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装置与重要部位安全管理制度(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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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关键装置与重要部位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保证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适用于对本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3? 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第70号令)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G/*10.11-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防火与防爆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G/*

2、10.15-2010)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G/*10.12-2010)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G/*10.11-2010)安全作业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G/*10.16-2010)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文件编号:QG/*10.16-2010)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文件编号:QG/*10.8-2010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 3013-2008)4? 定义4.1关键装置,工艺生产操作是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腐蚀、高温、高压、真空、深冷、临氢、烃氧化等条件下进行的装置。4.2重要部位,是指制造、贮存、储运和销售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化学毒性为高度、极度危害的化学物质

3、,以及可能形成爆炸和火灾场所的罐区、装卸台站、码头、油库、仓库等;对装置和生产安、稳、长、满、优运行起关键作用的公用工程系统等。5? 职责5.1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所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5.2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操作人员及其他单位的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5)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防触电的要求,各项安全措施应齐全、完好。(6)制定相应的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安全检查表,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5.4.4各职能部门对关键装置及重点部门检查出的隐患,由各职能部门制定措施,确定整改责任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检查记录及整改情况报安全部,由安全部进行考核

4、。5.5各车间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管理5.5.1确认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点,绘制出危险点分布图,明确安全责任人。5.5.2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5.6班组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5.6.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5.6.2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5.6.3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5.6.4按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设施、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5.6.5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5.6.6必须按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器具和消防设施。5.6.7非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人员及相关的业务人员禁止进入。5.6.8外单位人员要

5、到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参观须经本公司领导批准方可。5.6.9外来单位人员到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必须进行登记。5.7应急预案及演练安环质监部、生产部组织生产车间制定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检修、仪表、电气等工作人员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常现象及事故。安环质监部和生产部要做好应急预案演练记录并对预案进行修订。6? 记录6.1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安全检查表6.2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档案6.3隐患整改通知单6.4班组安全活动记录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特种设备作业资质和证书。5.3 公司级管理人员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5.

6、3.1安全部负责制定公司级管理人员定点承包的安全管理机制,承包点设置“公司级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具体内容如下:a) 厂级管理人员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b) 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c) 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d) 督促隐患整改;e) 监督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f) 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5.3.2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其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保留活动记录。5.3.3安环质监部每季度对承包人进行考核和公布。

7、考核情况纳入承包人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中。5.4职能部门和使用部门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管理5.4.1 安环质监部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档案,注明公司级承包人,并建立安全检查记录。5.4.2各归口职能部门对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定期、定点、定线进行监督或巡检。5.4.3工艺、技术、设备、安全、仪表、电气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安全管理,要求如下:(1)各项工艺操作指标符合操作规程、工艺卡片要求;(2)各种动、静设备、设施、附件达到完好标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其安全附件应齐全好用,关键机组实行特护管理;(3)仪表管理符合制度要求,严格执行仪

8、表联锁管理规定;(4)各类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安全、灵敏、完好,符合有关规程和规定的要求,消防通道畅通;5.3公司级管理人员对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实行安全承包责任制。5.4安环质监部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5? 内容和要求5.1公司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确定5.1.1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由公司安环质监部、生产部、项目办、生产车间共同确定,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并在安环质监部备案。5.1.2公司确定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5.1.2.1关键装置:造气装置,脱硫装置,变换装置,脱碳装置,双甲装置,合成装置,双氧水装置,提氢装置,氢气压缩站,余热回收装置。5.1.2.2重点部位:造气炉,煤气气柜,变换炉,氢氮压缩机

9、,甲醇、甲烷、氨合成塔,余热锅炉,固定塔,氧化塔,萃取塔,液氨生产槽,液氨、甲醇、双氧水储罐区,3.5万伏高配站。5.2公司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监控要求5.2.1公司对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实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监控管理。5.2.2公司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界定分级、各种安全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制定,由主管生产的副总组织生产、安环、销售、车间等有关部门共同进行。5.2.3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还应执行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5.2.4对确定为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危险点,生产部应绘制分布图(现场标识)。5.2.5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各项工艺指标必须符合“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法”的要求,不得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5.2.6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各类动、静设备必须达到完好标准,压力容器、管道及其安全附件齐全好用,符合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5.2.7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仪表完好率、使用率符合规定;仪表连锁不得随意解列。5.2.8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各类安全设施、消防设备等配备齐全、完好,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消防通道畅通。5.2.9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班组要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严格遵守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5.2.10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所有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和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关?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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