为要严格执行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根据省厅关于规范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的指导意见,及时制定(修订)自由裁量细则。完善现场监测、调查取证等工作规范,建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现场监督检查等执法台帐。有关内设机构实施许可、检查、处罚的汇总报表要每月报送厅(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建立案件查处交接制度,明确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核、作出决定、监督执行、结案等环节的责任单位、时限要求。有关执法记录、证据材料和执法文书按规定立卷归档。各级环保部门

9、要按政务公开要求,通过环保网站等媒体公开有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现场监督检查、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等执法情况,方便公众查询,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层级监督 要建立健全经常性监督制度,环保部门法制监督机构要定期对内设机构、下级环保部门和受委托组织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上级环保部门负责许可、处罚、检查的相关内设机构要加强对下级环保部门对口工作的监督、指导,重点检查规范执法、落实执法责任制、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等情况。对存在问题,要分析原因,提出监督意见,并督促整改,必要时进行复查。发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检查存在重大问题的,责令其整改或者依法撤销相关批复、决定,整改期间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由其上一级环保

10、部门负责。省厅每年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对市、县环保部门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执法案卷组织评查,并公布各市评查结果排序。(二)严格执法,有效打击违法行为突出执法重点各级环保部门要围绕主要污染物减排、化工行业整顿、饮用水源保护、重要信访问题调处、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等重点工作,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环保专项行动的要求,确定年度、月度重点执法监督区域、行业和企业,制定现场监督检查计划,采取专项行动、挂牌督办等形式,集中力量解决重点环境问题。建立省、市、县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数据库。省环境监察局每月10日前向各市环境监察机构下达当月重点检查企业名单,由各市组织实施现场监察,并在30日内上报查处情况。对跨界污染纠纷

11、较多的地区,省厅可以指定受害地环保部门对其辖区外可能致害的污染源进行监督检查,有关情况作为省厅下达重点检查企业名单的依据。加大检查力度 要将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加强日常检查、突击检查,节假日和夜间检查的企业厂次不得少于年度检查企业总数的30。要切实增强现场监督检查的有效性,环境监测机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加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及时向有关执法机构通报监测数据。对超标排污、违法建设及上级交办、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环境违法案件,有关执法机构必须立案查处。省厅对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直接立案查处,并通报所在地环保部门。省厅成立由环境监察、开发建设等内设机构组成的检查小组,加强对国家和省

12、管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的现场监督检查;省环境监察局会同厅有关处室、单位每月组织重点污染源突击检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及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开发等重点环境案件,予以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布。对挂牌督办案件、上级交办的重点案件,有关环保部门必须及时组织查处,督促整改。对影响重大或者本部门难以查处到位的环境违法案件,应当及时提请上级环保部门或者相关部门作出处理。对拖延处理或者处理不力的,省厅将成立专门工作小组,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驻点查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失职、渎职的责任。加大处罚力度 要依据环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细则,加大个案的处罚力度,依法严肃实施处罚。对于屡次违法、故意偷排、

13、超标排放第一类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影响敏感区域环境质量,或者具有其他依法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罚情节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罚。对连续两次被各级环保部门发现超标排污的企业,有关环保部门在实施处罚的同时,必须提请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作出限期治理或者停产整顿决定。限期治理期间必须限产、限排,不得建设增加排污总量的项目。经限期治理或者停产整顿但仍不能达标排放的,必须提请有关政府作出关停决定,否则,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监管失职的责任。加大督促整改力度 要认真督促管理相对人积极整改,对不按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及时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确保案件执行率逐年提高。县级环保部门对

14、辖区内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未依法监管、督促整改或者监管、整改不到位超过5起的,上级环保部门应及时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未达到要求前,省、市环保部门暂缓审批该区域内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应当监督整改而未监督或者监督整改不到位导致严重污染后果或者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监管失职的责任。加大曝光力度要建立环境执法情况新闻通报制度。市、县环保部门每季度向当地主要媒体通报重点检查企业检查情况、违法行为查处结果以及挂牌督办案件整改等情况。省厅每季度向省级新闻媒体通报各地重点检查企业检查情况,对连续两次被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公开曝光。省厅每年公开曝光全省10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

15、三)严格标准,增强执法能力加强机构建设 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加强法制、环境监察、环境监测、辐射监管、固废监管的机构和队伍建设。市环保部门要设置专门法制工作机构,并配备专业人员;县级环保部门要设置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相关法制工作。要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的参谋助手作用,为加强执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建立执法人员定期轮岗制。各级环保部门要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环保监督员、环保专家,为执法提供法律支持,协助环境执法,解决监管人员不足的问题。继续推进环境监管体制的改革,加快省环境安全应急和事故调查中心以及三个督查中心建设,加快设立开发区环保派出机构,总结推广江阴、东海等地分片设立乡镇环保分局的做法。加强法

16、制培训 要健全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保证执法人员具备正确适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全省所有环保执法人员接受在职培训,每年应不少于两周时间,参加市以上环保部门组织的集中培训不少于三天。省、市环保法制培训和考试情况书面通报有关单位。加强证件管理要对持证执法人员实行定期考核,对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核发行政执法证件,作出待岗处理,暂停执法工作。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执法。对违纪违规、失职渎职、违反“江苏省环保工作人员八条禁令”的执法人员,一律吊销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岗位。加强执法装备 要配备适应现场监督检查实际需要的专用车辆和通讯器材;配备执法必需的现场暗管探测仪等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其它中学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