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标书投标物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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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医院营房物资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二、投标须知正文10第三章 评标办法19一、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估法)19二、评审要求21三、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21四、评审方法21五、评标内容全过程保密23第四章 年度入围协议供应商采购协议24第五章 供货范围及商务要求28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31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4二、授权委托书35三、投标函投及标函附录36四、投标保证金38五、报价一览表39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40七、无违法记录声明41八、投标人近三年业绩42九、进货渠道和供货计划43十、质量保证措

2、施及售后服务承诺44十一、商务要求响应表45十二、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46第一章 招标公告本项目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医院营房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单位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医院,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单位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医院营房物资采购项目2、项目编号:SXZDF201510853、标段划分:标段一:办公营具采购;标段二:水暖电物资采购;标段三:消防器材采购;标段四:塑钢门窗定点维修;标段五:空调定点维保;标段六:门帘定点维修;标段七

3、:热水器定点维修;标段八:监控设施定点维保;标段九:环卫工程设备定点采购;标段十:零星定点维修;标段十一:文体用品;标段十二:办公用品;标段十三:电子设备、耗材;标段十四:日杂;标段十五:印刷;标段十六:食品。4、招标范围:入围供应商负责本入围标段的货物的供应、运输、交付使用以及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6、供货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医院;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有所供资物的生产或销售能力的制造商或供应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4、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报名3.1.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于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在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榆路39号君怡大厦4层401室)报名。3.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5、(副本)。以上证件和文件均需原件及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二份,且必须是被授权人本人报名。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11月11日至2015年11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在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榆路39号君怡大厦4层401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03日上午09:00,地点:详见招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

6、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山西招投标网上发布。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医院 联系地址:太原市坞城路师范街36号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351-7073833 代理机构: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9号君怡大厦3层项目联系人:郝女士电话:0351-8728360邮箱: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医院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正理大方工程项目管有限公司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医院营房物资采购项目交货地点太原市坞城路师范街36号1.2资金来源医院自筹资金落

7、实情况已落实1.3招标范围详见第五章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供货期/付款方式供货期:按业主需求供货付款方式:按实际供货量每季度付款。1.4.1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有所供资物的生产或销售能力的制造商或供应商。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9.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1.9.3招标人

8、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1.11.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11日至11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地点: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9号君怡大厦401室)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补遗文件(如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3日09时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

9、码证、基本开户行许可证、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以上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复印件,开标时提供原件以备核查。3.3.1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汇款和支票:应当明确收款帐号,投标文件中需装订汇票存根或银行转账通知复印件,并现场提供原件以备审查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 二、十、十二、十三、十五标段:伍仟元整;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一、十四、十六标段:贰仟元整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递交,同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证明,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招标代理机构接收投标保证金账户:1、户 名: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

10、账 号:4851101001000127733、开 户 行:兴业银行太原体育路支行4、行 号:3091610051135、联系电话:0351-87283606、联 系 人:张女士注:1、以上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采用支票或电汇时,请务必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招标编号,否则,您的汇款我公司财务将无法确认,无法及时退还您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请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一并交予代理公司。3.5.2近年销售合同的年份要求近三年,指2012年12月起至2015年12月止。3.6.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和(或)盖章3.6.4投标

11、文件副本份数纸质标书一正四副; 电子标书U盘一份3.6.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所有内容装订为一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胶装成册。应采用标准A4纸双面打印、软皮胶装成册,编制目录,不得有活页,否则招标人对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4.1.1密封要求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一并包装,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2、电子版投标文件应单独密封提交。4.1.2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地址:太原市坞城路师范街36号 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医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山西省总队医院营房物资采购项目 标段投标文件在2015年12月03日09时00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

12、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9号君怡大厦425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9号君怡大厦425室5.2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由各投标人派代表检查;(5)开标顺序为投标人签到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从评标专家库直接抽取5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山西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4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入围单位是入围家数:一、二、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六标段: 1家三、十五标段: 2家;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

13、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10.2评标公示在入围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入围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告,公告期不少于3日。10.3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入围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4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入围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5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

14、分的“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6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7代理服务费标段一:人民币伍仟元;标段二:人民币伍仟元;标段三:人民币贰仟元;标段四:人民币贰仟元;标段五:人民币贰仟元;标段六:人民币贰仟元;标段七:人民币贰仟元;标段八:人民币贰仟元;标段九:人民币贰仟元;标段十:人民币伍仟元;标段十一:人民币贰仟元;标段十二:人民币伍仟元;标段十三:人民币伍仟元;标段十四:人民币贰仟元;标段十五:人民币伍仟元;标段十六:人民币贰仟元,由入围单位在领取入围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10.8注意事项1、入围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入围协议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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