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项目报告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申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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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2017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申报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助推制造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决定联合开展2017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工作,有关事项要求如下:1、 项目支持主要内容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将围绕2类项目:一是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试验验证类项目;二是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类项目。2017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项目指南详见附1。2、 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促进企业创新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明确项目实施目标,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促进产业提质增效、节能降耗、转型升级。纳入智能制造专项

2、的项目,先预拨一部分财政补助资金,如期实现目标并通过竣工验收的,将给予后续财政资金奖励;未如期完成竣工验收的,将收回已补助的资金。对于项目承担单位擅自调整实施内容或项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等问题的,除将收回已补助资金外,还将进行业内通报等处理。3、 项目组织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申报项目评审,择优遴选。所有申报项目需经项目建设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4、 项目申报条件(一)申报项目的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二)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须由用户、系统集成商、软件开发商、核心智能制造装备供应商等组成的联合体联合申报。联合体成员单位

3、间须签订合作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组织方式和运营机制、成员单位具体权责、长期发展计划以及本项目的任务分工等。联合体牵头单位作为项目申报单位。(三)每个申报单位只允许在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试验验证项目或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中牵头申报一个项目。(四)申报项目须能够在2019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试验验证项目应具备标准草案初稿等标准化基础;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须为已开工在建项目。(五)申报项目应具有知识产权归属明确的核心技术,项目的技术参数和功能有重大突破,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并在竣工验收前完成有关主管部门对知识产权申请的正式受理。(六)申报项目应具有需求迫切、经济效益

4、显著,目标产品具备技术先进、市场潜力大、示范带动作用强等特征。5、 申报程序和要求(一)申报单位根据指南和项目申报书(详见附1、2)内容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一式10份(附电子版);附件请按规定顺序装订一式1份,并报送所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申报单位对所报文件及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二)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于2017年6月5日前联合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报送推荐文件(推荐项目汇总表详见附3),逾期将不予受理。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项目不超过15项,计划单列市推荐项目不超过5项。中央企业和部属单位项目通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推

5、荐,但不占地方项目推荐指标。(三)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进行联合审议,并批复2017年智能制造项目立项建议书。对于已批复的智能制造项目,中央财政按照预算管理等规定,审核并预拨一部分补助资金。(四)智能制造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承担单位应通过所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提出后续补助资金申请。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认真组织开展2017年智能制造项目的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加强项目监管,监督项目承担单位如期完成项目实施目标。联系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叶猛: 010-68205623 董挺: 010-68205630财

6、政部经济建设司: 刁诚诚: 010-68552878附:1.2017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 指南 2.智能制造专项项目申报书(格式) 3.各地方2017年智能制造推荐项目汇总表附12017年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项目指南一、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试验验证(一)重点方向1、基础共性和关键技术标准开展智能制造基础共性和关键技术标准制定,重点对项目进行试验验证。重点方向包括:(1) 智能工厂:智能装备故障诊断和预测性维护标准;(2) 智能服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关键技术标准;(3) 工业互联网:基于IPv6的网络互联标准、应用协议与数据互认标准、工业互联网开放接口标准、工业互联网

7、可信服务标准。(4) 工业云、工业大数据、工业软件、工控安全:工业云网关关键技术标准、工业数据空间参考模型标准、工控安全防护关键技术标准。2、行业应用基础性标准结合智能制造相关基础共性标准和关键技术标准的成果,在中国制造2025十大领域和传统制造业重点领域,开展数字化产品设计/工艺仿真信息集成标准制定;智能装备之间、智能装备与物之间、智能装备与制造系统之间互联互通及互操作要求制定;智能装备故障信息数据字典标准制定;机器人检测与故障诊断信息模型标准制定;安全可控射频识别应用标准制定;面向行业的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通用模型制定;面向行业的个性化定制标准制定;大型装备/成套装备远程运维以及基于产业链

8、的企业群协同设计/制造标准制定;面向行业的工业云和工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及应用标准制定;面向行业的工业技术软件化标准制定;面向行业的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及测评标准制定。(二)实施内容1、开展智能制造基础共性、关键技术、行业应用基础性标准制定,重点开展试验验证,包括标准试验验证所需的设施和设备(含软、硬件),以及试验验证的方法和结论等内容。2、建设试验验证平台,成为本行业或其他制造业领域推进智能制造标准贯彻实施的公共服务平台。(三)考核指标1、形成具备申报标准制定立项要求的标准草案。2、标准草案必须在试验验证平台和至少三个企业中,对标准全部内容进行试验验证。二、重点领域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紧密围绕中国

9、制造2025十大重点领域,适当兼顾制造业其他领域转型升级需求,重点在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等方面开展智能制造新模式推广应用。进一步提升智能制造核心技术装备及短板装备的创新能力,夯实核心支撑软件、工业互联网与信息安全等基础,在智能化生产过程中开展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提升装备智能化水平,实现对产品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物流销售、运维服务等环节的智能决策支持。满足产品设计、工艺、制造、检验、物流、服务等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的智能化需求,逐步探索和实践有效的经验和模式,丰富成熟后,在制造业各领域全面推广。(一)重点方向1、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基于窄

10、带物联网(NB-IOT)的智能设备,智能可穿戴设备及3C产品,5G通信关键器件,集成电路、关键设备及其核心零部件,先进半导体功能材料,工厂内部网络和工厂外部网络关键产品,标识解析软硬件产品,工业互联网平台及安全保障产品。2、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领域:高档数控系统,数字化伺服系统,高效节能和特种用途电机,机器人关键部件与系统,数控机床关键功能部件,高端轴承,变速箱。3、航空航天装备领域:航空航天机电产品及复杂部件,直升机关键部件,航空发动机及其关键配套件。4、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领域:船舶中间产品,船舶与海洋工程机电设备,船用设备关键零部件。5、先进轨道交通装备领域:轨道交通装备及关键部件,

11、机车检修,施工装备。6、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领域:节能汽车电喷系统及关键零部件,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动力电池、自动驾驶辅助系统等关键零部件,轻量化汽车关键零部件。7、电力装备领域:水力发电设备,智能电器设备,锂电池及光伏设备,智能电网及用户端关键设备,燃气轮机及其关键配套件。8、新材料领域:高性能碳纤维及复合材料,稀土新材料,钢铁新材料,有色金属高端功能材料与制品,高端炼化及工程塑料,含能材料(工业炸药、雷管、炸药制品)。9、农业机械领域:大型高效农机及关键零部件,高端农机用液压件。10、医药等民生领域:诊疗设备,制药装备,药品生产,纺织服装,轻工,食品。(二)项目建设内容1、离散型智能制造。车间

12、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数字化建模;基于三维模型的产品设计与仿真,建立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关键制造工艺的数值模拟以及加工、装配的可视化仿真;先进传感、控制、检测、装配、物流及智能化工艺装备与生产管理软件高度集成;现场数据采集与分析系统、车间制造执行系统(MES)与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PLM)、企业资源计划(ERP)系统高效协同与集成。2、流程型智能制造。工厂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数字化建模;生产流程可视化、生产工艺可预测优化;智能传感及仪器仪表、网络化控制与分析、在线检测、远程监控与故障诊断系统在生产管控中实现高度集成;实时数据采集与工艺数据库平台、车间制造执行系统(MES)与企业资

13、源计划(ERP)系统实现协同与集成。3、网络协同制造。建立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平台或工业大数据服务平台,信息数据资源在企业内外可交互共享。企业间、企业部门间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市场需求实现集聚与对接,实现基于云的设计、供应、制造和服务环节并行组织和协同优化。4、大规模个性化定制。产品可模块化设计和个性化组合; 建有用户个性化需求信息平台和各层级的个性化定制服务平台,能提供用户需求特征的数据挖掘和分析服务;产品设计、计划排产、柔性制造、物流配送和售后服务实现集成和协同优化。5、远程运维服务。建有标准化信息采集与控制系统、自动诊断系统、基于专家系统的故障预测模型和故障索引知识库;可实现装备(产品)远

14、程无人操控、工作环境预警、运行状态监测、故障诊断与自修复;建立产品生命周期分析平台、核心配件生命周期分析平台、用户使用习惯信息模型;可对智能装备(产品)提供健康状况监测、虚拟设备维护方案制定与执行、最优使用方案推送、创新应用开放等服务。(三)考核指标1、综合指标离散型智能制造和流程型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实现生产效率提高20%以上,运营成本降低20%以上,产品升级周期缩短30%以上,产品不良品率降低20%以上,单位产值能耗降低10%以上。网络协同制造和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新模式应用项目实现运营成本降低20%以上,产品升级周期缩短30%以上,生产效率提高20%以上。远程运维服务新模式应用项目实现运营

15、成本降低20%以上,生产效率提高20%以上,单位产值能耗降低10%以上。2、专利、软件著作权、标准(技术规范)申请2项以上发明专利,登记3项以上软件著作权,形成3项以上企业/行业/国家标准草案(技术规范)。3、工业互联网每个新模式应用项目中应至少采用1种以上工业互联网系统与设备。包括:(1)基于IPv6、4G/5G移动通信、窄带物联网、短距离无线和软件定义网络(SDN)等新型技术的工业互联网设备与系统。(2)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系统。(3)工业互联网平台;融合多种新技术的工业以太网。(4)覆盖装备、在制产品、物料、人员、控制系统、信息系统的工厂无线网络;工业云计算、大数据服务平台。(5)工业互联网安全系统与设备。4、工业软件每个新模式应用项目中应至少采用2种以上智能制造支撑工业软件。包括:(1)设计、工艺仿真软件。计算机辅助类(CAX)软件、基于数据驱动的三维设计与建模软件、数值分析与可视化仿真软件、模块化设计工具以及专用知识、模型、零件、工艺和标准数据库等。(2)工业控制软件。高安全、高可信的嵌入式实时工业操作系统,智能测控装置及核心智能制造装备嵌入式组态软件。(3)业务管理软件。制造执行系统(MES)、企业资源管理软件(ERP)、供应链管理软件(SCM)、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软件(PLM)、商业智能软件(BI)等。(4)数据管理软件。嵌入式数据库系统与实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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