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标书投标某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地形图测绘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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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泾河泾阳段生态综合治理ppp项目地形图测绘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XCZB-2017-037泾河泾阳段生态综合治理ppp项目地形图测绘招标文件招标代理单位: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 标 人: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6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8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23 - 第一章 招标公告泾河泾阳段生态综合治理ppp项目地形图测绘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泾河泾阳段生态综合治理ppp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业主(招标人)为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投资约90万元。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

2、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泾阳县2.2项目规模:总面积约17平方公里。2.3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完成提交成果文件。2.4招标范围:泾河泾阳段生态综合治理ppp项目地形图测绘地形图范围为项目规划区域(东至吉元大街,西至西咸北环线,南至泾河南岸,北至西咸北环线),城西区1:1000比例地形图,制作城西区1:1000比例尺地形图成果。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含“控制测量”

3、和“地形测量”;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测绘师资格证书或测绘专业的职称证。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3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咸阳市人民东路秦峰大厦A座东单元七层)持单位介绍信、相关有效证件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执业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4.3本次招标不设补偿金

4、。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 年7月19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咸阳市人民东路秦峰大厦A座东单元七层)。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上发布。7、联系方式地 址:咸阳市人民东路秦峰大厦A座东单元七层联 系 人:丁先生电 话:029-33250808招标人: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机构: 泾阳县建筑工程招标办公室招标代理单位: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 标 人泾

5、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1.3招标代理机构联 系 人电 话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丁先生029-332508081.1.4项目名称泾河泾阳段生态综合治理ppp项目地形图测绘1.1.5建设地点泾阳县1.1.6工程概况泾河泾阳段生态综合治理ppp项目地形图测绘地形图范围为项目规划区域(东至吉元大街,西至西咸北环线,南至泾河南岸,北至西咸北环线),城西区1:1000比例地形图,制作城西区1:1000比例尺地形图成果。投资约90万元。1.2.1资金来源政府投资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本工程城西区1:1000比例地形图,制作城西区1:1000比例尺地形图成果。1.3.2完工日期45

6、 日历天 1.3.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1.4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含“控制测量”和“地形测量”;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2015或2014-2016)财务状况良好;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7-2017.7)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信誉要求:近3年中无行政诉讼及违法违纪行为,企业资信良好,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测绘师资格证书或测绘专业的职称证。1.4.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8

7、发标踏勘现场时间: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3日地点: 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自行踏勘1.9答 疑1、递交问题:请投标人于2017年7月5日18时前,将对招标文件需要澄清的问题以书面材料形式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予以书面答复。2、答疑时间:2017年7月6日18时前。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如有)、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等资料(如有)。2.2.2澄清2017 年7月5日 18 时前。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所收到的投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有)。3.3 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

8、证金的形式:现金或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壹万元整递交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退还方式:转回投标人基本账户投标保证金有效期: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咸阳市渭城区支行北门口分理处 账 号:26-466801040003327接 收 人: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9-33258833递交说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或转账形式交予招标代理机构处,交存凭据复印件按要求粘贴于商务标书内。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和(或)盖章要求要求投标人签署部分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3.7.4投标文件份数一正两副3.7.5装订要求正本、副本分别装订成

9、册;每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封套及密封要求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加贴封条,并在封口、封底、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密封袋正面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印鉴。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地 点: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多功能厅(咸阳市人民东路秦峰大厦A座东单元七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7 年7月19日 9 时 30 分开标地点: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多功能厅(咸阳市人民东路秦峰大厦A座东单元七楼)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

10、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7.3.1履约担保无1. 总 则1.1 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地形图测绘进行公开招标。1.1.2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本工程招标单位。1.1.3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1.1.4本招标项目名称:泾河泾阳段生态综合治理ppp项目地形图测绘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泾阳县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

11、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完工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项目的完工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语言均使用中文。1.8 踏勘现场1.8.1投标人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时间、地点参加招标代理机构

12、主持的发标会议、会后自行踏勘现场。1.8.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8.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8.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 答疑会议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答疑会议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议。1.9.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代理机构。1.9.3 答疑会议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

13、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文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招标公告;2.1.2投标人须知;2.1.3评标办法;2.1.4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文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备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注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五天,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补充内容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澄清(或答疑纪要)或修改补充文件为准。3. 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编制3.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3.1.2投标文件的组成:3.1.3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详见投标文件格式)3.1.4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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