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项目报告中国科学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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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科学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方法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快我院科研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院属单位园区改造的步伐,规范各类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特制定中国科学院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我院科研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院属单位园区改造工作必须服从于科研布局和组织结构调整、创新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目标的实现,必须充分发挥院所两级积极性,统一规划,保证重点,分步实施。 第三条 建设单位是基本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建设项目的全过程负责。 第二章 园区总体规划 第四条 园区总体规划应根据本单位科技事业发展规划进行编制

2、(基本要求及内容见附件一) 第五条 园区总体规划应符合所在地城市规划,并在当地规划部门的指导下进行编制。 第六条 院属土地的使用应服从院的统一规划与调整。 第七条 分院与院属单位共处的园区,由分院牵头组织编制,若干院单位共处的园区,应成立领导小组组织规划的编制;独立园的院属单位自行编制。 第八条 园区总体规划的申报,设置分院的地区,由分院审核后报基本建设局,无分院地区,由各单位直接申报。 第九条 园区总体规划经评审后由基本建设局办理审批手续,评审由基本建设局负责组织。 第十条 园区总体规划批准后,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变动。 第三章 投资原则、比例及措施 第十一条投资以优先安排创新、园区规划等重点及

3、鼓励单位自筹为原则,政策上将严格控制投资比例(具体内容见附件二)。 第十二条在控制总量前提下,院以全额贴息方式鼓励研究所利用信贷资金用于基础设施、科研用房、流动人员公寓改造建设项目。 第十三条为增强研究所资金控制能力,应加强内部核算及资金调度,按工程进度安排资金。 第四章 项目建议书 第十四条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批准的园区总体规划以及当地政府的规划意见书编制项目建设书(基本内容见附件三)。 第十五条项目建设书的申报,设置分院的地区,由分院审核后报综合计划局,无分院地区,由各单位直接申报。 第十六条项目建议书由综合计划局组织评审后,按有关规定报批。 第五章 项目可行性研究

4、报告 第十七条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批准的园区规划以及当地政府的规划意见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基本内容见附件四)。 第十八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报程序与项目建议书相同。 第十九条需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综合计划局组织评审后,按有关规定报批;其它建设项目由综合计划局办理审批手续。 第六章 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根据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基本内容见附件五),申

5、报程序与项目建议书相同。 第二十一条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由基本建设局组织评审后,按有关规定报批。 第二十二条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超出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的10%,必须调整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七章 年度投资计划与预算编制 第二十三条项目列入院年度投资计划的条件: (一) 列入上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予结转 (二) 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准; (三) 已列入当年部门财政支出预算 (四) 资金全部或部分自筹、当年度可开工建设并已提交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出具的建设资金存(贷)款证明 (五) 具备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施工建设的文件。 (六) 院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编制、实施与调整详见附件六。 第二十四条年度

6、预算编制依据 (一) 国家有关部委下达我院的年度基本建设国家投资预算控制数; (二)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等批复情况; (三) 当年度建设项目国家投资预算执行情况预测; (四) 拟结转下年度项目剩余工作量的预测。 (五) 年度预算编制程序、执行与调整见附件七。 第八章 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五条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下发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关于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取消限额管理实行划拔资金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对建设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 第二十六条建设资金实行季报制度,并纳入建设单位年度基建财务决算。年度基建财务决算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格式和程序统

7、一编报。 第二十七条建设资金使用与管理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建设单位必须向审计部门如实提供一切相关资料。 第二十八条建设单位申请国家投资拨款的条件与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国家投资按基本建设的计划、程序、预算以及工程进行(四按原则)拨款。 (一) 申请国家投资拨款的项目需具备的条件 1、 已列入部门财政支出预算及院基本建设年度投资计划; 2、 具有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开工建设的文件。 (二) 申请国家投资拨款的程序 1、 建设单位依据院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和预算,按月编制项目用款计划。设置分院的地区,由分院汇总后报基本建设局,无分院地区直接上报。 2、 根据用款计划,建设单位按工程实际需要填制

8、基本建设拨款申请单,并附财务快报,上报基本建设局。 第二十九条建设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一) 专户存储:建设资金(包括自筹资金)应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各分支机构开设财政专户存储,并按规定程序拨付和使用。年末未使用完的专项资金,不得转户存储。 (二) 专款专用:建设资金实行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按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和项目支出预算使用。 (三) 封闭管理:根据财政部制定的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建设单位对建设资金必须独立建账,单独核算,封闭管理。 第九章 建设项目的实施 第三十条建设项目法人的确定: (一)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单位为项目法人,其法定代表人亦是项目的法定代表人。 (二) 对于特殊基建项目,由

9、院落实项目法人,并任命其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一条项目法人凡不具备相应管理能力的,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项目法人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招标方式选择和确定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 第三十三条建设单位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三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由院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基本内容见附件八) 第十章 建设项目的后评价 第三十五条对建设项目试行从立项到竣工使用全过程的后评价(基本内容见附件九) 第三十六条建设项目的后评价由基本建设局会同综合计划局组织实施,委托具有相应

10、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价结果以书面形式报院。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凡与国家有关法规不符之处,以国家法规为准,凡与院已下发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由院综合计划局、基本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一 园区总体规划与建设的基本要求及内容 一、 园区总体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1、 根据单位的工作性质和人员控制规模进行编制。 2、 园区功能分区明确,住宅区和工作区原则上必须分隔。在工作区中,科研、支撑系统及配套设施合理分布,并留出一定的发展用地。道路系统按机动车、人行街分道进行规划。园区内绿地覆盖率原则上不低于40%。水、暖、电、气、通信、网络、污水、雨水等管

11、线统一规划,原则上全部入地。变配电室、热交换站等配套设施尽量设置于建筑物的地下室。 3、 若干单位共处的园区,集中设置使用功能相同配套设施。 4、 旧房改造为主;新房建设为辅。 根据创新工程的要求,学科目标经过凝练之后,会产生一批新兴学科,加强一批原有学科。在投资有限的前提下,为了满足这些学科对实验室空间扩展的需求,同时为了满足科研工作对基础设施(电、水、气等)的高要求,制定如下原则: a、 凡是旧有建筑经鉴定不属于危房、经过改造能够承担科研任务的,原则上不再新建科研用房。 b、 按照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家科委批准的中国科学院编制的科研建筑工程规划面积指标(建标708号)及各单位人员规模(进入

12、创新工程固定人员流动人员)为基准测算的建筑面积已超过标准,原则上不再新建科研用房。 c、 将科研用房大面积出租的单位,原则上不再新建科研用房。 5、 推广新技术、新型建材材料 在园区改造和建设中,要使用新型建筑材料(维护材料、防水材料、保温材料、水暖材料、电工材料等)和新型建筑设备(电梯、通信、空调、给排水设备等)。绝对不允许使用淘汰、过时、不可靠、污染环境的材料和设备,提倡使用符合园区格调的新型、可靠、节能、清洁的材料和设备。 6、 旧房改造与新房建设标准 根据创新工程的要求,旧房改造和新房建设的标准发达国家的中等水平。具体标准如下: a、 建筑风格:园区建设(含构筑物)外立面风格要统一,颜

13、色要协调,形成有机的建筑组团。 b、 建筑结构:框架结构为主,其它结构为辅。 c、 基础设施:水(给水、排水、雨水、热水、去离子水)、电(交流电、直流电、高压电、低压电)、气(氧气、煤气、其它实验气体)等管道按要求配置到工作台(实验台),做到保障有力,万无一失。 d、 土建装修:除门厅、会议室、外宾接待室、卫生间装修标准可以略高外,其他房间均为普通装修,力求朴素大方。特殊实验室要达到满足实验条件(如洁净度、抗震等)的标准。 e、 园区环境:科研园区要求环境优雅、绿地成片(40%以上的绿地覆盖率)便捷通畅的道路系统及良好的路面,全部入地的各种管线,开敞透空的围栏及端正大方、显示高等科研单位氛围的

14、大门。 二、 园区总体规划编制的基本内容: 1、 说明书:主要内容应包括园区的性质;各类人员控制规模;建筑面积总量控制规模;各种用地控制指标;经济指标分析;拟新建建筑规模;拟保留建筑规模。 2、 园区在本地区的位置图。 3、 园区用地现状图及用地分析图。 4、 园区用地功能分区图 5、 园区5年修建性规划及20年总体规划平面图,包括套在现状图上的效果图及不含现状的效果图。 6、 园区道路规划图。 7、 园区绿化规划图。 8、 综合管线及配套设施规划图(含竖向设计)。 三、 园区总体规划的文本要求 1、 A3彩色图纸(含说明书)1套。 2、 装订成16开的蓝图(1:500或1:1000,含说明书)2套。 附件二 投资原则及比例 一、 投资原则 1、 优先安排一期已开工、二期必须完善的项目,改造一片,见效一片。 2、 优先安排园区规划可行、自筹资金到位的、已进入创新工程试点序列的创新基地(研究所)项目。 3、 优先安排园区规划调整中影响全局的关键项目和积极配合园区建设的研究所的项目。 4、 优先安排园区公用基础设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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