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标书投标港静公路静海大港界团唐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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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港静公路(静海大港界-团唐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CG02-1606/258934招标单位: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一六年十二月目 录第一篇 招标公告2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5第三篇 合同通用条款33第四篇 合同专用条款50第五篇 监理规范59第六篇 工程专用规范60第七篇 技术规范61第八篇 投标文件格式62第九篇 中标通知书格式96第十篇 监理合同协议书格式97第十一篇 银行预付款保函格式100第十二篇 银行履约保函格式101第十三篇 支付担保保函格式102第十四篇 廉正合同格式103第十五篇 工程监理安全生产协议书格式105 第

2、一卷第一篇 招标公告港静公路(静海大港界-团唐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港静公路(静海大港界-团唐公路)改建工程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港静公路(静海大港界-团唐公路)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津交发20163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拨款100%,招标人为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位于静海区境内,路线起于静海大港界,沿现状港静公路向西

3、延伸,下穿荣乌高速公路。与G205平交。上跨津石高速公路,与团大公路相交,止于团唐公路,沿线经过大邱庄镇、团泊镇,路线全长约9.4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面设计标准荷载BZZ-100,旧桥维持原设计荷载(汽-超20,挂-120级),新建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其它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现行有关规定执行。2.2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范围内全部施工监理工作,按照一个合同段招标。本工程监理服务期48个月,其中施工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主要工作内容为:全部(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4、、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排水工程等)工程的五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公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一项长度不少于5公里的一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投标人可参加本工程的1个监理合同段投标。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

5、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均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有兴趣的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于2016年12月8日至2016年12月14日,每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上述所有证件均应为有效证件,无论任何原因正在办理中的证件或证明均不作为有效证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为2016年12月28日1

6、3时30分,请在该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递交至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33号208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8联系方式招标人: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文路5号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邮 编:301600邮 编:300040电 话:022-59595206、186229729

7、88电 话:022-58076065传 真:022-59595206传 真:022-27122218联系人:汪少营联系人:张齐、郝文杰2016年12月8日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概况具体信息或数据招标人招标人名称: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地 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文路5号联 系 人:汪少营电 话:022-59595206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邮 编:300040电 话:022-58076065传 真:022-27122218联系人:张齐、郝文杰项目名称港静公路(静海大港界-团唐公路)改建工程施工监理监

8、理机构设置一级监理机构 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本项目工程范围内全部施工监理工作。监理服务期48个月,其中施工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主要工作内容为:全部(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排水工程等)工程的五控、两管、一协调的监理工作。本次招标分为一个监理合同段。资金来源财政拨款100%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具体信息或数据2投标人最多可获得中标资格数量1个2.2联合体投标不接受4.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否5.1是否召开标前会议否5.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5.3投标人确认收到补遗书的截止时间收到补遗书后24小时

9、内6.4招标人是否设定投标控制价上、下限上限7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10.2监理服务费上限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10.4监理服务费是否调整不调整11.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万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转账支票、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3日16时之前(1)如采用电汇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开户名称: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账 号:142001517010003042投标保证金若采用银行电汇形式,并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电汇凭证上的汇款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

10、称一致,否则视为未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指定日期前划拨到招标人指定的账号上(以银行到帐日期为准),并将电汇凭证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如采用转账支票若采用转账支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开出的支票交至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6层财务部)并换取收据,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3)如采用银行保函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

11、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在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原件交至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7层,经核验后取得接收凭证,银行保函复印件及接收凭证复印件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的正本之中,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不论中标与否,保函不予退回。12投标文件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60日内13.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14.4封套上写明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层封套:投标人邮政编码: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投标人联系电话:招标人地址及名称:(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

12、术文件)外层封套:招标 人地址:招标人名称:1(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监理招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内层封套:投标人邮政编码:投标人地址: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投标人联系电话:招标人地址及名称:(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外层封套:招标 人地址:招标人名称:1(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监理招标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15.1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截止时间地点: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3

13、3号208室)截止日期和时间:2016年12月28日13时30分15.2通知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时间原定截止期7日前18.1开标时间、地点第一信封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第二信封时间:2016年12月28日15时00分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19.2投标资料保密时间从开标至合同期满后3年内20.2本工程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22.1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告知时间24小时内24.1履约担保形式由中标人自主选择现金、支票或银行保函履约担保金额监理服务费的1%31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天津市交通运输工程招标管理站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33号 电 话:022-23136

14、735 传 真:022-23136735 邮政编码:30005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补充第2.1款相关人员业绩证明时间为2006年1月至今。企业业绩认定时间以交工验收为准;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关键信息须与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监理登记系统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信息一致,并能体现技术等级、里程、交工验收时间等关键内容。将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监理登记系统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信息截屏打印附在投标文件中,若不一致以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监理登记系统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信息为准。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中姓名应完全一致。名称不一致的,按未提供证件或证明处理。总监理工程师(含备选)业绩,其认定时间以交工验收为准;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关键信息须与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监理登记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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