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规范制度}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

上传人:冯** 文档编号:139643617 上传时间:2020-07-23 格式:PPT 页数:37 大小:66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作规范制度}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37页
{工作规范制度}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37页
{工作规范制度}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37页
{工作规范制度}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_第4页
第4页 / 共37页
{工作规范制度}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_第5页
第5页 / 共3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工作规范制度}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作规范制度}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3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尹永强制作,劳动法,沈阳理工大学,2,第9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 一、工作时间:又称劳动时间,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在一昼夜或一周之内,用于完成本职工作的劳动时间。(是衡量每一个劳动者劳动贡献大小的尺度,也是计付劳动报酬的依据。) 二、工作时间的法律特征: (1)工作时间制度要符合劳动者的自然生理规律; (2)工作时间是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的形式和计发劳动报酬的标准; (3)工作时间是法律明确限定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或通过与劳动者协商并得到同意,而不能超越法律规定,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4)工作时间是实际工作时间与相关活动时间的总和。,沈阳理工大学,3,

2、二、工作时间制度的分类:(我国的情况) 1、标准工作时间制度: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5天工作40小时; 2、缩短工作时间制度:适用于从事矿山井下、高山、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过度紧张等作业的劳动者,从事夜班工作的劳动者(夜班工作时间一般指当日晚22时至翌日晨6时,“轮班制”企业,夜班工作时间比白班少1小时,并按规定发给夜班津贴)、未成年工、哺乳期内的女职工。 3、延长工作时间制度:适用于从事受自然条件和技术条件限制的突击性或季节性工作以及完成其他紧急任务的职工(忙季工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1小时)。,沈阳理工大学,4,张某是某合资大酒店的服务员,根据该酒店的规定,职工每天工作5小时,没有休息日。19

3、99年9月的第一个星期天,张某因家中有事不能上班,于是提出应有休息日,请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随后向总经理请示,总经理未予以批准。 张某不服,又找到总经理当面商谈,张某说;“别的企业的职工每周都有两个休息日,我觉得我们每周至少也应安排一个休息日。”可总经理却说:“你怎么不想想他们每天工作时间是8小时,我们酒店每天的工作时间只有5小时,每周工作时间总和只有35小时,比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中规定的40小时还少5个小时,所以我们不再安排休息日。不信,我可以给你看看有关规定。”最终双方还是未取得一致看法,于是张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申诉,请求酒店给予其享受休息日待遇。 仲裁委员会受案

4、后,经调查确认该酒店自1999年2月以来,对职工实行每日5小时工作制,但从不让职工星期天休息,仲裁委指出该酒店的做法是错误的,因而支持了张某的请求,裁决该酒店给予张某每周一天的休息日。,沈阳理工大学,5,劳动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这是关于劳动者周休日的规定,是职工根据国家规定在每周内法定的休息时间,其中“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应理解为用人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有一次 24小时不问断的休息,即是说不管用人单位实行每日几小时工作制,都必须保证劳动者在每周内至少有一个连续一天的休息时间。本案中,酒店虽然每天仅工作5小时,但职工显然没有哪一天能24小时不间断的休

5、息,所以是违法的。,沈阳理工大学,6,4、综合计算工作日制度:是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但其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在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日制度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如果在整个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总数不超过该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只是该周期内的某一具体日(或周、月、年、季)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超过部分不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 5、不定时工作制度:适用于工作性质和职责范围不受工作时间限制的职工。 6、弹性工时制度:又称变形劳动时间,是

6、指工作周时数不便确定的前提下,在标准工作日的基础上按照事先规定的工作办法,由职工个人自主安排工作时间长度的工时制度。是标准工时制度的转换形式,体现了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特点。 7、非全时工作时间制度:主要适用于商店、旅馆、饭店等服务性单位和一些事业单位的小时工。,沈阳理工大学,7,2005年3月5日,古某与上海某石油化工厂签订了劳动合同,在货运装卸组当工人。该厂的货运装卸工作一般随车辆、货运产品生产情况决定,具有不固定性,有时在上班时间无装卸任务,但下班后又因运输货物的车辆进厂需要立即装卸,装卸货物的时间也由货物多少而定。化工厂每月给予古某一定的加班工资。2006年10月,石油化工厂经当地劳

7、动行政部门批准,对企业部分工作岗位的职工实行了不定时工作制,古某的工作也在批准之列。2006年12月5日,当古某领取11月份的工资时,发现缺少了加班工资,遂大为不满,要求化工厂支付其在8小时以外工作的加班工资。但化工厂认为,古某有时也存在一连几天工作不满8小时的情况,由于对古某实行的是不定时工作制,于是拒绝了古某的要求。古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出示了自己保存的11月份的装卸记录,上面确有超过8小时后的超时工作时间记录。古某认为,自己8小时以外的工作有据可查,但公司未支付加班工资;而且合同里并没有规定对他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公司单方变更劳动合同,将他的岗位认定为不定时工作

8、制是无效的。,沈阳理工大学,8,50多岁的陈大爷一直在某单位宿舍担任门卫工作,去年,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陈大爷突然提出单位必须支付这些年的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节假日加班工资共计14万余元。在担任门卫的10年间,陈大爷一直从事不定期劳动时间工作制,陈大爷要求给付加班工资的要求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吗?,沈阳理工大学,9,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规定: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另外,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国航空工业第二集团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作的批复中的

9、企业保卫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规定,本案原告的工作性质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属不定时工作制人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地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原告作为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人员不享受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在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和国庆节休假,不能安排休假的应当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被告在庭审过程中表示愿意支付陈大爷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但应当扣除被告已支付给陈大爷的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7431元。,沈阳理工大学,10,第二节 休息时间制度 一、休息时间:是指劳动者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免于履行劳动义务而自行支配的时间,也就是劳动者实现休息权的法定必要时间。(

10、休息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休息时间制度在我国的法律中的体现: 劳动法第38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沈阳理工大学,11,二、休息时间制度的内容:(我国的情况) 1、工间休息:即单位工作时间内的间歇时间,我国企事业单位要保证劳动者的工间休息,午休和吃饭的时间一般为12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少于半小时。工间操时间应算作职工的工作时间,通常不得超过20分钟。 思考题:中午吃饭时间是工作时间吗? 2、单位工作时间之间的休息时间:即两个邻近工作日之间的休息时间,一般不少于16小时。 3、周休息时间:即公休假,自1995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星期

11、六和星期天为周休息日。(如条件不具备也应灵活安排,公差不能享用者,可以补休。),沈阳理工大学,12,午餐休息时间是否算作工作时间,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主要看公司规章制度。一般,公司明确规定的午餐休息时间是不计算进工作时间的。但是,司法实践中对工作时间的认定,一般是按照员工是否因为公司的原因而无法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而认定的。 有部分企业,因为有食堂,或者集体叫外卖,所以在制度中规定员工午餐休息时间不得外出,擅自外出者,按照擅自离岗处理。如果有这样的规定,那么这个午餐休息时间就不能剔除在工作时间之外,因为此时员工的时间因为公司的规定不能自由支配。一般在这种情况下,午餐休息时间会被认定为工作时间。

12、要想避免午餐休息时间被认定为工作时间,就不能对员工在午餐休息时间的活动场所进行限制,同时要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或者规章制度中明确,午餐休息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 实践中,还有些企业规定有班前会、早操,等等,但这些班前会、早操又都安排在上班前,同时又规定班前会、早操不得迟到,否则按规定处理。其实,这种操作也是有问题的,最终班前会、早操所占用的时间全部要被认定为工作时间的。,沈阳理工大学,13,4、法定节日:是指根据国家和民族的风俗习惯或纪念要求,由法律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2008年经国务院批准,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国际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放假3天

13、) 5、年休假:即带薪休假(此制度产生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沈阳理工大学,14,中国国务院12月7日举行的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该条例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3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4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

14、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5条 第3款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沈阳理工大学,15,案例一:2007年7月张某与A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被派遣到B公司工作,工作满一年后,张某向B公司提出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 案例二:王某系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2009年7月,王某向已经为其连续工作满一年的C公司提出享受带薪年休假。 原则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

15、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然而,是不是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就享有带薪年休假呢?就这一问题,应当明确两点:首先,对于劳务派遣职工,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被派遣职工年休假,而被派遣职工无工作期间可充抵年休假;对于非全日制职工,到目前为止并不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沈阳理工大学,16,6、探亲假: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第2条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

16、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3条 职工探亲假期: (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沈阳理工大学,17,第三节 加班加点制度 1、加班: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内从事生产或工作。通常以工作日计算。(时间具有特定性) 2、加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在工作日以外继续从事生产或工作。通常以小时计算。(时间具有随意性),沈阳理工大学,18,3、加班加点的法律规定: 劳动法第41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