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制度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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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岩厦蓉高速公路扩建工程A6合同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 制 人: 审 核 人: 审 批 人: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龙岩厦蓉高速公路扩建工程A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2015年4月 龙岩厦蓉高速公路扩建工程A6合同段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 录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2三、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4四、安全责任登记制度9五、持证上岗制度9六、安全会议制度12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4八、机械设备管理制度19九、安全物资管理制度21十、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安全管理制度23十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6十二、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28十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30十四、场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32十五、施工

2、现场内保制度35十六、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8十七、危险性较大作业管理制度48十八、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管理制度52十九、安全生产奖惩制度54二十、事故的应急救援63二十一、安全生产宣传及文化建设制度65二十二、进场人员实名登记制度66二十三、安全生产群防群治制度67二十四、意外伤害保险制度68二十五、分包工程安全管理制度69二十六、防台、防汛、防暑、防冻和夜间、不中断交通等专项施工安全保障措施编制和管理制度71二十七、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73二十八、施工现场危险品管理制度74二十九、文明施工管理制度77三十、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79三十一、平安工地建设制度81三十二、施工安全风

3、险评估制度84三十三、夜间施工值班带班制度88三十四、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90三十五、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92三十六、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95三十七、安全事故与信用考核挂钩制度98三十八、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100三十九、隧道洞口值班登记制度102四十、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1041龙岩厦蓉高速公路扩建工程A6合同段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明确安全目标,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1、项目经理根据工程特点及上级有关要求,负责组织制定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目标。2、安全管理总体目标: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4、,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杜绝安全责任事故。3、安全管理控制目标:3.1、无工伤死亡责任事故。3.2、无火灾、爆炸、高处坠落、中毒、管线破坏等社会影响较大事故。3.3、安全教育培训率、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特种设备检测合格率、事故隐患整改率达100%。3.4、创建省级示范“平安工地”。4、项目经理围绕既定安全管理目标,负责组织制定完成目标的具体工作计划或措施,并将安全工作计划分解到各部门和施工队。5、项目经理部各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均有宣传和贯彻实施安全管理目标的权利和义务。6、项目经理负责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和施工队安全管理目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考核。7、安全

5、管理目标应在项目经理部显著位置公示。 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为加强我部施工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安全事故,提高施工工程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1、凡在我部施工区域内工程施工均须按照本制度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各施工工班负责本班区域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查工作。项目部具体负责本部范围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作。 2、各施工班组应当具备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各施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

6、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3、对施工安全生产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需要审查批准或者验收的,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 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 4、各个施工班组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项目部对建施工班组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进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工措施的班组不得施工作业。 5、各班组对本班组工程项目

7、进行自检自查,合格后报项目部审查。审查后,认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施工要求的,报项目安监部备案。 各班组足额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奖惩制度、安全生产资保障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生产检查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制度。6、参建班组安全责任要明确,要按规定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费要计划使用,安全防护、临时设施的搭设提前计划。拟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设施计划情况,已进场的必须完好。施工现场围档、冲洗台、临时设施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7、本制度由厦蓉

8、A6标项目部安监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三、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为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严肃对事故责任者的追究,为认真落实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增强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搞好安全生产的责任心,促进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健康地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施工特点,特制定本制度。1、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安全总监、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岗位)负责人为成员。2、凡发生重伤、死亡工伤事

9、故;设备事故、火灾、爆炸等事故的施工队、班组,经查实,项目部管理人员、施工队长、班组长和工人负有责任的适用本制度。3、项目经理部应制定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规范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各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施工队长、班组长、生产工人等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各级领导和职工要认真履行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相互配合,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4、对本项目发生的各类事故,按事故性质,由项目经理部、公司或上级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安全管理责任认定小组,对事故责任进行认真调查分析、取证,作出安全责任认定。5、依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项目经理部各级岗位

10、的安全生产责任必须落实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6、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组织领导、管理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项目经理部发生事故经查实,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即可认定项目经理负有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6.1、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要求,不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只重视抓生产进度和效益而忽视抓安全生产;造成伤亡事故或国家财产受到较大损失,不亲临现场指挥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蓄意破坏事故现场;对事故真相不及时上报,不积极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的;不按“四不放过”原则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的。6.2、

11、生产决策、经营决策、改革方案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本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安全防护设施资金投入不到位,施工过程中无配套安全设施,不按规定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6.3、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和各项安全活动开展不落实,管理松驰的。6.4、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否决权未确立的。6.5、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未能保证隐患及时整改而导致事故的。6.6、未加强和充实安全生产管理力量,安全管理人员缺编,项目经理部未配专职安全员或未创造安全员工作条件而导致事故的。7、安全总监是安全生产的重要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有重要管理责任。本项目发生事故经查

12、实,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即可认定分管领导负有安全管理的重要领导责任。7.1、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无计划、无方案、无措施或虽有但不落实致使安全管理松驰的。7.2、未组织安全检查,或对查出的隐患未及时整改导致事故的。7.3、安全管理网络、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员未到位或兼职过多,在管理上严重存在安全盲点、盲区或漏洞的。7.4、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或经查实有“三违”现象不采取措施而导致事故的。7.5、对新进、转岗、复工人员未按要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未按规定组织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未持有效证件上岗而发生事故的。7.6、发生重伤、死亡

13、事故或国家财产遭受较大损失,未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协助调查。未按“四不放过”原则对有关责任人处理的。7.7、未认真履行制度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8、项目总工程师对本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负主要责任,项目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即可认定项目总工负有分管范围内的管理责任。8.1、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无详细的安全技术方案;设备无安全保障配套措施的。8.2、安全专项方案中对重大风险性项目未进行评价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控制措施的。8.3、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未组织技术部等相关部门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9、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安监部),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管理责

14、任。因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监督检查不力,制度执行不严;在安全检查时,发现存在问题及事故隐患,未签发整改通知书,或未督促整改而引发事故的,按其职责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10、工程部、质检部负责人对现场安全管理负有主要责任。因未认真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安全监督检查不力,制度执行不严,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未及时制止的,按其职责追究责任。11、设备处对现场的机械设备管理负有主要责任,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即可认定设备部部长负有管理范围内的管理责任。11.1、设备进场未组织验收的。11.2、设备无维修保养或未按照规定进行保养而导致事故的。11.3、未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因生产设备、设施不可靠、安全防护设施不全而导致事故的。11.4、使用无证人员或持无效证照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而导致事故的。11.5、未履行制度规定的安全职责和违反安全技术规范和规程的。12、财务部、合约部对安全经费管理、安全工作计划编制等负有直接责任,有下列情况之一并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即可认定其负有管理范围内的管理责任。12.1、财务部、合约部为协助安监部编写安全经费使用计划或者计划编制有明显错误的,按其职责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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