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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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的几个事项,小张的月工资为4000元。,园区科技园一家IT公司招用小张作为程序员,于2009年8月10日来公司报到上班。,资源的稀缺性是整个课程的前提,用工之日,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合同的签订之日,劳动合同法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对合同条款的规定,(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三)劳动合同期限;,(六)劳动报酬;,(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

2、危害防护;,(七)社会保险;,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密协议、补充保险和福利等其他事项。,关于试用期的问题,(一)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 1.试用期合格后再签劳动合同的 2.试用期只签试用期协议的 (二)约定的试用期能否延长 (三)哪些情况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不超过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超过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劳动合同期限超过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无劳动合同的风险,试用期合格后再签劳动合同的可能构成事实劳动关系,(2)未按时交

3、纳园区公积金问题 未交纳而要求赔偿 无法享受社保待遇问题,隔壁公司人事很郁闷,隔壁公司在2009年6月22日,录用了1名程序测试员,约定了6个月的试用期,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交园区公积金。上周一上班途中被一辆QQ撞成重伤,在医院抢救。,双倍工资和工伤相关费用,我单签个试用期合同行不行?,2008年1月,一家外贸公司招用宋某,与其签订了为期3个月的试用期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合格后转正。试用期结束后,双方签订了期限为一年的劳动合同。一年合同期满,宋某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能否拒绝?,不能!,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4、。,签订无固定期限的条件之一,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且劳动者没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情况的,(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是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6)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

5、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试用期延长问题,公司和小张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四年,双方依法可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公司以试用期期满考核成绩不理想为由单方面延长试用期。此要求合法吗?,不合法,试用期最多只能约定6个月。,公司和小张就约定两个月试用期,如果小张试用期期满考核成绩不理想,公司再延长试用期。,公司不能单方面延长。如需延长必须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

6、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试用期请假过多的问题,建议在规章制度中规定:试用期间事病假或非因工伤的情况超过多少天视为不能胜任工作。,劳动报酬,(一)最低工资标准 (二)工作时间与工资折算 (三)加班工资,关于最低工资标准,关于调整苏州工业园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苏园劳保【2007】1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以及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的实际情况,经园区管委会同意,现将园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意见通知如下: 一、园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执行的750元调整为850元; 二、园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执行的6.3元调整为7.2元; 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

7、标准不包括: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园区公积金;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用人单位在以月最低工资标准或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支付标准时,应另行支付并向有关机构缴纳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园区公积金。 四、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 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局) 二七年十月十一日,用人单位在以月最低工资标准或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支付标准时,应另行支付并向有关机构缴纳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园区公积金。,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

8、折算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

9、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三、2000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08号)同时废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二八年一月三日,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月工作日: 250天12月20.83天,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 (一)工作日延长劳动时间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加班工资; (二)在休息日劳动又不能在六

10、个月之内安排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加班工资; (三)在法定休假日劳动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 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的加班加点工资支付周期自加班加点当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第(二)项的加班工资支付周期自加班当日起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但劳动合同履行期限不足六个月的, 应当在劳动合同剩余时间内支付完毕。,关于特殊情况下的工资,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歇业,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给劳动者生活费的,必须同时承担应当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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