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项目报告韶关市国土资源局农村土地二次调查项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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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韶关市国土资源局农村土地二次调查项目需求一、工作任务逐地块实地调查各辖区内土地的地类、面积和权属,掌握各类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开展基本农田状况调查,查清各辖区基本农田状况。1、开展农村土地调查,包括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土地权属调查。重点是实地调查变化地块的地类和面积,查清项目农村各类土地的利用状况2、开展基本农田状况调查,查清项目基本农田状况,并进行登记上证、造册。三、调查依据和技术路线1.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2. 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077号)3.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

2、体方案(2007,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4.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42007)5.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6. 全国土地分类(含过渡期间适用)(2001年,国土资源部)7.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2003年,国土资源部)8. 广东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实施方案(2007,广东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9. 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2007,国土资源部)10.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2007,国土资源部)11.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与编号(GB/T13989-1992)12. 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

3、GB/T120257.2-2006)13. 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技术规定(国土资发(2001)359号)14.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家土地局籍字第26号)15. 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数据汇交办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办公室)16. 全国及其广东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颁布的其他技术文件四技术路线围绕第二次土地调查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在我市已完成的土地利用更新调查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农村土地调查按照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调查成果,采用无争议的权属资料。农村土地调查采用1:1万比例尺,充分应用航空、航天遥感技术手段,及时获取客观现势的地面影

4、像作为调查的主要信息源,全市采用省厅统一提供的正射影像图作为调查基础图件资料,充分利用更新调查等现有资料,在GPS等技术手段引导下,实地对所有变化地块的地类、权属等情况进行外业调查,并详细记录,绘制相应图件,填写外业调查记录表,确定每一地块的地类、权属等现状信息。以外业调绘图件为基础,采用目视解译与计算机自动识别相结合的信息提取技术,对每一地块的形状、范围、位置进行数字化,准确获取每一块土地的界线、范围、面积等土地利用信息。统一标准,更新完善全市各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土地调查数据库。在现有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的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和技术规范,系统整理外业调查记录,并逐图斑录

5、入调查记录。通过对土地利用图斑的图形数据和图斑属性的表单数据进行属性联结,形成集图形、影像、属性、文档、控制点等为一体的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五、农村土地调查作业方法及要求根据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采用两级分类,其中一级类12个,二级类 57 个。此次作业按照国家规定地类标准进行内、外业工作。做好内外业资料的交接工作,并认真仔细的分析外业提供的所有资料,内业在外业提供资料的基础上展开全面工作。1行政界线和权属界线的核查开展全面工作之前,各县级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在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已核定的由各县民政部门提供的乡镇行政界线和原详查核定的权属核定书进行再次全面的核

6、实,同时根据更新调查后进行的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中遇到的行政村合并分割和权属界线调整等原因造成权属界线变化,根据变化情况和有关权属界线制作规程要求,制作好权属界线核定书,界线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修改调查工作底图。对以往发生的争议土地,在当地政府协助下再次进行协调,能够协调的土地要进行界线调整,通过多方协调,还不能协调的土地仍然保留争议,尽可能不产生新的争议土地。2地类调查地类调查包括线状地物、图斑、零星地物和地物补测等内容。根据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对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我市准备采用综合调绘法,既全电脑调查的工作方法进行调查。对零星地物不进行调查。综合调绘法的步骤:第一步

7、,收集相关资料。室内解译前可广泛收集与调查区域有关资料,如土地更新调查图件资料、土地利用数据库,自然地理状况,最新的交通图、水利图、河流湖泊分布图、地名图等,作为室内判读的参考资料。 第二步,室内预判解译。在室内对影像进行预判解译,可采用直接目视判读解译,包括利用已有土地利用数据库与调查底图(DOM)套合,参考原来更新调查数据进行解译,并在计算机中依据影像将预判解译的界线、图斑、地类等标绘在调查到底图上。通过室内解译,将能够确认的地类和界线、不能够确认的地类或界线,分别用不同的线划、颜色、符号、注记等形式标绘在调查底图上。对影像不够清晰或室内无法判读解译的地类或界线,以及线状地物宽度,应由野外

8、补充调查确定。第三步,外业实地核实和补充调查。外业调查应到实地对内业标绘的地类、界线等内容逐一进行核实、修正或补充调查;对内业不确定或无法解译的影像作重点调查;对影像上没有的、新增加的地物进行补测,并将核实、补测的内容及属性标绘在调查底图上、其属性记录在农村土地调查记录手簿中。最终获得能够反映调查区域内土地利用状况的原始调查图件和资料,以此作为内业数据库建设的依据。 3、线状地物调查线状地物包括河流、公路、管道用地、农村道路、林带、沟渠和田坎等。(1)线状地物调绘要求a线状地物宽度大于等于图上2mm的,按图斑调查。b线状地物宽度小于图上2mm的,调绘中心线,用单线符号表示,称为单线线状地物。c

9、对大于等于1m的单线线状地物,应予调绘并实地量测宽度,精确到0.1m。线状地物长度可在图上量取。 d单线线状地物要求在宽度均匀处实地量测宽度,并在调查底图对应实地位置打点标记量测点及其宽度值;当宽度变化大于20时,应分段量测宽度,并对应实地变化处,在调查底图相应位置垂直线状地物绘一短实线,分隔宽度不同的线状地物,分段计算面积。e当线状地物与行政区域界线、土地权属界线、地类界线重合时,线状地物调绘在准确位置上,行政区域界线、土地权属界线用符号表示,地类界省略不表示。考虑到我市耕地中线状地物较多,耕地内的线状地物不能作为图斑界使用。(2)线状地物编码注记与要求a线状地物属性主要包括,线状地物的编号

10、、坐落、权属单位、权属性质、类型、面积等,这些属性应注记在数据库中。为了读图、用图的方便,在图上只对部分属性进行注记。b线状地物注记采用ab/c的形式,a表示线状地物编号,b表示权属性质(国有土地表示为 “G”,集体土地不标注),c表示地类编号。c编码标注方法,在线状地物宽度量测点上,字头朝北(东北)或西(西北),平行线状地物标注ab/c及宽度;在非宽度量测点上只标注其宽度(主要用于面积计算方便)。当线状地物较长时,为了用图方便,相隔一定距离注记其宽度,但不需打点以示区别。(3)线状地物调绘、量测边界的确定.河流水面从河流的横断面看,可分为无堤和有堤两种类型。一般由河流水面、河滩、河堤构成。河

11、流水面调查是按常水位线调绘或量测,一般情况下,大部分河流的常水位线与近期影像基本一致,可按影像调绘;特殊情况下,可参照近期地形图等资料标绘常水位线。河流滩涂(内陆滩涂)是河流的常水位线与一般年份的洪水位线之间的区域,调查时,可按实地现状或在当地了解情况或向有关部门咨询调绘或标绘。堤是人工修筑的常水位岸线以上的建筑物用地,调查时,可根据实地现状调绘或量测宽度。 具体调绘时注意以下几个问题的处理。a.实地宽度小于20m的河流按单线线状地物调绘,实地量测宽度。b.季节性河流应以有水时的水位线按河流水面调绘。c.当滩涂不能够依比例尺调绘时,可综合到河流水面中。d.对于人工修建(水泥结构)的主要用于挡水

12、的堤,不能够依比例尺调绘时,可综合到内陆滩涂或河流水面中。e.对于主要用于交通的堤,按交通用地调绘。f.对于建在堤上(主要指比较大的堤)的居民点,按居民点要求调绘。g.用于护堤的零星或成行的树木,可综合到堤中,否则按林带或林地调查。.公路、农村道路公路、农村道路类型相似,从横断面结构看,主要为有无路基、有无道沟(主要用于护路的沟)之分。道路用地一般包括路基、道沟、护路行树等。当公路用地已确权,调查时按权属范围进行调绘或量测;没有确权的,按道路定义,参照影像和实地,按现状将道路用地范围调绘在调查底图上或实地量测宽度。具体调绘时需注意的几个问题。a.以图斑调绘的道路用地,应保持道路本身应有的形状。

13、b.道路两测以护路为目的行树(护路林),可综合到道路用地中,否则按林带或林地调绘。c.道路与耕地相邻时,一般调绘到耕地边,不能够依比例尺调绘的其他狭长地类,可综合到道路用地中。d.道路与其他地类相邻时,不能够依比例尺调绘其他地类,综合到相邻地类中,不调绘到道路用地中。e.道路和建设用地相邻时,道路与建设用地之间的零星空地归到建设用地中,不能调绘到道路中,使道路保持其应有的形状。沟渠沟渠是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一般在耕地中。沟渠包括渠槽、渠堤和护渠林带,调绘时应根据沟渠的不同分别处理。沟渠量测需注意的几个问题。a.耕地中的沟渠一般调绘到耕地边缘,量测沟渠两边耕地到耕地间的距离。b.当沟渠无堤时量测到

14、渠槽边缘,如果沟渠边有树量测到树外侧耕地边缘;当沟渠有堤时量测到堤外侧坡脚处。c.当沟渠边为非耕地时,按沟渠含义调绘,保持沟渠应有的形状,其他不能够依比例尺调绘零星地类归到非耕地中。(4)线状地物的表示线状地物,宽度大于或等于图上2mm时,依据影像按图斑调绘;宽度小于图上2mm时,按规程中相应线状地物的线状符号半依比例尺调绘和表示。.线状地物交叉时,上面的线状地物连续表示。从上向下俯视,上面的线状地物连续表示,下面的断在交叉处。面积计算时,只计算上面线状地物的面积。.线状地物穿过隧道时,线状地物断在隧道两端,隧道内线状地物可用虚线表示,不计算面积。.线状地物与地类界线重合时,只标绘线状地物(耕

15、地内除外)。 .线状地物与行政区域界线、土地权属界线重合时,线状地物调绘在准确位置上,行政区域界线或土地权属界线用符号表示,视下列不同情况标绘:a.以双线(图斑)表示的线状地物中心为界的,境界线或权属界线符号标绘在其中心线上,作为图斑界。b.以双线(图斑)表示的线状地物一侧为界的,境界线或权属界线符号在线状地物图斑界线外侧0.2mm处标绘。 c.以单线表示的线状地物中心为界的,境界线或权属界线符号离线状地物0.2mm,交错标绘在其两侧。 d.以单线表示的线状地物一侧为界的,境界线或权属界线符号离线状地物0.2mm,标绘在该侧。 e.线状地物为行政区域界线或土地权属界线时,不得进行取舍,必须调绘和表示。线状地物并行,符号化后距离小于图上0.2mm影响表示的,主要线状地物在准确位置表示,次要线状地物偏离主要线状地物0.2mm表示。线状地物重要性按照河流、高速公路、国道、干渠、县(含)以上公路、农村道路、沟渠、林带、管道的顺序逐次降低。两条(含)以上线状地物并行时,一般不综合处理,按下列要求调绘和表示:a.均为双线表示的线状地物并行。均要调绘在工作底图准确位置上;b.双线表示的线状地物与单线线状地物并行。双线线状地物调绘在工作底图准确位置,单线线状地物按准确位置调绘或离双线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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