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总务}北票市统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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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票市统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制定说明北票市统计局是市政府主管统计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全市的统计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地反映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贯彻执行统计制度、方法,准确、及时、全面地完成国家、省、市常规性统计调查任务和临时调查任务;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为市委、市政府制定政策、编制计划、指导工作提供依据,为全社会提供信息服务;实施统计监督,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指导全市统计体制和方法制度改革,加强统计现代化和规范化建设;负责全市统计干部的教育和培训工作,以及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北票市统计局具有下列权利: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统计监督权;统计执法权。市统计局及其统计人员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依照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有权检查统计资料的准确性,要求改正不确实的统计资料,检查各类统计违法行为,查处各类统计违法案件;有权制定和管理统一的统计报表制度,审查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统计资料管理发布权。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职能设置,北票市统计局行政处罚职权执法主体1个,没有授权执法主体和委托执法。统计执法依据有统计法律1部,统计行政法规4部,地方统计法规2部,统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3部。北票市统计局统计执法对象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

3、所有统计调查单位和个人。统计执法检查的内容包括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等十五项统计违法行为。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分别由综合法规股、商贸社保股、工业投资股、能源股、服务业股具体负责. 北票市统计局始终坚持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初步建立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利的统计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健全了统计行政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执法责任,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统计执法活动,保证了统计法律、法规在我市的正确实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规范统计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改革和优化我市软环境建设,

4、加强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运行的约束和监督,形成公正准确,科学详尽,分层决策和责任落实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机制.依据转发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北政办发20088号),并结合统计行政处罚执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标准。如果法律法规有新的变动,我们将及时予以调整。二八年九月十六日北票市统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序号法律法律规章名称条款及规定适用条件或事实要件确定标准裁量幅度处罚权限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企业事业组织有统计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予以警告,并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体工商户

5、有统计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予以警告,并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有统计法第二十七条(一)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二)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三)拒报或者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属于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执法处室负责人报请合议委员会批准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有统计法第二十七条(一)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二)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三)拒报或者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属于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对企业事业组织处以2000元以上9000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处以1500元以下

6、罚款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有统计法第二十七条(一)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二)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三)拒报或者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对企业事业组织处以9000千元以上1.6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处以3千元以下罚款企业事业组织、个体工商户有统计法第二十七条(一)虚报、瞒报统计资料的;(二)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三)拒报或者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违法行为对企业事业组织处以1.6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处以5千元以下罚款执法处室负责人报请合议委员会批准2第三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有统计法第二十九条第二

7、款所列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属于初次违法没收违法所得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有违法所得的,不属于初次违法且违法数额不大的处违法所得0.5倍以下的罚款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有违法所得的,且违法数额较大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下的罚款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有违法所得的,且情节严重违法数额巨大的处违法所得1.5倍以下的罚款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

8、,没有违法所得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处2000千元以上5000千元以下的罚款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没有违法所得造成他人财产损失较大的处5000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执法处室负责人报请合议委员会批准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没有违法所得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3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三十六条经济普查对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可以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一)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

9、进行的调查的;(二)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三)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企业事业组织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万元以下罚款;个体经营户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万元以下罚款。 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的,属于情节轻微的予以警告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的,且情节较重的对企业事业组织处以2000元以上9000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处以500元以上1.5千元以下罚款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

10、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的,且情节严重的对企业事业组织处以9000千元以上1.6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处以1.5千元以上3.5千元以下罚款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的,且情节特别严重的对企业事业组织处以1.6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处以3.5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属于情节轻微的予以警告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且情节较重的对企业事业组织处以2000元以上9000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处以500元以上1.5千元以下罚款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且情节严重的对企业事业组织处以9000千元以上1.6

11、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处以1.5千元以上3.5千元以下罚款执法处室负责人报请合议委员会批准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且情节特别严重的对企业事业组织处以1.6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处以3.5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属于情节轻微的予以警告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且情节较重的对企业事业组织处以2000元以上9000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处以500元以上1.5千元以下罚款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且情节严重的对企业事业组织处以9000千元以上1.6万元以下罚款,对

12、个体工商户处以1.5千元以上3.5千元以下罚款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且情节特别严重的对企业事业组织处以1.6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体工商户处以3.5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4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第三十九条农业普查对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一)拒绝或者妨碍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二)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农业普查资料的;(三)未按时提供与农业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四)拒绝、推

13、诿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农业普查执法检查的;(五)在接受农业普查执法检查时,转移、隐匿、篡改、毁弃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普查表、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予以警告,并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农业生产经营户有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国家统计局派出的调查队予以警告,并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拒绝或者妨碍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属于情节轻微的予以警告拒绝或者妨碍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且情节较重的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9000千元以下罚款,对农业生产经

14、营户处以500元以上1.5千元以下罚款拒绝或者妨碍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且情节严重的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处以9000千元以上1.6万元以下罚款,对农业生产经营户处以1.5千元以上3.5千元以下罚款执法处室负责人报请合议委员会批准拒绝或者妨碍普查办公室、普查人员依法进行调查的,且情节特别严重的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处以1.6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对农业生产经营户处以3.5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农业普查资料的,属于情节轻微的予以警告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农业普查资料的,且情节较重的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9000千元以下罚款,对农业生产经营户处以500元

15、以上1.5千元以下罚款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农业普查资料的,且情节严重的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处以9000千元以上1.6万元以下罚款,对农业生产经营户处以1.5千元以上3.5千元以下罚款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农业普查资料的,且情节特别严重的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处以1.6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对农业生产经营户处以3.5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未按时提供与农业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属于情节轻微的予以警告未按时提供与农业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且情节较重的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9000千元以下罚款,对农业生产经营户处以500元以上1.5千元以下罚款执法处室负责人报请合议委员会批准未按时提供与农业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且情节严重的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处以9000千元以上1.6万元以下罚款,对农业生产经营户处以1.5千元以上3.5千元以下罚款未按时提供与农业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且情节特别严重的对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处以1.6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对农业生产经营户处以3.5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罚款拒绝、推诿和阻挠依法进行的农业普查执法检查的,属于情节轻微的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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