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太和镇中心幼儿园食堂“五病”人员调离制度

上传人:飞****9 文档编号:139495979 上传时间:2020-07-22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6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十七、太和镇中心幼儿园食堂“五病”人员调离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十七、太和镇中心幼儿园食堂“五病”人员调离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十七、太和镇中心幼儿园食堂“五病”人员调离制度(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十七、太和镇中心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五病”调离制度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健康体检;检查合格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二、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治愈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作;三、食堂调离人员健康情况必须全程监护,了解病情状况;四、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通报食堂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基本情况;五、建立健全食堂从业人员调离人员健康档案;六、食堂从业人员单位对其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到专人负责,统筹管理。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幼儿/小学教育 > 幼儿教育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