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项目报告新城校区集中空调节能控制系统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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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泰安一中新城校区集中空调节能控制系统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SDTASJ2017-0761-00采购人: 泰安一中新城校区筹建处(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公章) 日期:2017年6月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32.1 总则52.2 谈判文件102.3 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142.4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92.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地点192.6 唱价、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及废标202.7 纪律和监督302.8 质疑与投诉31第三章 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333.1 评审过程333.2 价格扣除35第四章

2、合同条款和格式374.1 签订合同374.2 追加合同金额374.3 质量与验收374.4 合同主要条款38第五章 交货、竣工、提供服务时间425.1 交货期425.2 交货地点425.3 验收425.4 质量保证期425.5 售后服务42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436.1 项目说明436.2 采购产品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436.3 合格样品标准44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457.1 报价部分467.2 商务部分517.3 技术部分70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受泰安一中新城校区筹建处的委托,对泰安一中新城校区集中空调节能控制系统工程及其相关服务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组织

3、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1、项目编号:SDTASJ2017-0761-002、项目名称:泰安一中新城校区集中空调节能控制系统工程3、项目内容:本次采购内容是电源进线柜1台,冷冻水循环泵能效控制柜3台,冷却水循环泵能效控制柜3台,冷却塔见机馈电柜1台,系统能效控制总柜1台,管理端能效控制管理系统1套,温度变送器、压力变送器、流量传感器、温/湿度变送器等仪表元件,流量计电动阀,控制线缆及管线若干。供货安装期为10日历日。4、预算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37.479843万元。5、供应商资格要求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5.2供应商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具备有效的营

4、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6、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7、谈判文件的获取7.1时间:自2017年7月3日起至2017年7月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7.2地点: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7.3地址:泰安市迎春西路56号五楼;7.4方式:来人获取。购买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套(需加盖单位公章);7.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8、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8.1递交时间:2017年7月13日13时

5、30分起至14时30分止;8.2截止时间:2017年7月13日14时30分;8.3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开标厅;8.4地址:泰安市花园路39号。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9、联系方式9.1 采购人:泰安一中新城校区筹建处地址:泰安市青年路117-3号电话/传真:0538-5368266联系人:泰安一中新城校区筹建处9.2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项目经理:陈锋地址:泰安市迎春西路56号五楼E-mail:电话/传真:0538-843309710、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11、附件:谈判文件电子版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2.

6、1 总则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谈判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本谈判文件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1.1 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及要求1采购人泰安一中新城校区筹建处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3项目名称泰安一中新城校区集中空调节能控制系统工程4标段名称泰安一中新城

7、校区集中空调节能控制系统工程5项目内容本次采购内容是电源进线柜1台,冷冻水循环泵能效控制柜3台,冷却水循环泵能效控制柜3台,冷却塔见机馈电柜1台,系统能效控制总柜1台,管理端能效控制管理系统1套,温度变送器、压力变送器、流量传感器、温/湿度变送器等仪表元件,流量计电动阀,控制线缆及管线若干。6预算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37.479843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首轮报价不得等于或者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7供应商资格要求7.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7.2供应商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7.3本项目不

8、接受联合体报价。8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1、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2017年3月-2017年5月)5、近一年度财务状况报表;(2016年度)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7、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材料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8、供应商认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投标无效。注:1、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指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2017年3月-2017年5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投标人

9、若按季度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一个季度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2、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主要是指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2017年3月-2017年5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也需要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3、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9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供应商必须自行踏勘现场,否则后果自负。10提出谈判文件答疑时间2017年7月7日16时30分前。11谈判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截止时间2017年7月7日17 时00分。12

10、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自答疑、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13投标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4投标保证金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等形式缴纳。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名义办理,不得以供应商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供应商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谈判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4、收取人: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5、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泰安岱岳支行6、账号:1604 0401 0902 0122 814 7、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

1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8、联系电话:0538-843059715报价范围含税全包价,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总价包死,不做调整。1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不允许。17响应文件电子 版内容: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份数:1份;格式:PDF、DOC或XLS等;介质:U盘或光盘;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18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19样品要求不需提交样品。20响应文件装订1、响应文件包含报价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2、响应文件为A4幅面,胶装成册,否则其报价无效。21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22递

12、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递交时间:2017年7月13日13时30分起至14时30分止。截止时间:2017年7月13日14时30分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开标厅。地址:泰安市花园路39号。23响应文件是否退还不退还。24谈判时间、地点谈判时间:2017年7月13日14时30分;谈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5响应文件密封性检查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26唱价顺序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进行。27谈判小组谈判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28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29报价轮次本次谈判共2轮报价(含首轮公开唱价)。30技

13、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否31成交供应商确定确定成交供应商32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定案后付至审计定案值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两年无质量问题30日内一次性付清。33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

14、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在评审时提交谈判小组审核,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4监督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7质保期两年38其他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供应商所投设备必须与现场设备兼容并保证调试运行成功,达到甲方使用设计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自行踏勘现场,否则后果自负。2.1.2 当事人2.1.2.1采购人:系指泰安一中新城校区筹建处。2.1.2.2供应商:是指响应采购要求且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2.3谈判小组: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2.1.2.4成交供应商:系指经谈判确定的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2.1.2.5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2.1.3 谈判依据及原则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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