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工作面端头及两巷超前支护管理规定(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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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采煤工作面端头及两巷超前支护管理规定为切实加强采煤工作面上、下端头及两巷超前支护管理,进一步提高和巩固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结合焦煤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焦煤公司除采用充填开采、沿空留巷开采或有其它特殊要求以外的所有采煤工作面。 第二条 采煤工作面端头管理应遵守以下规定。 1、采用单体柱铰接梁支护的炮采工作面,使用单体柱型钢梁迈步对棚支护端头,端头对棚迈步步距与工作面循环进度一致。 2、采用单体柱型钢梁对棚支护的炮采工作面,使用单体柱型钢梁迈步对棚支护端头,端头对棚迈步

2、步距与工作面型钢梁一致。 3、采用悬移支架支护的采煤工作面,优先使用端头支架加强支护,使用单体柱型钢梁迈步对棚支护端头时,端头型钢梁迈步对棚与排头架间距不超过500毫米,超过500毫米时要增加一对棚,够一架悬移支架宽度时,要及时加架。端头对棚迈步步距与工作面循环进度一致。 4、采用综采(放)工艺的采煤工作面(设计采高3.5米),端头支护必须使用端头架。端头型钢梁对棚与排头架间距不超过500毫米,超过500毫米时要增加对棚,够一支架宽度时,要及时换成综采(放)支架。端头对棚迈步步距为600100毫米。 5、采用大采高综采工艺的采煤工作面(设计采高3.5米),端头支护必须使用端头架或过渡架。端头型

3、钢梁对棚与排头架间距不超过500毫米,超过500毫米时要增加对棚,够一支架宽度时,要及时换成综采支架。端头对棚迈步步距为600100毫米。 6、端头型钢梁长度为3.6米,一梁不少于4柱,柱间距(中-中)为1100100毫米(可以适应机头及安全口宽度进行调整梁长、柱间距),两端单体柱距梁端100100毫米,端头对棚同步梁间距(中-中)为600100毫米,并对梁间距为(中-中)20050毫米。 7、顺槽采用U型钢棚支护,或采用工钢棚支护时矿压显现明显,必须采用单体柱型钢梁进行超前换棚,型钢梁长度与巷宽相适应。如工钢棚矿压显现不明显,只把原工钢棚工钢柱腿替换成单体柱。端头第一对单体柱型钢梁迈步对棚必

4、须完全托住超前替棚梁或工钢梁的梁头。 8、顺槽采用锚网支护时,排头架与非回采侧巷帮间距不大于2米,排头架与非回采侧巷帮之间必须使用单体柱型钢梁架设迈步对棚加强支护顶板,同步梁间距(中-中)为600100毫米,并对梁间距为(中-中)20050毫米。 第三条 采煤工作面上下缺口管理应遵守以下规定。 1、炮采工作面机头处开缺口,机尾处不开缺口。缺口处采用单体柱型钢梁对棚支护。 2、悬移支架机采工作面机头、机尾处开缺口。缺口处选用端头架或单体柱型钢梁对棚支护,采用单体柱型钢梁对棚支护时,梁柱数量不少于“四对八根”。 3、缺口处单体柱型钢梁对棚与端头支护形式一致。 4、综采(放)工作面不得超前采缺口,如

5、确需采缺口时,必须将安全技术措施报生产技术部备案。 第四条 采煤工作面超前加强支护应遵守以下规定。 1、顺槽超前支护必须用单体支柱型钢梁叉子棚加强支护,超前距离应根据超前压力的实测数据确定,支护强度应与巷道压力相适应,确保断面满足通风、运输、行人等安全要求。最低要求为超前距离不少于20米范围内叉子棚不少于两排,20-100米范围内叉子棚不少于一排。顺槽采用U型钢棚支护的,采用单体支柱托梁(一梁不少于两柱)加强超前支护。 2、综采(放)工作面及悬移支架机采工作面超前加强支护具备条件的应优先选用超前架支护,长度不少于20米,20米以外叉子棚加强支护长度不少于80米。 3、顺槽采用U型钢棚支护的,换

6、棚段必须用单体支柱型钢梁叉子棚加强支护,沿巷道中心线方向必须至少打设三排叉子棚加强支护,上、下帮各一排,中间(或靠转载机)一排,一梁不少于四柱,柱间距900100毫米(可根据梁长及矿压情况变更支柱数量及柱间距)。超前换棚以外采用单体柱U型钢托梁加强支护,换棚段与单体柱U型钢托梁加强支护段总长度不少于100米。 4、顺槽采用锚网支护的,超前不少于20米范围内沿巷道中心线方向必须至少打设三排单体支柱型钢梁叉子棚加强支护,棚向与巷道平行,上、下帮各一排,中间(或靠转载机)一排,一梁不少于四柱,柱间距900100毫米(可根据梁长及矿压情况变更支柱数量及柱间距);棚向与巷道中心线方向垂直时棚间距不得大于

7、800毫米,一梁不少于三柱,梁长与巷宽相适应,柱间净距离不少于800毫米。 4、顺槽采用锚网支护的大采高综采工作面(设计采高3.5米)超前不少于40米范围内,采用单体支柱型钢梁叉子棚加强支护,棚向与巷道中心线方向垂直时棚间距不得大于600毫米,一梁不少于三柱(因设备原因打不上的,作业规程中要有说明,并采用其它方式加强支护),梁长与巷宽相适应,柱间净距离不少于800毫米,以外单排叉子棚支护长度不少于60m,一梁不少于四柱,柱间距900100毫米(可根据梁长及矿压情况变更支柱数量及柱间距)。 5、顺槽超前支护以外巷道顶板下沉掉兜、两帮收缩严重时,要及时维修补强,确保巷道断面满足通风、运输、行人等安

8、全要求。 第五条 其它规定 1、采煤工作面两端头及安全出口处单体支柱初撑力不得小于90kN(11.5MPa),超前支护单体柱初撑力不得小于50kN(6.4MPa),并采取防倒措施,对于软岩条件下初撑力达不到要求的,在制定措施、满足安全条件下,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工作面端头及超前矿压显现不明显的,单体柱可以不穿柱鞋、不加底梁。 2、采煤工作面上下隅角顶板垮落不充分时必须采取强制措施放顶,严禁使用风障、风帘导风处理瓦斯。 3、工作面端头、顺槽超前支护及超前换棚、换柱支护形式、规格参数、超前支护及换棚长度等必须在作业规程及施工图板上图示说明,标明架间距、棚距、最大、最小控顶距、支柱间、排距,且与现场保持一致。 4、顺槽超前100米以外叉子棚可用工钢梁、柱替代型钢、单体柱,但单体柱柱头必须垫扣板,防止单体柱柱牙承受压力。顺槽坡度达到或超过10度时,打叉子棚必须使用型钢梁、单体柱。 5、顺槽超前支护用铰接梁替代型钢时,铰接梁应铰接,不得出现丁字棚。 第六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 工作面端头及超前支护示意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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